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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號 ]
  • 11500113009307156W/2024-00137
  • [ 發文字號 ]
  • 巴南府辦發〔2024〕34號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巴南區政府辦公室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24
  • [ 發布日期 ]
  • 2024-07-29

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巴南區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規劃(2024—2035年)》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區屬國有公司,有關單位:

《巴南區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規劃(2024—2035年)》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7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巴南區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規劃

(2024—2035年)




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

二0二四年七月


目 ?錄

第一章 規劃編制背景?

1.1規劃編制背景?

1.2規劃思路?

1.3技術路線?

第二章 巴南區現狀分析?

2.1巴南區概況?

2.2巴南區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2.3巴南區建筑垃圾現狀?

2.4巴南區建筑垃圾現存問題?

第三章 相關政策及規劃解讀?

3.1《重慶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治理專項規劃(2021-2035)》?

3.2《重慶市“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3.3《主城區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渝府辦〔2019〕4號》

3.4《重慶市中心城區建筑渣土全過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

3.5《重慶市巴南區國土空間分區規劃(2021-2035年)》

3.6《重慶市巴南區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

3.7《重慶市巴南區“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第四章 國內相關城市案例借鑒?

4.1廣州市?

4.2深圳市?

4.3西安市?

4.3杭州市 -

4.3小結

第五章 規劃總則?

5.1規劃原則?

5.2規劃范圍?

5.3規劃期限?

5.4規劃依據?

第六章 規劃目標與指標?

6.1規劃目標?

6.2規劃指標?

第七章 建筑垃圾消納設施和場所布局規劃?

7.1建筑垃圾產生量預測?

7.2建筑垃圾處理需求量預測?

7.3建筑垃圾消納和處理設施布局及建設?

第八章 建筑垃圾收集運輸體系規劃?

8.1收運基本要求?

8.2收運體系建設?

第九章 建筑垃圾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規劃?

9.1建筑垃圾處理方式?

9.2建筑垃圾分類處理?

9.3建筑垃圾直接利用?

9.4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

第十章 建筑垃圾源頭減量規劃?

10.1源頭減量目標?

10.2源頭減量措施?

第十一章 環境影響減緩與生態修復規劃?

11.1規劃原則及目標?

11.2環境影響控制和減緩措施?

11.3生態修復與土地復墾?

第十二章 建筑垃圾監督管理規劃?

12.1管理體系建設?

12.2信息化管理平臺規劃?

第十三章 保障措施?

13.1技術保障?

13.2組織保障?

13.3社會保障?

第十四章 附則?

14.1生效日期?

14.2規劃成果?

14.3批準實施?

14.4規劃解釋?

附表?

附表一 ?巴南區建筑垃圾處理規劃指標一覽表?

附表二 ?巴南區建筑垃圾消納和處理設施布局(近期)?

附表三 ?巴南區建筑垃圾消納和處理設施布局(遠期)?

附圖?

附圖一??區位圖?

附圖二??建筑垃圾消納設施預選址總圖?

附圖三 ?建筑垃圾消納設施預選址規劃用地分析圖?

附圖四 ?建筑垃圾消納設施預選址三區三線分析圖?

附圖五 ?建筑垃圾消納設施預選址自然保護地分析圖?

附圖六 ?建筑垃圾消納設施選址近期布局圖?


第一章 規劃編制背景


1.1規劃編制背景

1.1.1國家層面

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等部門發布了《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關于印發2015年循環經濟推進計劃的通知(發改環資〔2015〕769號)》《“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等重要文件,針對強化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做出重要部署,提出要加快“無廢城市”建設,推進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動實現城鄉“無廢”、環境健康,加強固體廢物綜合治理。

大宗固體廢棄物(以下簡稱“大宗固廢”)是資源綜合利用的核心領域,進一步提升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水平,事關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生態文明建設和高質量發展。2021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十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十四五”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1〕381號)提出了推進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工作,是綠色發展之需,是形勢變化之選,是效率變革之途。該指導意見表示“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的潛力巨大,要提高分類和回收利用水平,規范堆存、中轉和資源化利用場所的建設和運營,鼓勵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應用建筑垃圾生產的再生骨料及制品,或用于土方平衡、林業用土、環境治理、燒結制品及回填等目的。同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發改環資〔2021〕969號),提出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大幅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進一步提高再生資源對原生資源的替代比例,進一步凸顯循環經濟對資源安全的支撐保障作用,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60%。

1.1.2地方層面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建質〔2020〕4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指導手冊(試行)的通知》(建辦質〔2020〕20號)精神,重慶市住建委制定了《重慶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實施方案》,方案要求加強建筑垃圾源頭管控,推動工程建設生產組織模式轉變,有效減少工程建設過程建筑垃圾產生和排放。

2020年,為加強建筑渣土全過程監管,重慶市城市管理局發布《中心城區建筑渣土全過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方案要求按照“監管前移、把控源頭”“規范運輸、消除污染”“有效處置、循環利用”的原則,健全建筑渣土管理責任體系,建立建筑渣土全過程監督和聯單式管理機制,提高建筑渣土管理水平。2022年,重慶市發布《重慶市“十四五”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實施方案》,方案要求圍繞“無廢城市”建設要求,有力控制源頭減量、嚴密監管密閉運輸、規范消納處置利用,健全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制度,提高建筑垃圾綜合利用水平。

2022年,為持續深化巴南區“無廢城市”建設,全面提升城市發展與固體廢物精細化管理水平,結合巴南區“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基礎和“十四五”時期固體廢物管理形勢,巴南區發布《重慶市巴南區“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2024年4月,重慶市城市管理局發布《關于規范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的通知》,要求各區縣城市管理部門在轄區政府領導下,制定包括源頭減量、分類處理、消納設施和場所布局及建設等在內的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確保轄區建筑垃圾規范處置,持續建立與轄區發展向匹配的建筑垃圾治理體系。

根據行業標準《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CJJ_T134-2019),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裝修垃圾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上位規劃的要求,結合巴南區實際情況,特編制《巴南區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規劃(2024-2035年)》(以下簡稱本規劃)。

1.2規劃思路

本次規劃對于建筑垃圾處置采取源頭產量減量,區域調配平衡,末端處置資源利用,消納填埋的總體思路,首先通過規劃層面的豎向優化、土方就地平衡、建筑垃圾處理利用以及綠色規劃、綠色設計及綠色施工等措施減少源頭產量,其次通過全區土方調配,大幅減少末端處置設施的處置壓力,再次在末端處置環節提高綜合利用技術水平,提高建筑垃圾的資源化程度,通過以上環節,基本達到建筑垃圾排放與處置的平衡,最終無法平衡和處置的建筑垃圾運往消納場填埋。

(1)源頭減量:通過優化規劃豎向標高土方就地平衡、就地處理利用、綠色規劃、綠色設計以及綠色施工等措施減少源頭產量。

(2)區域平衡:通過區域內的土方調配,將多余土方運往低洼區域消納,大幅減少末端處置設施的處置壓力。

(3)末端處置:能直接回收利用的先回收利用,不能直接回收利用的通過提高綜合利用技術水平,提高建筑垃圾的資源化程度。

(4)消納填埋:通過以上三個環節都不能處置的建筑垃圾最終運往臨時消納場填埋處置。

1.3技術路線



第二章 巴南區現狀分析


2.1巴南區概況

2.1.1自然地理概況

(1)地理位置

巴南區位于重慶市主城區南部,三峽庫區上游。行政區域東西距51千米,南北距71千米,地跨北緯29°7′~29°45′,東經106°26′~106°59′,是主城九區中地域面積最大的一個行政區。轄區面積1825平方千米。地界東與重慶市涪陵區、南川區接壤,南與綦江區相連,西與江津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毗鄰,北交南岸區、江北區、渝北區、長壽區界。

(2)氣象條件

巴南區屬亞熱帶濕潤氣候,四季分明,春早秋遲,夏熱冬暖,盛夏多伏旱,秋季有綿雨,冬季多云霧,霜雪甚少,無霜期長,日照少,風力小,濕度大。2019年平均氣溫13.7℃,歷年平均氣溫18.4℃,偏低4.7℃。本年降水量為1293.6毫米,歷年降水量為1070.3毫米,偏多20.9%。本年日照時數為990.3小時,歷年日照時數為1147.4小時,偏少13.7%。

(3)河流水系

巴南區屬四川盆地亞熱帶濕潤氣候區中四川盆地東南部長江河谷區,年降水量多,徑流量較大。長江貫穿區內北部邊境長60余千米,區內有大小溪河100多條,流域面積1702.24平方千米,占轄區面積93.30%。區內地下水資源以溫泉著稱。區內有大小溪河100多條,其中主要河流10條,河道總長度600余千米,流經22個鎮,形成五布河、花溪河、一品河、魚溪河、雙河、苦溪河、魚藏溪、周家瑞河、黃溪口河、幸子河等10個流域,流城面積1702.24平方千米,占轄區面積93.30%。五布河、花溪河、一品河為區內三大河流。

(4)地質地貌

巴南區地處長江南岸丘陵地帶,地質地貌形態復雜多樣。從西向東形成有石馬向斜、南溫泉背斜、樵坪向斜、龍崗向斜、石油溝背斜、明月峽背斜、太和向斜、姜家背斜、清和向斜、豐盛背斜10個向斜和背斜,而長寬幅度和展布面積最大的是太和向斜,位于明月峽背斜之東,長41.50千米,寬10.50千米,展布面積455.30平方千米,北起麻柳嘴鎮,南至接龍鎮和平橋,涉及麻柳嘴、雙河口、木洞、豐盛、東泉、二圣、惠民、姜家、天星寺、南彭10個鎮、街,海拔500~700米。

由于受長江和地質構造的控制,區內地形地貌為長江河谷丘陵地貌及長條狀低山地貌,區內長江為最低,標高154~178米,東部及東南部地勢較高,一般海拔標高為650~800米。廣大丘陵分布于條狀低山之間,形狀多呈丘體和棹狀山,地形標高多在320~450米之間,靠近長江河各兩岸的丘陵區,地形稍低,地形標高在250~380米之間。

2.1.2社會經濟發展情況

據統計,巴南區2023年地區生產總值達到1094.1億元,按可比價計算(下同),增長5.2%。其中,第一產業實現增加值60.5億元,增長4.6%;第二產業實現增加值521.4億元,增長5.5%;第三產業實現增加值512.2億元,增長4.9%。全年全區常住人口120.64萬人,比上年增加1.09萬人,其中,城鎮常住人口102.21萬人。

2.1.3城市建設情況

近年來,巴南區城市更新提質提效,城鎮化率達到84.72%,城鎮建成區面積突破100平方公里。全力推進軌道交通24號線、27號線、18號線建設,軌道交通18號線正式通車運營。茶惠大道、李家沱長江大橋南引道等項目加快推進,啟動建設鹿角隧道、鹿角隧道東延伸段、新燕尾山二期等項目。渝南大道D段南段二期建成投用。道角片區、恒安老廠、水輪機廠納入市城市更新試點示范項目庫,打造全市首個由企業全資自主投資改造的恒安老廠城市更新項目。城市品質不斷優化,新增城市綠地317萬平方米。13個建制鎮政府所在地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示范行政村比例達到69%,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43%。

建筑業方面,2023全年建筑業實現增加值195.6億元,增長8.5%;實現注冊地建筑業總產值476.8億元,增長10.3%。房屋施工面積2137萬平方米,增長2.9%;房屋竣工面積742萬平方米,增長15.0%。

2.2巴南區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巴南區不斷提高建筑垃圾的管理和監管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加強了對建筑垃圾的分類、運輸、處置等方面的管理,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力求在保障城市建設順利進行的同時,也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環境保護工作的深入發展。

2.2.1建立三級網格化責任制

巴南區建立區、鎮、村三級網格化責任制,進一步嚴格建筑垃圾源頭、運輸、消納環節管理,通過強化巡查發現、強化現場處置、強化檢查執法,多角度、全方位、全過程做好全區建筑垃圾消納管理工作。以‘三強化’為抓手,加大全過程管理力度,加快實現建筑垃圾管理規范化、精細化。

