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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113009307156W/2023-00120
- [ 發文字號 ]
- 巴南府辦發〔2023〕39號
- [ 主題分類 ]
- 金融;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
- [ 體裁分類 ]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 發布機構 ]
- 巴南區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6
- [ 發布日期 ]
- 2023-06-16
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
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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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區屬國有公司,有關單位:
《重慶市巴南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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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巴南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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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進我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工作,充分發揮綠色金融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推進長江經濟帶健康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加快推進我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支持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發展,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21〕31號)《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銀發〔2022〕180號)和《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施細則》(渝府辦發〔2023〕13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以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和生態保護為主線,建立健全綠色金融體制機制改革,完善支持綠色發展的政策和金融工具,吸引更多優質綠色項目、綠色企業落地巴南,推動發展方式綠色轉型,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持續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探索形成具有巴南特色的綠色金融發展新路徑,助推我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確保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二)主要目標
1.綠色金融發展體系基本形成。按照“線上+線下”、“綠色產業+金融服務+金融產業”的整體思路,積極探索綠色金融發展的有效途徑和方式,到2025年,基本建立組織多元、產品豐富、政策有力、市場運行安全高效的綠色金融發展體系。金融資源綠色化、低碳化配置暢通高效,綠色信貸、綠色債券規模加快增長,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完善,綠色金融產品、工具及服務模式創新不斷涌現,建立可滿足能源、建筑、交通、制造和農林等主要產業綠色低碳發展的投融資服務體系,促進綠色金融與綠色產業更加融合。
2.綠色金融數字化基礎設施更加完善。推動金融科技與綠色金融深度融合,將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等金融科技手段與綠色金融發展緊密銜接,支持綠色金融數字化建設,實現高效便捷的統計、監管、創新、咨詢、共享等綠色金融管理和服務,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量和效率。
3.綠色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效果初顯。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綠色信貸投放力度,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按照上級規定,積極爭取將符合條件的綠色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債券支持范圍,支持符合條件企業發行綠色債券、上市融資,開展綠色保險產品創新,探索綠色資產支持證券,支持私募股權基金參與綠色項目投資或綠色企業并購重組,拓寬綠色融資渠道。穩妥開展環境權益抵押融資,建立集體林權收儲市場化擔保機制,規范發展集體林權抵押貸款,研究探索發行林權支持票據的可行性。推動巨災保險擴面提質,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綠色建筑性能保險等保險產品創新,豐富綠色保險產品與服務。創新綠色供應鏈融資服務,助力中小企業綠色轉型。用好“綠票通”再貼現、“綠易貸”再貸款、碳減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嚴控綠色金融資源投向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倡導綠色低碳消費生活方式,開展綠色低碳宣傳,打造綠色低碳商圈、綠色低碳餐飲,打造綠色低碳生活示范圈。力爭到2025年全區綠色貸款余額達到165億元以上,年均增速保持20%以上;穩步提高全區綠色貸款占比;綠色債券發行、綠色基金、綠色企業上市及再融資等直接融資規模實現明顯突破。
4.綠色金融與綠色產業相互融合發展。圍繞全區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及重點行業領域實施方案,將綠色低碳產業與綠色金融發展相結合,強化互動,形成合力,協同推進,打造“綠色金融+綠色制造、綠色建筑、綠色交通、綠色能源、綠色農林等”的“1+N”綠色金融支持綠色產業發展體系。圍繞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生態環境產業和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綠色服務等領域,完善綠色金融功能,開展金融服務制造業綠色轉型升級試點,實施金融服務產業園區綠色升級示范工程,開展金融支持綠色建筑試點,開展金融支持綠色交通試點,開展金融支持生態農林和生態旅游等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支持全區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建筑、生態旅游與康養、節能減排等綠色產業發展,促進工業、農業、服務業綠色化水平全面提升,能源結構持續優化,交通運輸更加綠色低碳,資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態環境質量持續穩定向好。到2025年巴南區綠色經濟占比不斷提高,全面完成市級下達的單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等減排、降耗目標任務,公眾對環境滿意率持續保持在90%以上。
二、具體舉措
(一)推進綠色金融發展體系建設
1.構建綠色金融組織體系。鼓勵轄區金融機構完善綠色金融服務功能,組建綠色信貸金融工作專班及團隊,條件成熟時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或綠色金融運營部,配備專業綠色金融產品工作人員,針對性地開展綠色金融服務方案設計,加強綠色金融理念宣傳教育,將環境、社會、治理要求納入授信全流程,建立健全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體系,提高工作人員綠色金融的業務能力和水平,提升綠色金融專業服務能力和風險防控能力。(牽頭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巴南銀保監分局;責任單位:區金融發展中心、轄區各金融機構)
2.建立綠色園區、企業和項目儲備庫。根據《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發改環資〔2019〕293號)以及國家和市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企業、綠色建筑、綠色項目評定標準,結合我區實際,建立健全動態收集儲備綠色項目工作機制,形成全區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企業、綠色建筑、綠色項目名單。(牽頭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責任單位:巴南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區屬國有公司)
