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重慶市巴南區2021年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工》的政策解讀
政務公開是保障人民主體地位,強化權力運行監督,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強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日前,巴南區公布《2021年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工》明細(以下簡稱《任務分工》),持續深化政務公開,推動政府決策和管理服務更加透明規范,為推動巴南區“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開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撐。
一、緊扣“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務公開
(一)做好各類規劃主動公開
一是主動公開全區“十四五”規劃綱要、國土空間規劃、專項規劃等;二是做好歷史規劃(計劃)的歸集整理和主動公開工作。
區政府門戶網站以適當方式歸集整理全區主動公開的規劃信息。
(二)做好市場規則標準和監管執法信息公開
公開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并根據調整情況動態更新。
公開本區制定或者起草的《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落實舉措、解讀信息等。
(三)做好財政信息公開
預決算。及時公開區政府及區政府各部門、各鎮街財政預決算信息。
地方債。公開全區地方政府債務限額、余額、品種、期限、利率等信息。
惠民惠農政策和資金發放。公開全區納入“一卡通”管理的惠民惠農財政補貼政策和補貼發放相關信息。
(四)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信息公開
重點圍繞全區隔離管控、流調溯源、精準防控、冷鏈物流、假期人員流動等做好政策措施、解讀信息的權威發布。
扎實做好全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開和輿論引導工作,提高信息發布規范化水平。
做好全區愛國衛生運動、健康中國重慶行動等工作信息公開,大力開展健康科普宣傳。
二、緊扣宏觀政策落地見效深化政務公開
(一)持續加強重大政策發布解讀
以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為重點,聚焦保持宏觀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可持續性、促進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等方面,及時發布權威信息,開展深入解讀,有效引導預期。
(二)不斷改進政策解讀工作方式
豐富政策解讀形式。注重發揮新聞媒體傳播優勢,充分運用新聞發布形式開展政策解讀。廣泛使用圖文、視頻等社會公眾喜聞樂見、易于傳播的方式開展政策解讀。
加強政策咨詢服務。依托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政府網站、實體服務大廳等,探索建立“政策解讀專員”制度,提供“一號答”“一網答”“一站式”政策咨詢服務。
更加注重對出臺背景、出臺目的、核心舉措、適用對象等方面的實質性解讀。
(三)切實增強回應關切效果
以解決問題的具體舉措實質性回應社會關切。
臺賬式管理輿情回應時作出的公開承諾,認真檢查落實及公開情況。
密切關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產金融、工資拖欠、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食品藥品安全、教育醫療養老、安全生產、困難群眾等方面的輿情并及時作出回應。
加強公開信箱、網民留言、對外聯系電話等線上線下政民互動渠道建設管理,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三、緊扣強基礎抓基層深化政務公開
(一)做好政務信息管理工作
行政法規。對照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行政法規庫公布的行政法規國家正式版本,更新區政府門戶網站(含部門子網頁)上的行政法規文本。
規章。對照國務院部門和市司法局網站集中公布的現行有效規章正式文本,2021年10月前更新區政府門戶網站(含部門子網頁)上的規章文本。
行政規范性文件。對全區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定期清理、分類展示,形成全區規范性文件庫集中展示。
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集中發布區政府及區政府各部門、各鎮街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二)完善政務公開平臺
政府網站。全面推行集約化建設,建立健全相關制度,不斷提升政府信息獲取的便捷性。
政務新媒體。針對一哄而上、重復建設、“娛樂化”“空殼化”等問題有序開展清理整合,不斷強化發布、傳播、互動、引導、辦事等功能。
政府信息公開專區。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政務服務大廳設置政府信息公開專區。
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開展專項檢查;歸集展示本級政府部門發布的重要信息,方便社會公眾獲取。
(三)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
對照市政府有關部門印發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編制區、鎮街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全面、及時、準確公開相關信息。
四、緊扣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深化政務公開
(一)提高依申請公開工作質量
強化服務理念,堅持“合法、便民”原則。
(二)規范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標準
支持本區司法行政部門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力度,不斷增強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意識、公開意識、服務意識,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三)加強配套制度建設
按照市級有關部門統一要求,做好以下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教育、衛生健康、城市管理、供電、供氣、生態環境、公共交通、民政、文化旅游等。
五、緊扣抓保障促落實深化政務公開
加強全區政務公開工作培訓,依法規范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估。
避免過度要求下級單位提供自查報告、情況說明等材料,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原則上不以行政機關名義領取民間獎勵,不選擇性參加評估結果對本機關有利的發布會、論壇等相關活動。
將《任務分工》完成情況納入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予以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