一是強化巡查發現。巴南區積極探索建立了網格化責任制,鎮街、平臺公司作為巡查發現的主體,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一步建立完善鎮街、村(社區)、村民小組三級網格化管理機制,明確網格長、網格員工作職責,落實專人建立全天候巡查機制,強化夜間、節假日期間的巡查值守工作;區城管局實行24小時巡查值守制度,督查檢查鎮街、平臺公司巡查到崗到位情況、受理群眾舉報投訴。二是強化現場處置。發現涉嫌違法運輸和非法傾倒的車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恰當方式攔停,查看出渣手續、運輸線路審批情況。對無出渣手續、不按規定線路運輸、超載超限、亂傾倒等違法行為,通知城管、公安、交通等執法部門到場查處。三是強化檢查執法。公安、交通、城管等相關部門要加強聯合執法,運用限超站、建筑垃圾網上平臺管理等有效方式,多角度、全方位開展執法,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冒頭就打,絕不手軟。對屢教不改、性質惡劣、甚至涉嫌涉黑涉惡的案件,必須從嚴從重處罰,并根據情節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2.2.2制定規范性文件及治理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8〕65號)、《重慶市主城區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渝府辦〔2019〕4號)有關要求,加強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提升城市發展質量,探索建筑垃圾治理和資源化利用試點經驗,現結合巴南區實際,先后出臺了《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消納規范管理及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巴南府辦發〔2018〕169號、《重慶市巴南區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重慶市巴南區“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緊扣“干凈整潔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業宜居宜游”的城市管理目標,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標準,強化源頭減量,推進分類收運,提高建筑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置能力和產業化發展水平,逐步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模式。

2.2.3建立智能化監管平臺

巴南區為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監管,提升揚塵綜合治理能力,巴南區投入近200萬元打造的建筑垃圾智能化監管平臺已正式投用。運用現代科技加強建筑垃圾運輸監管。該平臺借助智能終端、物聯網、GIS地圖等高新設備及技術,配合人工智能算法,實現對建筑垃圾處置的全過程智能化監管。已在巴南區65個重要點位安裝監控設備,通過“人防”+“技防”雙管齊下,通過智慧渣土管理網站,集成融合信息,實現違規報警、任務派發、任務處理、處理結果留痕的全流程閉環執法管理。實現工地源頭、運輸路線、消納場地的“兩點一線”全過程監管執法,讓非法運輸渣車無處遁形。

2.3巴南區建筑垃圾現狀

2.3.1巴南區建筑垃圾產生量及處理現狀

近年來,巴南區正大力推進國際生物城、大江科創城等重點片區建設,推進道角機床廠、老中醫院、彈簧廠等一批城市更新項目建設。在交通項目方面,以渝湘高鐵、渝萬高鐵、新燕尾山隧道、鹿角隧道及東延伸段、軌道交通24號線、27號線等重點項目正加快建設。對建筑垃圾的排放、運輸、消納等需求大。

根據巴南區城市管理局提供資料,自2019年以來,巴南區各類建筑垃圾產生量如下表:

2-1??2019-2023年巴南區各類建筑垃圾產量及處理量一覽表???單位: ?萬 m3


建筑垃圾產生量

建筑垃圾處理量

年份

工程

渣土

工程

垃圾

工程

泥漿

拆除

垃圾

裝修

垃圾

小計

填埋

資源化

利用

工程

回填

綠化

造景

小計


2019

630

0

0

0

0

0

20

0

650

650

0

0

0

650


2020

725

0

0

0

0

0

10

0

735

635

100

0

0

735


2021

199.5

0

0

0

0

0

9.8

209.3

199.5

9.8

0

0

209.3


2022

637.5

0

0

0

0

0

5.64

643.2

393.6

60.64

188.93

0

643.2


2023

395.9

0

0

0

0

395.9

247.4

0

148.44

0

395.5


2.3.2巴南區建筑垃圾運輸企業及資源化利用企業現狀

根據巴南區城市管理局提供資料,截至2023年,巴南區共有運輸企業41個,建筑垃圾密閉運輸車輛共698輛,其中新型智能車238輛,老式改裝車480輛。

巴南區暫無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

2.4巴南區建筑垃圾現存問題

一是執法人員不足,執法力量薄弱。各鎮街普遍存在將城管執法人員抽調其他崗位的情況,截至2023年12月底,巴南區現有城管執法人員編制228名,實有175名,但從事本職工作僅有88名,部分鎮街抽調執法隊員后只有1名正式執法隊員甚至無正式執法隊員,僅靠協管隊員宣傳勸導和管理,導致執法力量嚴重不足、執法力度不夠、管控效果不佳。

二是建筑垃圾消納需求多樣化。巴南區建筑垃圾消納需求越來越多樣化,新的市級建筑垃圾管理規定暫未出臺,無上位法規支撐,其中,包含“市級重點項目自建棄土場”和“建設項目取土回填”類別,屬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建筑垃圾內部調配,其管理主體有區別,但處置方式類似消納場,導致不同程度出現監管缺失、違法傾倒、違規運輸等問題。其次,部分跨區國家市級重點項目(如東站、鐵路項目等)須由巴南區進行棄土保障,加之新設消納場必須滿足基本農田、生態紅線等政策條件,新增消納場選址落地困難,以至違法用地、違規運輸、違法私設棄土場、借項目之名受納其它項目棄土、利用棄土場違法收取棄土牟取利益等現象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建筑垃圾再生資源利用能力不足。巴南區暫無大型建筑垃圾再生資源利用場所,總體處置能力不足。現有建設項目建筑垃圾處置一般以回填和消納場填埋為主,未進行源頭管控或利用資源化利用設備生產成施工材料(項目內施工利用)。


第三章 相關政策及規劃解讀


3.1《重慶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治理專項規劃(2021-2035)》

(1)規劃期限與范圍

規劃期限:2021—2035年。其中近期為2021—2025年,遠期為2026—2035年。

規劃范圍:分為兩個層次,建筑垃圾產量預測范圍為重慶中心城區城市建設用地范圍,面積1311平方公里。

建筑垃圾消納設施選址范圍為重慶市中心城區規劃區范圍,包括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行政所轄范圍(含重慶市兩江新區與重慶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范圍),面積5467平方公里。

(2)規劃目標

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建立有效的建筑垃圾治理模式,加強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實現建筑垃圾的綜合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強化對已封場建筑垃圾填埋場進行生態修復和景觀綠化,增加城市綠色空間,推動形成城市綠色可持續發展方式,加快建設重慶成為內陸開放高地、山清水秀美麗之地,努力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

(3)規劃指標

規劃至2035年底,重慶市中心城區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分類收集率達95%,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82%,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85%,區級智能監管平臺應用比例達100%。

(4)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布局

重慶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分為裝修垃圾分選場、裝修垃圾填埋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廠和工程渣土填埋場四種。

在巴南區界石規劃1處裝修垃圾分選場和1處裝修垃圾綜合利用廠,規劃4處工程渣土填埋場(2021~2025年),其中工程渣土填埋場總庫容約2300萬m3。詳見下表:

3-1 巴南區工程渣土填埋場選址(2021-2025年)

類別

項目名稱

項目地址

占地面積(hm2

庫容(萬m3

工程渣土填埋場

龍洲灣

紅爐礦山生態修復項目

19.13

100

大溝

南泉

35

600

野豬坪

一品金田村

27

300

楊家洞

巴南區溪溝咀村

32

1300

工程填埋場分布圖


3-2 巴南區裝修垃圾分選場

類別

項目名稱

處理能力

(萬噸/年)

占地面積(hm2

類型

裝修垃圾分選場

界石裝修垃圾

分選場

25

2.4

規劃新增

?

3-3 巴南區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廠

類別

項目名稱

處理能力

(萬噸/年)

占地面積(hm2)

類型

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場

界石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場

65

4.3

規劃新增


裝修垃圾分選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場分布圖


3-4 巴南區裝修垃圾填埋場

類別

項目名稱

填埋庫容

(萬m3)

占地面積(hm2)

類型

裝修垃圾填埋場

接龍(南彭)裝修垃圾填埋場

350

20.34

規劃新增


南彭裝修垃圾填埋場分布圖

3.2《重慶市“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為持續深化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全面提升城市發展與固體廢物精細化管理水平,結合主城都市區中心城區“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基礎和“十四五”時期固體廢物管理形勢,制定此實施方案。

(1)建設目標

到2025年,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和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無廢城市”共建機制基本建立,固體廢物產生強度穩步下降,綜合利用水平顯著提升,利用處置設施短板基本補齊,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用充分發揮,基本實現固體廢物管理信息“一張網”,“無廢”理念得到廣泛認同,固體廢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得到明顯提升。到2027年形成一批有重慶辨識度、全國影響力的成果,實現全域“無廢城市”、數字化“無廢城市”建設全國領先。

(2)建設安排

重慶市全域38個區縣(含26個區、8個縣、4個自治縣)、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和萬盛經開區,其中中心城區納入國家“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范圍。建設時間為2022年至2025年。

(3)主要任務推進建筑垃圾減量。推廣綠色建筑,逐步提高政府投資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綠色建筑等級。以保障性住房、政策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建項目為重點,有序提高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推動在建設項目規劃設計階段將建筑垃圾產量及處置預案納入項目方案審批,將建筑垃圾減量化措施費用納入工程概算。到2025年,全市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材應用比例、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均達到100%,星級綠色建筑占城鎮新增綠色建筑比例達到30%以上,裝配式建筑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以上。

(4)本次規劃需銜接內容應該符合“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相關的建設目標、主要任務,并對該方案提出的建筑垃圾、綠色建筑相關要求進行銜接。

3.3《主城區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渝府辦〔2019〕4號》

(1)工作思路

按照國家關于建筑垃圾治理試點的要求和全市城市綜合管理大會的具體安排,緊扣“干凈整潔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業宜居宜游”的城市管理目標,對照建城函〔2018〕65號文件要求和“誰產生、誰承擔處置責任,疏堵結合、規范有序”等原則,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政策法規,強化源頭管理,開展分類收運和資源化應用,提高建筑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置能力,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建筑垃圾治理模式。

(2)主要任務

編制專項規劃:以建筑垃圾產量分析、收運設備配置和處理設施落地建設規劃為重點,結合實際編制《重慶市主城區建筑垃圾治理專項規劃》,確保建筑垃圾治理規范實施。

出臺配套標準規范:研究制定《重慶市建筑垃圾密閉運輸車輛技術標準》《重慶市建筑垃圾處理技術規程》《重慶市建筑垃圾消納場設置技術規程》《重慶市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推廣應用意見》等配套標準,形成較好的建筑垃圾治理政策標準體系。

治理存量建筑垃圾:摸底排查:主城各區按屬地原則組織開展轄區存量建筑垃圾(未規范處置、無序堆放的建筑垃圾)摸底調查,并按底數清、數據準和全覆蓋、無遺漏要求建立臺賬。全面治理:根據排查情況,主城各區按照“一處一臺賬一措施”的原則,在綜合考慮存量建筑垃圾的體量、位置及周圍環境等各種因素,制定有針對性的專項治理計劃,明確治理的責任主體、具體措施、資金來源和完成時間節點,全面推進、妥善治理存量建筑垃圾。對標銷號:按照治理一處、核實一處、銷號一處的要求,嚴格對標開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成效復核和銷號工作。主城各區完成治理的點位要及時報市城管局復核銷號,嚴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

推進處理設施建設。細分工程渣土填埋場、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資源化利用廠、裝修垃圾分選場、裝修垃圾填埋場等不同功能,完善主城區城市建筑垃圾處理設施。

建立監管平臺:依托信息化、物聯網技術,建立市、區兩級建筑垃圾產生、運輸、處置全過程聯單管理監管平臺,實現建筑垃圾處置全過程監管,全面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標準化、規范化、智能化水平。

加快推進資源化利用:按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通過加強政策扶持、項目示范和引導全社會參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等措施,探索推進布局合理、管理規范、綠色環保、技術先進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處置體系建設。

3.4《重慶市中心城區建筑渣土全過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渝城管局〔2020〕91號)

