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規定“各級決策機關要根據管理權限和本地實際情況編制重大行政決策目錄”。《重慶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明確要求“重大行政決策的事項目錄、標準,由決策機關辦公廳(室)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管理權限,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組織編制”。《重慶市巴南區重大行政決策實施辦法(試行)》規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標準,由區政府辦公室根據區政府的管理權限,結合巴南實際情況組織編制,經區政府全體會議或者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報區委同意后執行。區政府制定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標準應當向社會公布,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具體工作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為貫徹落實國家、市政府和我區有關要求,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制定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二、制定意義
重大行政決策事關經濟社會發展、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關乎發展穩定大局,能否做到科學、依法、民主決策,直接體現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決定政府能否全面依法正確履職,關系法治政府建設目標的順利實現。決策事項的確定是重大行政決策啟動的前提和基礎。制定年度重大行政事項目錄可進一步增強決策的計劃性,規范決策程序,提高決策質量,有效保障各項重大任務落實。
三、制定過程
區政府辦公室、區司法局于2023年2月啟動《目錄》編制工作。區政府辦公室在全區范圍內征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先后兩次面向全區政府系統廣泛征集目錄事項并征求意見,區司法局按照程序開展審查論證工作,充分征求了區級部門、區政府法律顧問、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公職律師等多方面意見。經綜合各方面意見和研究論證,最終編制形成《目錄》。
四、主要內容
《目錄》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2023年中心工作,納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共7項,涉及區教委、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委等5個承辦單位。其中,經濟社會發展等重要規劃類決策事項5項,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決策事項2項。
2023年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 事項名稱 | 承辦單位 | 擬提請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時間 | 備注 |
1 | 重慶市巴南區中小學幼兒園布局規劃(2021-2035年) | 區教委 | 第三季度 | |
2 | 巴南區城鄉供水一體化規劃建設方案 | 區水利局 | 第三季度 | |
3 | 食品及農產品加工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 | 區農業農村委 | 第三季度 | |
4 | 重慶市巴南區森林防火“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 | 區林業局 | 第三季度 | |
5 | 巴南區林區專項規劃(2023-2035年) | 區林業局 | 第三季度 | |
6 | 重慶市巴南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第三季度 | |
7 | 工商資本流轉土地經營權分級審核審查的實施意見 | 區農業農村委 | 第四季度 |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