(1)總體要求

按照“監管前移、把控源頭”“規范運輸、消除污染”“有效處置、循環利用”的原則,健全建筑渣土管理責任體系,建立建筑渣土全過程監督和聯單式管理機制,提高建筑渣土管理水平。

(2)加強建筑渣土全過程監管

強化施工現場管理。落實項目業主主體責任,嚴格建筑渣土處置核準,強化施工工地現場監控,落實渣土處置企業責任追究制度。

嚴格運輸管理。規范建筑渣土運輸管理,推進建筑渣土運輸規范化、專業化、智能化綜合管理體系建設,健全建筑渣土運輸企業、車輛、駕駛人準入條件和退出機制。加強運輸企業管理,加強中心城區建筑渣土運輸企業和車輛監管評估。制定建筑渣土運輸車輛標準。出臺并施行《重慶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技術規范》。推行聯單管理,全面推行建筑渣土運輸車輛從產生、運輸到處置環節“兩點一線”的聯單管理。加強智慧化建設,加快市區兩級建筑渣土監管平臺建設,健全運輸監管系統。

規范建筑渣土處置??茖W布局建筑渣土填埋場等處理設施,加快編制《主城區建筑垃圾治理專項規劃》,加強建筑渣土處理監管。督促渣土填埋場健全管理臺帳,嚴控環境污染。加強建筑渣土處置統籌,督促建設單位、工程回填單位、土地權屬單位建立建筑渣土處置信息共享機制。

(3)開展建筑渣土監管專項整治。

強化聯合執法。依托建筑渣土監管平臺,采取智能化監管為主、人工監管為輔的執法方式。落實整治要求。以建筑渣土運輸車輛治理為重點,以智能化監管為手段,采取“智能監管+現場執法”相結合的方式。

3.5《重慶市巴南區國土空間分區規劃(2021-2035年)》

(1)發展定位

中心城區國家城鄉融合發展示范區、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核心區、商貿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面向東盟市場要素資源集散中心。

(2)分階段發展目標

到2027年,人口產業與資源環境協調程度不斷提升。生態安全格局持續優化,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持續改善,糧食安全格局基本穩定,特色農產品價值顯著提升。城鎮空間格局網絡連通,城鄉融合發展步伐加快。規劃“一區五城”(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重慶國際生物城、環樵坪山數智城、濱江人文城、大江科創城、重慶高職城),提升巴南發展戰略地位和區域發展能級,形成中心城區新的重要增長極,基本建成內陸南向開放高地。

到2035年,在高質量發展中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目標,人口經濟布局與資源環境充分協調,形成主體功能約束有效、國土開發有序的空間發展格局。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復合型、立體化、網絡化的總體生態安全格局基本形成。因地制宜的糧食、重要農產品和特色農產品農業空間格局基本形成。全面建成內陸南向開放高地,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基本實現,加快融入西部陸海新通道,與東盟國際貿易能級大幅提升,開放程度和國際化水平在全市領先。

展望至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區,全面建設共同富裕美好社會。國土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全面現代化,綠色化生產生活方式全面建立,城鄉居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成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典范。

(3)重點領域空間協調

以成渝雙城經濟圈和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引領空間協同發展,突出中心城區高質量發展重要增長極和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核心引擎定位,全面提升核心帶動功能。

1.通道合作。以共建“一帶一路”為引領,融入西部陸海新通道,通過京昆、包海、蘭廣、沿江等國家戰略通道鏈接泛亞公鐵聯運網絡。圍繞打造東盟貿易服務總部基地,以及商貿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與公路口岸,優化暢通南向開放通道,提升內聯外暢水平。完善樞紐節點體系,更好發揮連接西部地區和東盟市場的橋梁紐帶作用。優化通道物流組織體系,增強保稅物流、國際物流分撥、公路口岸功能。深化與成都公路口岸、四川西部陸海新通道公司戰略合作。

2.開放平臺合作。協同加強與長三角、京津冀、粵港澳大灣區等對接合作,積極承接東部產業轉移。促進跨區域合作平臺東部槽谷一體化布局,補齊重慶中心城區東部、南部片區發展短板,促進優質資源跨區域流動,增強重慶主城都市區核心帶動能力。

3.重點產業合作。促進重慶國際生物城、南彭物流基地、數智產業園、惠民智慧總部基地、高職城云計算產業園等與成都醫學城、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成都經濟技術開發區、四川大學華西藥學院等合作交流,在生物醫藥產業、數智經濟產業、商貿物流產業、高端裝備產業、生態創新產業等領域協同創新,攜手打造兩地國家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發揮兩地人文、生態、產業等疊加優勢,探索醫養結合新模式,促進康養產業加快發展。

4.與溫江多領域合作。聚焦兩地同為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戰略機遇,打造成渝兩地城鄉融合發展樣板區。依托兩區生態資源各異、民俗文化相通等有利條件,促進兩地文旅融合協同發展。

5.與周邊地區協同發展。增強李家沱、花溪、龍洲灣片區與大渡口釣魚嘴片區共建長江文化藝術灣區,加強國際生物城與兩江新區魚嘴工業園區的直接聯系,構筑中心城區南部新走廊,引導巴南區與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南岸區、兩江新區協同發展。規劃市域鐵路,融入都市區高速路網,實現與南川、江津、涪陵、綦江的連接聯通,遠期實現網絡化的交通布局。

6.生態共治。落實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一區兩群”以及市總規提出的區域協調要求,發揮綜合交通對區域網絡化布局的引領和支撐作用,重點解決資源和能源、生態環境、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產業空間和鄰避設施布局等區域協同問題。

(4)本次規劃需銜接內容

本次規劃合理銜接巴南區國土空間分區規劃,就建筑垃圾設施選點與國土空間分區規劃總體格局結合,并就“無廢城市”建設的相關內容進行銜接。

3.6《重慶市巴南區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

根據規劃,到2035年,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全區生態環境根本改善,長江上游(巴南段)和重慶主城都市區重要生態屏障全面筑牢,山清水秀美麗巴南基本建成,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推進一般工業固廢和生活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置。加強麻柳園區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規范化管理,實現安全、分類、達標存放。推動鈦石膏、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逐步減少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堆存量。探索建立小微企業工業固體廢物收集轉運利用體系和建筑垃圾集中循環利用途徑。

支持工業園區配套建設危險廢物末端利用設施。持續開展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嚴肅查處違規堆存、隨意傾倒、非法填埋、非法轉移、非法買賣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

3.7《重慶市巴南區“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1)總體目標與指標

到2025年,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水平顯著提升,收運和利用處置設施短板基本補齊,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用充分發揮,“無廢”理念得到廣泛認同和積極響應,固體廢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全面提升,長江上游(巴南段)和重慶主城都市區重要生態屏障更加鞏固,山清水秀美麗巴南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依據《“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環固體〔2021〕114號),建立了巴南區“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包括5個一級指標、15個二級指標和39個三級指標。其中,固體廢物源頭減量10項指標,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9項指標,固體廢物最終處置6項指標,保障能力11項指標,群眾獲得感3項指標。

(2)推進建筑垃圾分類處置和資源化利用

推動建筑垃圾源頭減量:按照誰產生、誰處理的原則,建筑垃圾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裝修垃圾分類收集、分類堆放。推動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區域平衡,盡量實現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土方平衡。

推進建筑垃圾分類處置:加強施工場地源頭監管,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在源頭進行分揀,混凝土塊、磚塊、碎石等進入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廠再生利用,渣土等部分進入建筑清土填埋場回填處置、有條件可在建筑渣土填埋場設置臨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地,配備移動式建筑垃圾處理設備。

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推進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以城市道路、廣場等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推廣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


第四章 國內相關城市案例借鑒


4.1廣州市

廣州將工程渣土歸類于建筑廢棄物,規劃布局臨時消納場處置棄土。消納場是對工程渣土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集中處置的場所,主要目的是以資源循環利用方式對工程渣土行終端處置,提高資源化利用水平。臨時消納場主要由填埋庫區和配套工作區(含管理用房、地磅、洗車槽、場內道路以及裝卸臺等功能)兩個功能單元組成。

選址難、落地難,一直是建筑廢棄物管理的瓶頸問題。針對該問題,2016年以來,廣州城市管理部門先后編制了《廣州市建筑廢棄物消納場布局規劃(2016-2020)》《廣州市建筑廢棄物水上運輸中轉碼頭選址規劃》《廣州市建筑垃圾治理專項規劃(2019-2035)》《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設施布局規劃(2021-2035)》等專項規劃,明確了處置設施布局、處理路徑,提供了科學指引。

根據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牽頭編制的《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設施布局規劃(征求意見稿)》,選擇具有一定規模的采石場、山坳地、低洼地區作為棄土的臨時消納場。全市范圍內近期共規劃12個臨時消納場,其中現狀臨時消納場8處,總消納容量3132萬立方米,2021~2025年新增臨時消納場4處,總消納容量2300萬立方米。2026~2035年建議新增填埋消納能力不小于6628萬立方米。

(1)源頭減量利用、末端綜合處理

除消納場外,廣州城市管理部門緊緊圍繞建設“無廢城市”,按照“管住存量、控制增量、理清來源、嚴控去向、安全處理、科學利用”治理思路,創新豐富治理手段,采取“源頭減量利用、末端綜合處理”的模式。

源頭減量方面,編制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加強豎向規劃論證和設計,建設項目工程優化場地高程設計,通過科學合理的豎高程設計實現建筑廢棄物排放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方面,主要通過工地間調劑回填利用、園林綠化堆山造景、礦坑復墾實現高效處置,比如花都區長崗村消納場回填后建設成生態公園,實現渣土資源化利用?;邮┕r挖出來的泥土、地鐵盾構產生的余泥、隧道施工挖掘出的泥漿等等,可以提取稀土、做再生的建筑材料。

(2)政策配套

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廣州市就設立了專業的管理機構,并逐步配套相關的規范性文件對建筑廢棄物進行管理,出臺《廣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條例》。2012年再次修訂頒布了《廣州市建筑廢棄物管理條例》。后為細化法規的管理規定,圍繞處置核準、源頭減量、全程監管、資源化利用等領域,又先后出臺《廣州市建筑廢棄物運輸企業及車輛誠信綜合評價管理辦法》《廣州市居民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管理辦法》《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車輛運輸聯單管理辦法》《廣州市裝飾裝修廢棄物管理辦法》等7個配套規范性文件,先后組織實施18項專項整治,有效確保法律法規貫徹落實。

4.2深圳市

深圳作為“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和建筑廢棄物治理試點城市之一,要求摸清建筑廢棄物產生現狀及發展趨勢,加強建筑廢棄物全過程管理,提高源頭減量及綜合利用水平。深圳市2020年發布《深圳市建筑廢棄物管理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30號)對建筑廢棄物的定義保持一致,即工程渣土、拆除廢棄物、工程泥漿、施工廢棄物和裝修廢棄物五類。深圳市2021年組織編制了《深圳市建筑廢棄物治理專項規劃(2020-2035)。

(1)源頭減量

在規劃階段,依據地形地貌進行建設工程規劃,如建筑工程豎向設計應充分利用場地原始的地形地貌,根據周邊市政道路標高合理確定場地標高及建筑布局,減少工程渣土的開挖量,盡量實現工程渣土平衡??刂频叵驴臻g的開發,減少地下停車場的建設。宜優先考慮建設停車樓、機械式立體車庫。

(2)綜合利用

工程渣土根據土質性質的不同,可采取不同的綜合利用技術:①泥砂分離,通過篩分、水洗、壓濾等環節,將工程渣土分為泥、砂兩個部分。是一種成熟綜合利用技術,但存在設施設備比較簡單粗暴且分離出來的泥餅無去路等問題;②固化和壓制,通過添加固化增強劑和干燥防裂劑,壓制生產為建筑用磚、再生砌磚、免燒瓷磚、文化裝飾磚等產品,目前處于試驗階段;③環保燒結,以黏土為原料,經成型和高溫焙燒制得用于承重和非承重結構的各類塊材、板材。是一項發展成熟的技術,但受環保政策限制無法在深圳普及;④按照土質特性進行分類利用,即挑選出其中適合種植的種植土和制作陶瓷的陶瓷土等,這對土質要求比較高,分類利用率比較低。

目前深圳市工程渣土綜合利用廠以泥砂分離技術工藝為主,其主要是將砂石和土簡單分離出來,并沒有對土進行精細化分。

(3)消納回填

現狀及近期,對于無法綜合利用或綜合利用能力以外的工程渣土以市外安全處置為主,市內工程回填為輔。但市外處置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和風險,一旦市外處置受阻,將導致大規模工程渣土無處可去。遠期規劃工程渣土全量立足市內處置,市內處置以綜合利用為主,探索環保燒結等綜合利用方式。同時,積極與周邊城市主管部門溝通協調,通過技術、管理等手段與周邊城市建立跨區域平衡處置協作監管機制;積極擴展處置渠道,在海洋傾廢、土地整備、工程回填、生態修復等方面挖掘市外處置能力。

4.3西安市

西安市于2023年編制《西安市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2-2035年)》。提高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建立政府統籌、屬地負責、分類處置、全程管控、布局合理、技術先進、資源利用的建筑垃圾治理體系,進一步促進城市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業化發展,實現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同步推進。

以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堅持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的理念,合理、安全、環保地解決排放與處置的矛盾,逐步建成源頭分類、再生利用、無害化處置的可持續化建筑廢棄物處置體系;建立良性互動的管理體制和法規政策體系,實現建筑垃圾從源頭減量到消納處置的全過程管控;建立健康良性的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體系。通過科學系統的規劃建設,逐步建立“布局合理、控制有力、監管嚴密、處置規范、利用科學”的建筑垃圾治理體系,提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和安全處置水平,促進西安市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提高城市精細化治理水平,力爭將西安建設成“無廢城市”和全國建筑垃圾治理模范城市。

根據規劃,西安市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分為分類處理設施、資源化利用設施、消納設施三大類。在現有三類的基礎上,規劃近期優化提升現有設施功能,遠期對部分資源化利用企業進行整合提升,結合處理服務分區設置建筑垃圾綜合處置中心。建議在遠期結合城市固廢循環產業園和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基地,將建筑垃圾與其他固廢協同處置,形成固廢綜合治理的新局面。

4.4杭州市

杭州市渣土主要以碼頭外運為主,缺乏相應的消納場所。2019年杭州進入亞運前建設高峰時期,高達幾億方的總渣土量單靠市場化運作模式已經難以突破困境。杭州市城管局(市渣土辦)、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編制《杭州市區渣土消納專項規劃》(2019-2022年)編制,并于2022年底啟動新一輪渣土消納場專項規劃編制。

(1)規劃思路

以構建“渣土空間站”為總目標,實現渣土“資源化改革”。以解決現實問題為導向定階段性目標,并將其落實到具體的工程項目和技術措施。最終建立一個從源頭減量化、分類再利用(資源化)到無害化貯存全過程的渣土消納體系。近期保障省市重點工程及重大項目渣土消納,遠期實現全市渣土產銷平衡,遠景做好渣土消納空間資源儲備。

(2)規劃布局

地塊抬升:雙浦單元長深高速東側占地面積116公頃,現狀用地為大棚房拆除后待修復地塊,地勢低容易產生內澇,規劃將渣土用于地塊抬升,后期規劃為生態用地。

臨時處置場:三墩互通西北側現狀用地為空地及農田,面積約17公頃,規劃用地為城西污水廠市政預留用地,規劃選取側一塊預留用地以及遠景用地作為渣土臨時處置場,處置能力100萬方/年,服務年限2019-2022年。

造坡、綠地、高速防護帶:規劃還采用公園綠地、高速防護帶等城建類與農林類相結合的動態資源化利用方式。如轉塘沈家弄地塊面積約為6公頃,通過造坡消納土方,后期規劃為商業用地;轉塘中村楊家門地塊面積為9.1公頃,計劃專門用于地鐵渣土處置,后期規劃為綠地。

4.5小結

規劃引領:實現棄土科學有序消納需宏觀層面的規劃統籌,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編制專項規劃,堅持資源化方針,科學統籌安排土石方消納場地和資源化利用,促進源頭消減化、分類再利用、無害化存貯、土石方產消平衡。

源頭減量:規劃編制階段應加強土石方挖填情況分析研究,通過科學合理的豎向高程設計實現源頭減量,優化調整城市空間形態。豎向設計應遵循“少挖少填”、“挖填平衡”的原則,應充分利用場地原始的地形地貌,充分考慮規劃編制單元內及其周邊區域的土石方挖填整體平衡,根據周邊市政道路標高合理確定場地標高及建筑布局,減少棄土產生。嚴管城市開發的強度、密度、高度,禁止通過高切坡,深開挖等破壞生態本底的方式進行城市建設用地布局,保護好“山系、水系、綠系”等開放空間和自然生態本底。

配套政策:由行業主管部門設計保障制度,鼓勵貫徹頂層設計,推動制度建設,出臺相關法規規章、制定相關標準規范體系,包括棄土分類、資源化利用、轉運、消納等相關技術、規范,保障棄土消納工作從規劃編制到運營監管全流程“規范化”。


第五章 規劃總則


5.1規劃原則

(1)生態優先、綠色發展

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規劃選址應堅守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加強自然山水本底保護,保障公眾健康和生態安全。選址不得進入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

(2)科學預測、統籌規劃

嚴格按照相關規范標準,科學選取預測方式,合理進行需求分析,力求產量預測指標合理。充分尊重、合理銜接上位規劃,結合管控要素條件進行選址論證,落實處置場所用地紅線控制。合理利用廢棄礦坑進行堆填消納,降低成本,節約用地。

(3)長遠規劃、分期實施

按照近遠期分期實施、前瞻性的原則,結合產生量分布、運輸距離、實施條件,充分考慮各區域的發展需求,合理布局近、遠期選址方案,確定處置場所規模、用地位置和管控要求。做好近、遠期銜接,保障近期重大項目消納需求,做好空間儲備。

(4)技術支撐、智慧管理

利用智能化、大數據、地理信息等技術手段,加強對地形空間資源的分析研判。開展巴南區場址選址,通過模擬、踏勘、測算,明確處置場所規模、容量、邊界,形成規劃布局方案。

(5)資源利用、源頭減量

在規劃設計階段,優化路網線形標高和場地豎向設計,減少土石方規模,從規劃層面進行統籌預控。明確建筑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分揀、消納等要求,對不同產生源的建筑垃圾分類管控。在實施階段,大力推廣資源化利用技術。

(6)政府統籌、市場主導

建立常態化協調推進機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加強部門協同管理。推動投資平臺、建設單位和社會單位積極參與,實現智能化、精細化管理,推動消納場經營權轉讓和市場交易工作。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業化發展和市場化運作,開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特許經營試點工作。

5.2規劃范圍

本次規劃范圍為巴南區行政轄區,包括9個街道和14個鎮,總面積1825平方公里。

5.3規劃期限

本次規劃基期年為2024年,規劃目標年為2035年。其中近期規劃至2027年,遠期規劃至2035年。

5.4規劃依據

5.4.1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正)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訂版)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

(4)《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

(5)《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3號)

(6)《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

(7)《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2005〕139號)

(8)《重慶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渝市政委〔2014〕90號)

(9)《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2010年)

5.4.2規范性文件

(1)《關于加強主城區自然山水保護嚴格控制建設項目土石方大挖大填的通知》(渝規資〔2020〕383號)

(2)《關于印發重慶市全面推進垃圾分類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辦〔2023〕97號)

(3)《主城區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渝府辦〔2019〕4號)

(4)《重慶市“十四五”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實施方案》

(5)《重慶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實施方案》

(6)《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重慶市生態保護紅線的通知》(渝府發〔2018〕25號)

(7)《關于進一步加強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管理的通知》(渝規資〔2020〕9號)

(8)《國家級自然公園管理辦法(試行)》

(9)《重慶市林業局關于進一步規范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林規范〔2022〕4號)

(10)《重慶市巴南區“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11)《重慶市城市管理局關于規范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的通知》(渝城管局〔2024〕44號)

5.4.3規范標準

(1)《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標準》(GB/T50337-2018)

(2)《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CJJ_T134-2019)

(3)《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CJJ27-2012)

(4)《重慶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

(5)《建筑垃圾處理技術規程》(CG058-2021)

(6)《建筑垃圾處理場設置規范》(CG059-2021)

(7)《建筑垃圾密閉運輸車輛技術規范》(CJ035-2020)

(8)《建筑余泥渣土消納場建設技術規范》(DBJ/T15-118-2016)

(9)《建筑廢棄物再生工廠設計標準》(GB51322-2018)

(10)《城市三維建模技術規范》(DB 50/T393-2011)

(11)《基礎地理信息三維模型生產規范》(CH/T9016-2012)

(12)《信息三維模型數據庫規范》(CH/T9017-2012)

(13)《城鄉建設用地豎向規劃規范》(CJJ83-2016)

(14)《土地復墾條例》(2011年)

(15)《土地復墾技術標準(試行)》

5.4.4相關規劃及其他

(1)《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計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的通知》

(2)《重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公示版)

(3)《中心城區建筑垃圾專項治理規劃(2021--2025)》

(4)《中心城區棄土場選址方案》

(5)《重慶市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規劃》

(6)《重慶市主城區環衛設施規劃(2019-2035年)》

(7)《重慶市城鄉環境衛生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35年)》

(8)《巴南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計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

(9)《巴南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10)《重慶市巴南區國土空間分區規劃(2021-2035年)》

(11)巴南區統計年鑒

(12)其他基礎資料

5.4.5規劃基準體系

本次規劃采用國土調查及年度變更數據作為規劃現狀底數和底圖基礎,統一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和1985國家高程基準作為空間定位基礎。


第六章 規劃目標與指標


6.1規劃目標

以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堅持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的理念,合理、安全、環保地解決排放與處置的矛盾,逐步建成源頭分類、再生利用、無害化處置的可持續化建筑廢棄物處置體系;建立良性互動的管理體制和法規政策體系,實現建筑垃圾從源頭減量到消納處置的全過程管控;建立健康良性的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體系。

通過科學系統的規劃建設,逐步建立“布局合理、控制有力、監管嚴密、處置規范、利用科學”的建筑垃圾治理體系,提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和安全處置水平,促進巴南區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提高城市精細化治理水平,全面推進“無廢城市”建設。

6.2規劃指標

規劃到2035年底,巴南區建筑垃圾收集率達到100%,建筑垃圾密閉化運輸率要達到100%,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70%;工程渣土綜合利用率達80%以上,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綜合利用率達90%以上,裝修垃圾綜合利用率達90%以上;運輸車輛車載衛星定位系統安裝比例100%。

6-1 建筑垃圾處理規劃指標一覽表(預期性)

序號

指標類型

近期

(2027年)

遠期

(2035年)

2

建筑垃圾收集率

100%

100%

3

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理量占 全部產生量的比例)

≥95%

100%

4

建筑垃圾密閉化運輸率(建筑垃圾密閉化運輸車輛 占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的比例)

≥100%

100%

5

建筑垃圾 綜合利用 率

工程渣土綜合利用率(工程渣土回 填、資源化利用的量占工程渣土總產

生量的比例)

≥60%

≥80%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綜合利用率(工 程垃圾、拆除垃圾回收、資源化等綜

合利用量占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產生 量的比例)

≥70%

≥90%

裝修垃圾綜合利用率(裝修垃圾回收、資源化等綜合利用量占裝修垃圾 產生量的比例)

≥70%

≥90%

6

運輸車輛車載衛星定位系統安裝比例

≥95%

≥100%


第七章 建筑垃圾消納設施和場所布局規劃


7.1建筑垃圾產生量預測

建筑垃圾是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工程泥漿以及裝修垃圾等的總稱。

本規劃建筑垃圾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棄土、棄料和其他固體廢棄物。

7.1.1工程垃圾產生量預測

工程垃圾是指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等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棄料。根據《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CJJ/T 134-2019)》,工程垃圾計算公式

如下所示:

Mg1=Rg1mg1

式中:

Mg1—區域工程垃圾產生量,單位噸/年。

Rg1—區域新增建筑面積,單位萬m2/年。

mg1—單位建筑面積工程垃圾產生量基數,噸/萬m2,可取300噸/萬m2—800噸/萬m2。(本規劃取500噸/萬m2)

工程垃圾的產生量預測與新開工面積有關,根據巴南區住建委提供的新開工建筑面積數據(2018年至2023年),2022年以來巴南區新開工建筑面積下降趨勢明顯,近期年均新開工建筑面積221萬平方米,通過分析近年來新開工建筑面積變化趨勢,近期年均新開工面積按平均量的85%估算、遠期年均新開工面積按近年平均量的70%估算。

根據預測近期至2027年,年均新增建筑面積為187.85萬m2,預測遠期至2035年,年均新增建筑面積為154.7萬m2。

按照前述公式估算,預計至2027年,將產生工程垃圾約9.39萬噸/年;至2035年,將產生工程垃圾約7.74萬噸/年。

7-1 工程垃圾產量預測表

內容

2027 年

2035 年

新增建筑面積(萬㎡)

187.85

154.7

建筑工程垃圾(萬噸)

9.39

7.74

7.1.2拆除垃圾產生量預測

拆除垃圾是指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等拆除過程中產生的棄料,因構筑物拆除較少,故本規劃僅對建筑工程拆除垃圾進行預測。

根據《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CJJ/T134-2019)》,拆除垃圾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Mc=Rcmc

式中:

Mc—區域拆除工程垃圾產生量,t/年。

Rc—城市或區域拆除面積,萬m2。

mc—單位面積拆除垃圾產生量基數,噸/萬m2,可取8000噸/萬m2~13000噸/萬m2。(本規劃取10000噸/萬m2)

根據巴南區住建委提供的城市更新改造建筑面積數據,2018年至2023年,巴南區城市更新62.38萬m2,年均拆除建筑面積為10.40萬m2,考慮到舊城改造步伐有放緩趨勢,至2027年年均拆除建筑面積按近期平均量的80%估算、遠期年均拆除建筑面積按近年平均量的70%估算。則至2027年,年均拆房面積約為8.32萬m2,至2035年,遠期年均拆房面積約為7.28萬m2。

按照前述公式估算,預計至2027年,拆除垃圾產生量約為 8.32萬噸年,預計至2035年,拆除垃圾產生量約為7.28萬噸/年。

7-2 拆除垃圾產量預測表

內容

2027 年

2035 年

拆除建筑面積(萬㎡)

8.32

7.28

拆除垃圾(萬噸)

8.32

7.28

7.1.3裝修垃圾產生量預測

裝修垃圾是指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 根據《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CJJ/T134-2019)》,裝修垃圾估算公式,如下所示:

Mz=Rzmz

式中:

Mz—某城市或區域裝修垃圾產生量,噸/年。

Rz—城市或區域居民戶數,戶。

mz—單位戶數裝修垃圾產生量基數,噸/(戶·年),可取0.5噸/(戶·年)~1.0噸/(戶·年),結合未來低碳裝修的趨勢,近期取0.6噸/(戶·年),遠期取0.55噸/(戶·年)。

根據巴南區近五年統計年鑒數據,巴南區人口年均增長率為1.9%,根據綜合增長率法進行計算,預計至2027年巴南區常住人口約為127.65萬人,遠期至2035年規劃常住人口約為148.4萬人。根據巴南區人口統計數據,每戶按2.41人計算,預計2027年巴南區共有52.97萬戶,2035年巴南區共61.58萬戶。則預測2027年巴南區裝修垃圾產生量共31.78萬噸/年,2035年巴南區裝修垃圾產生量共33.87萬噸/年。

7-3 裝修垃圾產量預測

內容

2027 年

2035 年

戶數(萬戶)

52.97

61.58

裝修垃圾(萬噸)

31.78

33.87

7.1.4工程渣土產生量預測

工程渣土主要為各類建筑工程、市政基礎工程等項目在建設過程中開挖土石方產生的棄土。

(1)建筑工程渣土產生量

根據歷史經驗和調研結果,本規劃以每建設一萬平方米建筑面積產生30000噸工程渣土為計算指標。根據巴南區住建委提供的新開工建筑面積數據(2018年至2023年),2022年以來巴南區新開工建筑面積下降趨勢明顯,近期年均新開工建筑面積221萬平方米,通過分析近年來新開工建筑面積變化趨勢,近期年均新開工面積按平均量的85%估算、遠期年均新開工面積按近年平均量的70%估算。

根據預測近期至2027年,年均新增建筑面積為187.85萬m2,預測遠期至2035年,年均新增建筑面積為154.7萬m2。

通過計算,至2027年,建筑工程渣土年均產生量為563.55萬噸/年,即322.03萬m3。至2035年,建筑工程渣土年均產生量為464.1萬噸/年,即265.2萬m3。

(2)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渣土產生量

根據相關數據,市政基礎建設工程渣土產生量約為建筑工程渣土產生量的75%,本次規劃按建筑工程渣土產生量的75%計算,預測2027年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渣土產生量預計為241.52萬m3/年,2035年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渣土產生量預計為198.9萬m3/年。

(3)工程渣土總量

綜上所述,至2027年預估工程渣土產生量為564.55萬m3/年,至2035年工程渣土產生量為464.1萬m3/年。

7-4 巴南區工程渣土產生總量一覽表

種類

2027 年工程渣土產生量

(萬m3/年)

2035 年工程渣土產生量

(萬m3/年)

建筑工程渣土

323.03

265.2

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渣土

241.52

198.9

工程渣土合計

564.55

464.1

7.1.5工程泥漿產生量預測

工程泥漿是指鉆孔樁基施工、地下連續墻施工、水平定向鉆等施工產生的泥漿。本規劃中工程泥漿量按工程渣土的1%估算,則近期至2027年預估工程泥漿產生量為5.65萬m3/年,遠期至2035年工程泥漿產生量為4.64萬m3/年。

7.1.6建筑垃圾產生總量

巴南區建筑垃圾產生總量見下表:

7-5 巴南區建筑垃圾產生量預測總量一覽表

序號

垃圾種類

單位

近期(2027年)

遠期(2035年)

1

工程垃圾

萬噸/年

9.39

7.74

2

拆除垃圾

萬噸/年

8.32

7.28

3

裝修垃圾

萬噸/年

31.78

33.87

4

工程渣土

萬m3/年

564.55

464.1

5

工程泥漿

萬m3/年

5.65

4.64

7.2建筑垃圾處理需求量預測

7.2.1建筑垃圾組分分析

(1)工程渣土及泥漿: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道橋等在建設過程中開挖土石方產生的棄土。工程泥漿為鉆孔樁基施工等施工產生的泥漿,巴南區工程泥漿產生量極低。

(2)工程垃圾: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道橋等在新建、改建、擴建過程中產生的混凝土、砂漿、模板等棄料。

(3)拆除垃圾: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道橋等在拆除過程中產生的混凝土、砂漿、磚瓦、陶瓷、石材、金屬、木材等廢棄物。

(4)裝修垃圾:各類房屋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混凝土、砂漿、磚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氣混凝土砌塊、金屬、木材、玻璃和塑料等廢棄物。

7.2.2處理規模預測

(1)裝修垃圾分選量

裝修垃圾需全部進入裝修垃圾分選場進行分選,因此巴南區裝修垃圾分選量即裝修垃圾產生總量。裝修垃圾近期2027產生量為31.78萬噸/年,遠期2035產生量為33.87萬噸/年。

(2)裝修垃圾填埋量

裝修垃圾中需進行填埋處理的部分占比約30%。因此,至2027年,巴南區裝修垃圾填埋量約9.53萬噸/年,遠期2035年裝修垃圾填埋量約10.16萬噸/年,至2035年,裝修垃圾填埋場容量至少應滿足119.23萬噸,約133萬m3。

(3)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綜合利用處理量

根據建筑垃圾產生量預測,近期2027年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收運量共49.49萬噸/年,遠期2035年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收運量共48.89萬噸/年。根據相關規劃,裝修垃圾將在裝修垃圾分選場中進行分選,故進入建筑垃圾綜合處理廠的裝修垃圾僅占其產生量的52.5%;而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則需要在建筑垃圾綜合處理廠中進行分揀與再生利用,故進入建筑垃圾綜合處理廠的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等于其產生量。根據各類垃圾可資源化利用率及組分比例,近期2027年建筑垃圾綜合處理需求量將達到34.39萬噸/年,遠期2035年建筑垃圾綜合處理需求量將達到32.80萬噸/年。因此,確定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綜合處理需求量至少應為34.39萬噸/年。

7-6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及裝修垃圾(最高)年綜合利用處理量

組分

進入建筑垃圾綜合處理廠的

比例

近期(2027 年)

遠期(2035 年)

年產生量

綜合處理量

(萬噸/年)

年產生量

綜合處理量

(萬噸/年)

工程垃圾

100%

9.39

9.39

7.74

7.74

拆除垃圾

100%

8.32

8.32

7.28

7.28

裝修垃圾

52.5%

31.78

16.68

33.87

17.78

合計

-

49.49

34.39

48.89

32.80

(4)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填埋量

依據建筑垃圾產生量預測結果,近期2024-2027年,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共產生2280.8萬m3,其中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泥漿1305.04萬m3,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渣土及泥漿975.74萬m3;遠期2028-2035年,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共產生3749.93萬m3,其中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泥漿2142.82萬m3,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渣土及泥漿1607.11萬m3。

工程渣土及泥漿降低填埋率的措施主要有項目內部土石方平衡、增加渣土中石方的資源化利用率等。根據規劃目標,近期2027年,工程渣土及泥漿綜合利用比例約為60%,填埋比例約40%;近期2027年,工程渣土及泥漿綜合利用比例約為80%,填埋比例約20%。

故,近期(2024-2027年)所需工程渣土填埋場(含固化后泥漿)需求容量為912.32萬m3,遠期(2028-2035年)所需建筑渣土填埋場(含固化后泥漿)需求容量為749.99萬m3,總需求容量為1662.31萬m3。

7-7工程渣土、工程泥漿總需填埋量

時(年)

工程渣土及泥漿

合計(萬m3)

綜合利用量(萬m3)

(就近平衡、資源化利用)等)

填埋量

(萬m3)

2024-2027

60%

40%

2280.8

1368.48

912.32

2028-2035

80%

20%

3749.93

2999.94

749.99

總間計

4368.42

1662.31

6030.73

7.3建筑垃圾消納和處理設施布局及建設

7.3.1建筑垃圾消納和處理設施選址要求

1.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環境衛生設施專項規劃等上位規劃要求。不得違背國土空間分區規劃的約束性指標和強制性內容。

2.按照就近原則,滿足交通方便、運距合理的要求。分近遠期進行布局。

3.應與國土空間三區三線相協調,不占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少占耕地、林地。

4.避免選擇在雨水匯流量大,沖刷嚴重的地方。

5.不得在河道、湖泊、建成水庫范圍內選址。選址不應受洪水或內澇的威脅。應在項目開工前完善水土保持審批手續。

6.應充分利用溝谷、洼地、荒坡、劣地、廢棄礦坑,應避開城鎮聚集區。

7.選擇在肚大口小,有利于布設攔渣工程的地形位置。

8.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條件應滿足設施建設和運行的要求。避免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和地質災害點選址。

9.棄土場坡度應滿足城鎮開發邊界內的棄土場《城鄉建設用地豎向規劃規范》(CJJ83-2016)中的相關規定。

10. 消納場所邊界及容量為非約束性條件,以最終設計實施為準。

11.若涉及鐵路、軌道、高邊坡等,實施前需進行專項論證,征求主管部門意見。

12.廠址不應受洪水、潮水或內澇的威脅必須建在該類地區時,應有可靠的防洪、排澇措施,其防洪標準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防洪標準》GB50201的有關規定。

7.3.2建筑垃圾消納和處理設施布局思路

①結合巴南區需求預測分析,合理確定布局規模。將建筑垃圾處置設施分為3類,裝修垃圾分選場與建筑垃圾綜合處理場合并設置、裝修垃圾填埋場、以及工程渣土填埋場。

②保障重大項目建設。目前巴南區正推進國際生物城、大江科創城等重點片區建設,推進道角機床廠、老中醫院、彈簧廠等一批城市更新項目建設。交通項目方面渝湘高鐵、渝萬高鐵、新燕尾山隧道、鹿角隧道及東延伸段、軌道交通24號線、27號線等重點項目正加快建設。建設垃圾消納設施的布局為重大項目建設提供空間要素保障。

③充分利用已有選址資源。收集前期區城管局建筑垃圾消納場第一批(12處)、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中心城區棄土場選址方案》巴南區18處、渝興公司建筑垃圾消納場選址18處以及《重慶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治理專項規劃》(2021-2035年),作為本次規劃選址的本底數據。

④滿足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要求。將消納場選址與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河道水系、城鎮開發邊界、自然保護地等管控要素疊置分析及選址重疊分析,核實邊界條件。本次選址均未與管控要素沖突。

⑤確定建筑垃圾處置設施布局方案。對初步選址方案進行規劃核實、現場踏勘,優化調整后,形成布局方案。

7.3.3建筑垃圾消納和處理設施選址限制條件分析

(1)用地性質

裝修垃圾分選場/建筑垃圾綜合處理廠、裝修垃圾填埋場、以及工程渣土填埋場由于其處置過程的特點,選址對用地性質各有要求:

裝修垃圾分選場以及建筑垃圾綜合處理廠運營期間,相當于工業生產,根據市規資文件,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屬于儲存分選或工業生產行為,其設施用地可在現行規劃的倉儲、工業用地中選擇,不應隨意布局。

工程渣土填埋場,應選擇地形洼地,可在填滿封場后通過復綠、美化等措施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不改變原有用地性質,但受區域自然條件的限制較大,封場后進行復耕復墾。

裝修垃圾填埋場因堆填原料的特殊性,建議在城鎮開發邊界內選址,用地性質設置為環衛設施用地。

(2)交通條件

建筑垃圾處置設施在生產、受納過程中,涉及大量廢棄物的輸入和再生產品的輸出,需要便利的交通條件予以支撐,因此選址應交通便利。

(3)設施服務范圍及半徑

建筑垃圾處置設施場受服務范圍內建筑廢棄物產生量、運輸經濟性等限制,具有一定的經濟服務半徑,因此需考慮設施的服務范圍及半徑。

(4)環境保護

由于建筑垃圾處置設施在生產、受納過程中有一定的揚塵、噪聲、廢水,因此需要避讓人口密集區和環境敏感區,同時做好相關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重慶市巴南區城市管理局在本規劃編制完成后對規劃擬布置項目與相關部門對接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編制規劃環評報告書。

7.3.4建筑垃圾消納和處理設施空間布局

本次共計布局建筑垃圾消納及處置場所共27處,其中1處裝修垃圾分選場/建筑垃圾綜合處理廠、2處裝修垃圾填埋場、24處工程渣土填埋場。均未占用基本農田和生態紅線。

(1)裝修垃圾分選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廠

結合功能和布局需求,結合專家及部門意見,本規劃將裝修垃圾分選場和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場合并布設,集約節約用地,實現分類集中處置。

上位規劃:《重慶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治理專項規劃(2021-2035)》在巴南區布置了1處裝修垃圾分選場和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場。經核實,該上位規劃2處點位均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外,不具備實施條件。

本次規劃:在巴南區規劃布局1處裝修垃圾分選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廠,處理規模為45萬噸/年,占地規模為4公頃,滿足預測需求。

7-8 ?裝修垃圾分選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廠預選址

設施名稱

處理規模

(萬噸/年)

占地規模

(公頃)

規劃用地

性質

類型

南彭裝修垃圾分選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廠

45

4

二類工業用地

規劃新增

南彭裝修垃圾分選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廠預選址

南彭裝修垃圾分選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廠用地性質分析

(2)裝修垃圾填埋場

上位規劃:《重慶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治理專項規劃(2021-2035)》在巴南區布置了1處裝修垃圾填埋場——南彭裝修垃圾填埋場,占地規模20.34公頃,庫容規模350萬m3。經核實,該上位規劃點位占用基本農田,不具備實施條件。

本次規劃選址:在城鎮開發邊界內規劃新增選址2處,分別位于界石鎮和南泉街道,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總占地面積24.6公頃,總庫容規模為137萬m3。

(3)工程渣土填埋場

根據前期區城管局建筑垃圾消納場第一批選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中心城區棄土場選址方案》巴南區選址、渝興公司建筑垃圾消納場選址選址,經過與管控要素疊置分析及選址重疊分析,優化調整后納入本規劃工程渣土填埋場的選址。

本規劃共包含24處工程渣場填埋場預選址(近期7處、遠期17處),總容量約3112.69萬m3。其中近期918.69萬m3,遠期2194萬m3。具體情況詳見下表,點位詳見附圖。

7-10 工程渣土填埋場預選址

序號

選址名稱

地址

街道鎮

容量(萬m3)/處理能力(萬噸/年)

占地面積(公頃)

規劃用地性質

1

巴南木洞錢家灣村楊家洞2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木洞鎮錢家灣村

木洞鎮

35

3.02

二類居住用地

2

巴南龍洲灣紅爐礦山生態修復項目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龍洲灣街道紅爐灣村

龍洲灣街道

200

16.26

控規外

4

巴南數智產業園智能裝備制造產業園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界石鎮新武村

界石鎮

252

24.63

工業用地

5

巴南大江科創城天明配套園回填項目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魚洞街道

蓮花街道

73.69

34.05

二類工業用地、其他建設用地

6

巴南區木洞鎮土橋村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木洞鎮土橋村

木洞鎮

170

9.98

二類居住用地、公園綠地

7

巴南區木洞鎮錢家灣村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木洞鎮錢家灣村

木洞鎮

18

2.22

二類居住用地、文化設施用地

8

巴南區界石鎮武新村/桂花村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

界石鎮

界石鎮

170

16.10

二類居住用地、公園綠地、中小學用地

11

巴南區南泉街道立桅村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南泉街道立桅村

南泉街道

90

6.82

中小學用地、二類居住用地、公園綠地

12

巴南區南泉街道萬河村巖腳灣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南泉街道萬河村巖腳灣

南泉街道

65

8.60

供應設施用地、二類居住用地、公園綠地、商業用地、防

13

巴南區魚洞街道百勝村地塊01

重慶市巴南區魚洞街道

魚洞街道

68

6.50

控規外

14

巴南區魚洞街道百勝村02

重慶市巴南區魚洞街道

魚洞街道

390

16.28

控規外

15

巴南區木洞鎮汪家坪村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木洞鎮汪家坪村

木洞鎮

330

29.22

控規外

16

巴南區木洞鎮汪家坪村木式口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木洞鎮汪家坪村

木洞鎮

125

15.48

控規外

17

巴南區二圣鎮巴山村地塊01

重慶市巴南區二圣鎮巴山村

二圣鎮

25

2.59

控規外

18

巴南區二圣鎮巴山村地塊02

重慶市巴南區二圣鎮巴山村

二圣鎮

15

2.06

控規外

19

巴南區東溫泉鎮獅子村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東溫泉鎮獅子村

東溫泉鎮

85

6.61

控規外

20

巴南區二圣鎮王家河村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二圣鎮王家河村

二圣鎮

230

20.53

控規外

21

巴南區二圣鎮巴山村地塊03

重慶市巴南區二圣鎮巴山村

二圣鎮

260

23.86

控規外

22

巴南_K_03

重慶市巴南區一品街道金田村

一品街道

35

2.64

控規外

23

巴南_W_41

重慶市巴南區東溫泉鎮碾沱村

東溫泉鎮

46

3.49

控規外

24

巴南_W_04

重慶市巴南區石灘鎮雙寨村雞公山

石灘鎮

150

7.00

控規外

25

巴南_W_46

重慶市巴南區東溫泉鎮獅子村

東溫泉鎮

182

9.03

控規外

26

巴南_W_55

重慶市巴南區雙河口鎮石門村

雙河口鎮

43

2.98

控規外

27

巴南_W_21

重慶市巴南區石龍鎮柏樹村

石龍鎮

55

4.24

控規外

7.3.5建筑垃圾消納和處理設施土地使用

(1)空間布局

本次共計布局建筑垃圾消納及處置設施共27處,其中1處裝修垃圾分選場/建筑垃圾綜合處理廠、2處裝修垃圾填埋場、24處工程渣土填埋場。

(2)土地使用

總用地面積:302.77公頃;

(3)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

本次選址與巴南區國土空間規劃無沖突,未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已避開河道管理線、歷史文化保護線等控制線。選址涉及占用耕地、林地的,在項目建設前應辦理完善相關手續。

裝修垃圾填埋場、裝修垃圾分選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廠均選址在城鎮開發邊界內,工程渣土填埋場近期布局選址均在城鎮開發邊界內。

7-13巴南區建筑垃圾消納設施土地使用情況統計表

類別

數量

容量(萬m3)/處理規模(萬噸/年)

占地面積(公頃)

規劃用地性質

與基本農田、生態紅線關系

裝修垃圾分選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廠

1處

45萬噸/年

4

工業用地

未占用

裝修垃圾填埋場

2處

137萬m3

24.6

控規內

未占用

工程渣土填埋場

24處

3112.69萬m3

274.17

16處位于控規外

未占用

合計

27處

-

302.77

-

未占用

7.3.6建筑垃圾消納和處理設施近遠期規劃

(1)近期規劃

近期規劃(2024-2027年),因巴南區現狀無可利用的裝修垃圾分選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廠,裝修垃圾填埋場。結合近期需求,近期規劃布局1處裝修垃圾分選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廠、2處裝修垃圾填埋場、7處工程渣土填埋場。其中,工程渣土填埋場總容量918.69萬m3。具體如下表所示:

7-14 巴南區建筑垃圾消納設施近期規劃

序號

選址編號

地址

類型

容量(萬m3)/處理能力(萬噸/年)

占地面積

(公頃)

1

巴南木洞錢家灣村楊家洞2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木洞鎮錢家灣村

工程渣土填埋場

35

3.02

2

巴南龍洲灣紅爐礦山生態修復項目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龍洲灣街道紅爐灣村

工程渣土填埋場

200

16.26

3

南彭裝修垃圾分選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廠

重慶市巴南區

南彭街道

裝修垃圾分選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廠

處理量:45萬噸/年

4.00

4

巴南數智產業園智能裝備制造產業園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界石鎮新武村

工程渣土填埋場

252

24.63

5

巴南大江科創城天明配套園回填項目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魚洞街道

工程渣土填埋場

73.69

34.05

6

巴南區木洞鎮土橋村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木洞鎮土橋村

工程渣土填埋場

170

9.98

7

巴南區木洞鎮錢家灣村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木洞鎮錢家灣村

工程渣土填埋場

18

2.22

8

巴南區界石鎮武新村/桂花村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界石鎮

工程渣土填埋場

170

16.10

9

界石裝修垃圾

填埋場

重慶市巴南區界石鎮牛欄村

裝修垃圾填埋場

71

14.80

10

南泉裝修垃圾

填埋場

重慶市巴南區南泉鎮雙橋村

裝修垃圾填埋場

66

9.80

遠期規劃(2028-2035年),遠期規劃布局17處工程渣土填埋場。工程渣土填埋場總容量約2194萬m3,具體如下表所示:

7-15 巴南區建筑垃圾消納設施遠期規劃

序號

選址編號

地址

類型

容量

(萬m3)

占地面積

(公頃)

1

巴南區南泉街道立桅村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南泉街道立桅村

工程渣土填埋場

90

6.82

2

巴南區南泉街道萬河村巖腳灣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南泉街道萬河村巖腳灣

工程渣土填埋場

65

8.60

3

巴南區魚洞街道百勝村地塊01

重慶市巴南區魚洞街道

工程渣土填埋場

68

6.50

4

巴南區魚洞街道百勝村02

重慶市巴南區魚洞街道

工程渣土填埋場

390

16.28

5

巴南區木洞鎮汪家坪村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木洞鎮汪家坪村

工程渣土填埋場

330

29.22

6

巴南區木洞鎮汪家坪村木式口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木洞鎮汪家坪村

工程渣土填埋場

125

15.48

7

巴南區二圣鎮巴山村地塊01

重慶市巴南區二圣鎮巴山村

工程渣土填埋場

25

2.59

8

巴南區二圣鎮巴山村地塊02

重慶市巴南區二圣鎮巴山村

工程渣土填埋場

15

2.06

9

巴南區東溫泉鎮獅子村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東溫泉鎮獅子村

工程渣土填埋場

85

6.61

10

巴南區二圣鎮王家河村地塊

重慶市巴南區二圣鎮王家河村

工程渣土填埋場

230

20.53

11

巴南區二圣鎮巴山村地塊03

重慶市巴南區二圣鎮巴山村

工程渣土填埋場

260

23.86

12

巴南_K_03

重慶市巴南區一品街道金田村

工程渣土填埋場

35

2.64

13

巴南_W_41

重慶市巴南區東溫泉鎮碾沱村

工程渣土填埋場

46

3.49

14

巴南_W_04

重慶市巴南區石灘鎮雙寨村雞公山

工程渣土填埋場

150

7.00

15

巴南_W_46

重慶市巴南區東溫泉鎮獅子村

工程渣土填埋場

182

9.03

16

巴南_W_55

重慶市巴南區雙河口鎮石門村

工程渣土填埋場

43

2.98

17

巴南_W_21

重慶市巴南區石龍鎮柏樹村

工程渣土填埋場

55

4.24

7.3.7建筑垃圾近期實施消納設施的工程措施

近期實施的工程渣土填埋場應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

(1)主體設施工程

工程渣土填埋場應包括計量設施、預處理系統、垃圾壩、地基處理、防洪及雨水導排系統、防滲系統、污水收集及處理系統、雨污分流系統、地下水導排系統、監測井、場區道路、環保設施等。

(2)輔助設施工程

輔助設施應包括進場道路、供配電、給排水設施、安全衛生設施、車輛沖洗、通信、信息化及監控、應急設施等。

(3)安全性相關措施及要求

1)地基處理:工程渣土填埋場的地基應具有承載堆體負荷的自然土層或經地基處理的穩定土層。對不能滿足承載力、沉降限制及穩定性等工程建設的地基,應進行相應的處理。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建筑地基技術設計規范》GB50007及《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79的規定。

2)邊坡工程:邊坡設計應按照國家現行標準《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范》GB50330、《水利水電工程邊坡設計設計規范》SL386、《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巖土工程技術規范》CJJ176的有關規定執行。應對堆填庫區所有邊坡進行穩定計算。

3)場地平整:場地平整應滿足堆填總容量、堆體穩定、地基穩定、場地壓實度、場地排水方面的要求。

4)地表與地下水排導:堆體排水應與周邊區域的地表水系統分開設置,避免將周邊區域的地表水導排入堆填庫區內;應根據堆填場址水文地質情況,當可能發生地下水對基礎層穩定或對防滲系統破壞時,應設置地下水收集導排系統。根據地下水水量、水位及其他水文地質情況的不同,可選擇采用碎石導流層、導排盲溝、土工復合排水網導流層等方法進行地下水導排或阻斷。

5)安全監測:工程渣土填埋場應進行安全監測。安全監測主要是指對擋土壩、堆體的穩定性進行監測。安全監測方案應包括監測點、監測項目、監測頻率、預警值和監測方法等。擋土壩監測項目應包括壩體水平位移、壩體沉降、壩體測斜、壩基水平位移等;堆填監測項目應包括堆體水平位移、沉降、內積水水位等。


第八章 建筑垃圾收集運輸體系規劃


8.1收運基本要求

(一)工程施工單位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向城市管理部門申請建筑渣土處置(排放)許可,城市管理部門會同公安交管、生態環境、住建等部門根據工程工期、建筑渣土量、道路狀況和環境保護要求,對建筑渣土處置方案進行審查。加強建筑工地管理,鼓勵工程施工單位爭創“文明工地”“綠色工地”。建筑渣土應在二十四小時內清運完成。運輸出入口進行道路硬化,設置沖洗設施等。

(二)收集運輸單位

建筑渣土運輸單位應在取得公安交管部門車輛運輸經營許可后向城市管理部門申請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許可。建筑垃圾運輸單位應當配備符合技術規范的運輸車輛,在施工現場配備管理人員,配合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履行職責,并做好書面記錄。鼓勵建筑渣土處置企業參與建筑渣土收集。

(三)處理處置單位

經營建筑渣土處置的單位,應當向城市管理部門申請建筑渣土處置(處理)許可。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擅自設置回填場。建筑渣土處置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實施場內道路硬化,設置清洗設施,配置管理人員和保潔人員。建筑渣土處置單位不得受納生活垃圾、危險廢棄物和許可規定以外的建筑垃圾。

8.2收運體系建設

8.2.1收運模式

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協調市級重大項目建筑垃圾跨區域收運。巴南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建筑垃圾收運管理,由專業收運服務公司分類收集運輸。

8.2.2運輸車輛

1.收運車輛應按核準的路線和時間行駛至指定場所處置。

2.收運車輛應按照相關技術規范采取密閉方式,工程泥漿運輸宜采用密閉罐車,其他建筑垃圾運輸宜采用密閉廂式貨車。?

3.收運車輛應容貌整潔、標志齊全,車輛底盤、車輪無大塊 泥沙等附著物。?

4.推廣使用新能源運輸車。

8.2.3運輸路線

建筑渣土運輸車輛應按核準的路線和時間行駛,并到核準的地點處理處置建筑垃圾。具體要求如下:

1.建筑渣土運輸車運行時間安排應避開交通高峰時間段,以減少對交通的影響;

2.建筑渣土運輸車輛的運輸路線,應由當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門會同交通管理部門規定;?

3.運輸單位將建筑垃圾傾倒在核準的處理地點后,應取得消納場地管理單位簽發的回執,交送當地建筑渣土主管部門查驗。


第九章 建筑垃圾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規劃


9.1建筑垃圾處理方式

9.1.1 建筑垃圾產生環節?

通過對不同類別建筑垃圾的源頭減量控制,經初步分類、簡單處理的建筑垃圾進入專業化分類與收運環節。其中,大部分工程渣土、工程泥漿通過市場自主平衡的方式進行土方調配;部分拆除垃圾與工程垃圾在拆遷或施工現場通過移動式處理設施進行處理,其余部分與裝修垃圾運輸至其他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進行處置。

9.1.2 建筑垃圾分類收集與運輸環節?

經源頭減量后的建筑垃圾進入分類收集與運輸環節,通過規范化的收集運輸,運至固定式資源化利用設施進行分類處置。裝修垃圾通過裝修垃圾收集點集中收集,經規范化運輸至裝修垃圾分揀處置中心;其他建筑垃圾分類堆放收集后直接運輸至建筑垃圾綜合處理系統。

9.1.3 建筑垃圾分類處理處置環節?

建筑垃圾按照資源化利用方式差異,分類選場進入處理環節??少Y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采取回收利用、直接利用、再生循環利用等多種方式進行資源化利用。超出資源化利用水平和能力的其他建筑垃圾和通過再生資源化利用后的少部分生產廢料收運至建筑垃圾填埋場或消納場進行最終消納處置。

9.1.4 建筑垃圾處理方式優化?

1.現場預處理環節規劃遠期建議在現場預處理環節引入移動式資源化處理設備,利用高效分選預處理技術,使建筑垃圾在產生源頭得到有效預處理,有利于源頭減量化發展,同時提升除塵、降噪等環保措施可操作性。

2.分類處理環節將建筑垃圾處理與高附加值再生產品生產線結合,拓寬處理行業生存空間,完善行業領域、跨行業循環經濟體系。

3.處理處置環節以建筑垃圾資源化為導向解決建筑垃圾污染環境問題,將最終處置環節作為全流程的托底保障,將單一建筑垃圾處理上升到城市固體廢物綜合處理層面,與西安市其他城市固廢協同處置,實現“雙流循環、低碳生產”。

9.2建筑垃圾分類處理

9.2.1工程渣土、工程泥漿

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漿應根據土層、類別、特性確定用途,先經脫水或固化處理后,分選出可用于資源化利用的部分和無法資源化利用的部分。其中無法資源化利用的部分可進行城市公園綠化項目地形改造利用和部分生態修復項目利用。還有未利用部分,則進入建筑渣土填埋場進行填埋,在填埋場封場后進行生態修復,復綠。

9.2.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

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采用“源頭分類→收集→運輸→回收利用→資源化利用廠”的處理模式,按照誰產生、誰處理的原則,先在源頭進行分類,分選出的金屬廢棄物等可回收材料應單獨回收進入循環利用體系,其他垃圾應進入資源化利用廠進行再生利用。

9.2.3裝修垃圾

裝修垃圾采用“收集→運輸→分選→回收利用→資源化利用場→無害化填埋”的處理模式,對于裝修垃圾需要在裝修垃圾分選廠進行分選,分選出的金屬廢棄物等可回收材料應單獨回收進入循環利用體系,可進行再生利用的進入資源化利用綜合處理廠,對不能就地處理、就地使用以及有害的建筑垃圾,應進入裝修垃圾填埋場進行埋場處理。

9.3建筑垃圾直接利用

1.工程渣土的直接利用

工程渣土的利用的主要方式有:堆土造景、采選址/山體復綠、復墾耕地、公路路基等。

2.工程泥漿

工程泥漿的處理方法一般有化學固化處理、土地耕作法、自然沉淀法和注入安全地層或環形空間等,其中較常用的直接利用方式為就地掩埋、土地耕作、自然沉淀或注入地層。

3.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的直接利用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中主要為混凝土、磚塊等,具有穩定的結構、能在長時間內保持一定的硬度;將其用于建設中的地基可以避免風化等外界環境的干擾,起到加固地基的作用。主要利用方法有用作渣土樁填料、用作夯擴樁填料以及用作建筑施工工地的圍墻、公路防護墻建設等。在城市興建大型建筑、廣場、市政設施時,將其作為回填材料來使用。

4.裝修垃圾的直接利用

裝修垃圾成分復雜,一般需要經過垃圾分類之后才能進行直接利用。其中主要能夠直接利用的材料有磚塊、混凝土、竹木、金屬等。

9.4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再生利用主要可用于生產再生骨料、再生磚、再生砌塊、再生景觀石、再生混凝土、再生穩定碎石、再生預拌砂漿等。根據《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CJJ/T?134-2019),各類建筑處理及利用優先次序如下表所示:

9-1建筑處理及利用優先次序

類型

處理及利用優先次序

工程渣土、工程泥漿

1、資源化利用;2、堆填;3、作為生活垃圾填埋場覆蓋用土;4 填埋處置。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

1、資源化利用;2、堆填;3、填埋處置。 裝修垃圾

裝修垃圾

1、資源化利用;2、作為生活垃圾填埋場覆蓋用土。

建筑垃圾組成主要包括以下幾類:渣土;廢混凝土塊;碎石塊;磚瓦碎塊;廢砂漿;廢竹木、紙片;廢塑料;廢金屬(如鋼鐵等);泥土、灰塵;其它有機物;其它雜物。根據現有技術,可綜合利用途徑有:

1.可再次利用殘品廢磚瓦經清理可以重新使用。廢瓷磚、陶瓷潔具經破碎分選、配料壓 制成型生產透水地磚或燒結地磚。

2.可回收金屬廢料鋼門窗、廢鋼筋、廢鐵絲、鐵釘、鑄鐵管、黑白鐵皮、廢電線和各種廢鋼配件等金屬等經分揀、集中、重新回爐后,送有色金屬冶煉廠或鋼鐵廠回煉,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種規格的鋼材。

3.可回收非金屬廢料廢玻璃和竹木門窗構件、塑料構件均可分選后送到相應的處理站進行再生利用處理。

4.不可回收的磚、石、混凝土和渣土等廢料,可利用大型破錘或破碎機破碎至直徑小于100毫米,再經過粉碎機粉碎至建筑所需的石子、砂子,再將上述混合物用多層分級篩分成符合建筑標準的粗石子、細石子、粗砂子、細砂子,以及泥砂等再生材料。


第十章 建筑垃圾源頭減量規劃


10.1源頭減量目標

規劃采用優化豎向設計、工程施工、加強就地處置等措施,按照“源頭減量化、分類再利用(資源化)和無害貯存”的原則,統籌采取豎向平衡、工程項目挖填匹配、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等多種處置方式,促進項目內自行平衡、項目間交易平衡。

10.2源頭減量措施

(一)規劃豎向優化,統籌區域平衡

加強統籌,系統治理。建立規劃編制、土地整治、土地供應、方案審查、施工管理、填埋場地布局、外運調配、填埋處置、責任監管全過程的管理機制。土石方填挖應堅持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就地平衡、就近平衡的原則。確需外運的土石方應按照提前申報、全區統籌、保障重點的原則進行系統治理。

規劃編制階段,鼓勵運用城市三維信息技術,加強土石方填挖情況分析研究,優化路網線形標高和場地豎向設計,嚴管城市開發的強度、密度、高度,充分考慮規劃編制單位內及其周邊區域的土石方挖填整體平衡。

(二)優化工程施工,減少產生量

深化設計。施工單位應在不降低設計標準、不影響設計功能的前提下,與設計人員充分溝通,合理優化、深化原設計,避免或減少施工過程中拆改、變更產生建筑垃圾。新建建筑施工環節,應積極鼓勵與倡導裝配式建筑的推廣及應用。

永臨結合。在滿足相關標準規范的情況下,建設單位應支持施工單位對具備條件的施工現場,水、電、消防、道路等臨時設施工程實施“永臨結合”,并通過合理的維護措施,確保交付時滿足使用功能需要。臨時設施和周轉材料重復利用。鼓勵在一定區域范圍內統籌臨時設施和周轉材料的調配。施工現場辦公用房、宿舍、工地圍擋、大門、工具棚、安全防護欄桿等臨時設施推廣采用重復利用率高的標準化設施。

施工方案優化。施工單位應優化施工方案,合理確定施工工序,實現精細化管理。應結合施工工藝要求及管理人員實際施工經驗,利用信息化手段進行預制下料排版及虛擬裝配,進一步提升原材料整材利用率,精準投料,避免施工現場臨時加工產生大量余料。

施工過程管控。設備和原材料提供單位應進行包裝物回收,減少過度包裝產生的建筑垃圾;建設單位應嚴格按設計要求控制進場材料和設備的質量,嚴把施工質量關,強化各工序質量管控,減少因質量問題導致的返工或修補;應結合BIM、物聯網等信息化技術,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全過程管理機制。鼓勵采用智慧工地管理平臺,實現建筑垃圾減量化管理與施工現場各項管理的有機結合。

(二)強化就地處置,減少處理量

工程渣土、工程泥漿采取土質改良措施,符合回填土質要求的,可優先用于土方回填。工程垃圾中金屬類垃圾的就地處置,宜通過簡單加工,作為施工材料或工具,直接回用于工程。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中無機非金屬建筑垃圾的就地處置,宜根據場地條件,設置場內處置設備,進行資源化再利用。


第十一章 環境影響減緩與生態修復規劃


11.1規劃原則及目標

11.1.1 規劃原則?

(一)保護優先原則

規劃應重視環境保護和生態平衡,以保護自然環境為優先,強化對自然環境資源的監管,建筑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有關環保、安全和衛生標準,最大程度上減少對自然生態環境和居住生活環境的影響,切實加強對生態環境的修復。

(二)科學合理原則

環境減緩與生態修復應符合本地實際情況,科學合理、經濟適用,結合地形特征、周圍環境、交通條件等因地制宜推進,同時依靠科技進步、科技創新,結合新技術、新方法應用,選擇最佳治理計劃,從適用性、經濟節約性出發進行建筑垃圾處理場地的生態修復,實現治理效果與經濟效果雙贏。

(三)服務民生原則

應從人本角度出發,減緩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對百姓的影響,切實解決目前存在的建筑垃圾處理問題,在兼顧減緩環境影響和生態修復的前提下,使垃圾處理場更好地服務于城市建設,服務于人民的需求。

11.1.2 規劃目標

堅持生態優先原則,持續控制建筑垃圾轉運及堆放對環境的影響,通過科學合理的生態修復技術,已實現建筑垃圾治理與環境保護的動態平衡,最終達到減小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減少對土地資源的占用、減緩對地表景觀的破壞的目標,實現建筑垃圾處理場的均衡效益最大化,高質量服務民生。

11.2環境影響控制和減緩措施

(一)基本要求

消納場所建設項目在做可行性研究的同時,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分析;環境保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消納場所運行中應采取相應措施,防止堆體積積水、粉塵、噪聲對環境的影響,污染物排放應達到國家有關規定。

消納場所內應進行雨污分流,嚴禁將未經處理的各類污水直接匯入雨水系統直接排放。堆體積水、洗車廢水、生活污水應分類收集后分別處理,達到相關標準后可考慮回用或外排。

消納場所填埋庫區應設置地下水本底監測井、污染擴散井、污染監測井。填埋場應進行水、氣、土壤及噪聲的本底監測和作業監測。

(二)減緩及控制措施

(1)廢氣控制措施

針對建筑渣土消納場過程產生的揚塵,可在消納場周圍設置圍堰,垃圾向圍堤內推進,因此圍堤可起到防風抑塵的作用,同時對平臺垃圾及時灑水碾壓從而減少揚塵。

(2)廢水控制措施

建筑渣土消納場運行過程中會產生的運輸車輛清洗廢水可經沉淀池、隔油池處理后回用于填埋區、道路灑水抑塵。當消納場位于污水處理廠污水納污范圍內且附近市政污水管網已建成,生活污水經隔油隔渣預處理達到相關標準后經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市政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當消納場不在污水處理廠污水納污范圍內時,應處理達到相關回用標準后回用于綠化、道路灑水等,不外排。針對消納場滲濾液首先應實行源頭分類,禁止所有工業固廢、有毒有害廢棄物等入場或直接填埋。在嚴格實現源頭分類情況下,填埋區雨水下滲后的淋濾液成分較為單一,主要為無機物,不會產生明顯污染,但應做好填埋區及其周邊雨水導排,減少填埋區雨水下滲。

(3)噪聲控制措施

建筑渣土消納場產生的噪聲可采用合理規劃運輸路線,采用低噪聲設備以及合理設置綠化帶來減少噪聲影響。

(4)固體廢物控制措施

消納場固體廢物產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可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環衛部門處理。

11.3生態修復與土地復墾

(一)消納場生態修復

加強對有條件的封場消納場進行生態修復,生態修復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前表層剝離土的保護,減少和減輕對土壤原始結皮的擾動,促進植被的自然恢復。同時填埋場生態修復應注重自然地形整理、鄉土植物應用、自然生態群落營造、邊坡液壓噴播復綠、雨洪管理措施制定以及空間環境設計等。

(二)臨時用地土地復墾

因消納場建設項目使用臨時用地,根據《重慶市建設項目臨時用地和設施農用地土地復墾管理辦法》,由建設單位負責消納場復墾,土地復墾義務人應在辦理消納場臨時用地申請備案前編制土地復墾方案。土地復墾方案按照優先復墾為耕地的原則編制,應保障復墾后耕地數量不減少、水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


第十二章 建筑垃圾監督管理規劃


12.1管理體系建設

加強建筑垃圾監督管理制度,強化核準和監管,持續優化建筑垃圾的處置核準(轉運、資源化利用),有效評估和統計全縣建筑垃圾產量,壓實建筑垃圾源頭減量、收運管理和處置管理責任,促進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發展,建立污染者付費制度、源頭責任制度、運輸監管制度、聯合執法制度和投訴舉報等制度。

建立巴南區監督協調工作機制,組織協調各區域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巴南區城市管理局是全區建筑垃圾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建筑垃圾產生、排放、貯存、運輸、消納、利用和處置;負責建筑垃圾清運市場秩序的監督和管理;負責建筑垃圾運輸企業的監督管理和誠信體系建設;對建筑工地違法排放、運輸車輛違規運輸和建筑垃圾違法偷倒亂倒行為進行查處。

12.2信息化管理平臺規劃

建立建筑渣土智能化信息平臺,全過程動態追蹤工程棄土。渣土運輸使用建筑垃圾智能運輸車輛與渣土智能平臺聯網,利用政府聯合監管平臺,對棄土生產、運輸、棄土流向實施大數據分析監管。

運用現代科技加強建筑垃圾運輸監管。借助智能終端、物聯網、GIS地圖等高新設備及技術,配合人工智能算法,實現對建筑垃圾處置的全過程智能化監管。實現工地源頭、運輸路線、消納場地的“兩點一線”全過程監管執法。


第十三章 保障措施


13.1技術保障

建立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建筑渣土分類、儲存、運輸、堆填、再生利用各環節政策協調、公開和共享。以點帶面、穩步推進,落實建筑垃圾管理、控制、監督、利用等政策法規,有效實現建筑垃圾減量化和再利用。

加強對建筑渣土處置場所運營期間和封場之后的環境質量影響評價和監控。通過嚴格核實建設單位提供的垃圾處理工藝和環保設施資料,從科學環保角度確認工藝過程與環保設施的環境保證性、可靠性和先進性。

13.2組織保障

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明確管理職責。由巴南區城市管理局會同相關部門,成立由各方負責牽頭的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統籌協調管理;明確各政府部門職責和分工,特別是明確建筑渣土的分類、儲存、運輸、堆填等過程中的監管和堆填區的規劃、建設及營運管理,落實對回收、再生利用建筑渣土的產業支持和財稅等激勵措施。

完善制度建設。建立運輸處置行政許可制度建筑垃圾主管部門應建立完善建筑排放、運輸、消納許可制度,健全渣土運輸企業和車輛進入本市運營管理政策。承運建筑渣土的企業要具備固定的辦公場所和車輛停放場所等,核發統一標識和準運證件,主管部門嚴格管理,納入重點監管范圍,初步實現全程跟蹤。

13.3社會保障

加大政策支持。編制建筑垃圾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從源頭治理、運輸監管、消納處置、綜合利用、考核考評等方面相關制度措施,加強建筑處理設施項目建設用地保障。

探索源頭減量鼓勵政策,制定可再生資源利用管理辦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業扶持、財稅優惠、產品推廣應用等政策。將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產品納入綠色產品目錄和政府采購目錄。

強化宣傳,嚴格考評。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加強對建筑垃圾綜合管理和循環利用工作的宣傳。區城管局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開展考核評價。


第十四章 附則


14.1生效日期

本規劃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14.2規劃成果

本規劃成果包括文本和規劃圖紙。經批準后,規劃文本和圖紙具有法律效力。

14.3批準實施

本規劃經批準后,將成為指導巴南區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的指導文件。

14.4規劃解釋

規劃的解釋權歸重慶市巴南區城市管理局。

附表一

巴南區建筑垃圾處理規劃指標一覽表


序號

指標類型

近期

(2027年)

遠期

(2035年)

2

建筑垃圾收集率

100%

100%

3

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理量占 全部產生量的比例)

≥95%

100%

4

建筑垃圾密閉化運輸率(建筑垃圾密閉化運輸車輛 占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的比例)

≥100%

100%

5

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

工程渣土綜合利用率(工程渣土回填、資源化利用的量占工程渣土總產生量的比例)

≥60%

≥80%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綜合利用率(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回收、資源化等綜合利用量占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產生量的比例)

≥70%

≥90%



裝修垃圾綜合利用率(裝修垃圾回收、資源化等綜合利用量占裝修垃圾產生量的比例)

70%

≥90%

6

運輸車輛車載衛星定位系統安裝比例

≥95%

≥100%



附圖一

區位圖

附圖二

建筑垃圾消納設施預選址總圖

附圖三??

建筑垃圾消納設施預選址規劃用地分析圖

附圖四

建筑垃圾消納設施預選址三區三線分析圖

附圖5

建筑垃圾消納設施預選址自然保護地分析圖

附圖六?

建筑垃圾消納設施選址近期布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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