3.提升綠色金融信息共享水平。堅持數字化發展方向,依托以大數據、人工智能為技術支撐的“長江綠融通”綠色金融大數據綜合服務系統,全面打通綠色金融發展信息壁壘,實現綠色金融信息整合共享,助推金融科技與綠色金融融合發展,提高金融資源綠色化配置。依托巴巴實企業服務云平臺(金融在線),搭建綠色金融線上服務平臺,在線展示綠色金融產品體系,發布綠色融資需求,緩解信息不對稱,實現政銀企在線對接,促進融資成功對接落地,提高融資效率。積極將“渝融通銀企直通車”系統推廣至“1+N”儲備庫、培育庫,實現在庫項目(企業)融資需求對接率達到100%。(牽頭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生態環境局、區大數據發展局、區發展改革委)
(二)推進綠色產業和綠色金融協同發展
1.推動制造業綠色轉型升級。積極探索低碳、零碳園區建設模式,打造一批布局集約化、結構綠色化、鏈接生態化的綠色示范園區、綠色示范項目,推動現有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和新建園區循環化建設。支持企業推行綠色化管理、開展綠色生產和打造綠色品牌,努力創建更多“國字號”綠色工廠。積極引導金融資源支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等綠色制造示范單位創建以及高效節能裝備制造、先進環保裝備制造、資源循環利用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制造等產業發展,助力標桿企業提高效益、拓展市場、壯大規模,形成示范帶動效應。實施金融服務產業園區綠色升級示范工程,支持綠色供應鏈、清潔能源替代、生產清潔改造、無害低排原輔材料替代、廢氣廢物治理及資源化綜合利用、零碳工業研發和示范、新型儲能技術攻關和氫能關鍵技術研發、示范和規模化應用。鼓勵大企業通過資本并購、產業聯盟、聯合技術攻關等方式帶動中小企業開展綠色改造,支持供應鏈優勢企業優先將綠色工廠納入合格供應商、優先采購綠色產品,推動上下游、全行業綠色協同發展。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加大綠色金融信貸力度,引導金融機構開發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和科技創新的綠色金融信貸產品,為提升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鏈水平提供優質金融服務。(牽頭單位:區經濟信息委、人行巴南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金融發展中心、巴南銀保監分局、區屬國有公司)
2.推動農村產業全鏈條升級。支持化肥和農藥減量增效,加強畜禽糞污、農作物秸稈資源化利用,促進農業減排固碳增效。建立健全區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探索發展農林行業碳匯、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探索林業碳匯預期收益權抵(質)押貸款、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融資工具,拓寬投融資渠道。結合巴南區產業優勢、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優勢,著力打造“綠色金融+信用村”模式的綠色低碳信用示范村。以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為契機,依托“綠融通”、“興農通”等大數據平臺,打造綠色低碳數字農業示范帶。以綠色生態為導向,把生態優勢、資源優勢轉換成發展優勢、產業優勢,依法依規通過貸款貼息等方式,撬動更多綠色金融資源、社會資本投向生態農業,支持綠色有機農業、綠色畜牧業、綠色漁業、綠色農產品生產、休閑農業與生態旅游、現代生態循環農業產業基地、農業產業園區等項目建設,重點推進花木及糧油、生豬“一主兩輔”等特色產業,用綠色金融助力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推動農村產業全鏈條升級。(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委、區林業局;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生態環境局、區文化旅游委、區財政局、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各街鎮)
3.推動建立生態農林和生態旅游等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建立健全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探索發展農林行業碳匯、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發展自然資源指標及產權交易,確保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拓寬投融資渠道,開發適合的金融產品。探索生態農林碳匯預期收益權抵(質)押貸款,引導金融支持循環農業、山地特色農業發展,農業產業園區、產業強鎮、產業集群建設,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業綠色技術創新;加大金融對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生態旅游及農村電商等支持力度。(牽頭單位:區林業局、區農業農村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生態環境局、區文化旅游委、區財政局、區商務委、人行巴南中心支行)
4.推動綠色文旅康養產業做優做大。實施“文化+”“旅游+”戰略,發揮全區生態資源優勢,積極爭取發行專項債,整合綠色信貸、綠色租賃、綠色基金等金融服務,科學布局全區避暑康養旅游服務、康養娛樂、康養體育、康養文化藝術、康養產品研發及技術服務等五大康養產業,推進綠色文旅康養全產業鏈發展,提升康養產業“造血功能”。(牽頭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巴洲產發集團;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委、區生態環境局、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各鎮街)
5.推進建筑行業綠色發展。根據《重慶市綠色建筑產業與綠色金融協同發展工作試點方案》和《重慶市綠色金融服務綠色建筑指南(試行)》,探索創新綠色金融支持建筑行業綠色發展體制機制,積極打造綠色生態示范區和綠色低碳示范建筑范本,探索打造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筑示范項目,重點支持建筑節能及綠色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綠色建材生產與使用、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開發與使用、城市綠色化更新。探索按市場化方式運作的發展基金,引導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城市更新基金投向綠色建筑重點領域。(牽頭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責任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巴南銀保監分局、區經濟信息委、區生態環境局)
6.推動交通綠色試點。引導金融資源流向智能綠色交通體系、城鄉公共交通系統、綠色公路、綠色鐵路、綠色貨運、軌道交通、共享交通設施以及新能源汽車充電、換電、加氫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牽頭單位:區交通局;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各鎮街、區屬國有公司)
7.推動基礎設施綠色升級。在市政公用工程設施和城鄉公共 生活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運營、管理有關標準和規范制修訂中,全面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提升綠色化水平。聚焦低碳城市、無廢城市、海綿城市等主題,優化金融供給,打造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示范樣本。積極引導金融資源支持城鎮污水收集系統排查改造建設修復、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城鎮能源、綠色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支持“清水綠岸”治理、園林綠色等建設運營。(牽頭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巴南銀保監分局、區經濟信息委、區生態環境局、各鎮街、區屬國有公司)
8.推進生態保護和修復。圍繞長江大保護,強化長江巴南段的治理與保護,聚焦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推動生態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金,積極引導金融資源持續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打造金融服務“三資轉化”示范樣本。加快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提升重點生態功能地區生態系統碳匯。建立完善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制度體系,激發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活力,推動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轉變。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建立完善金融機構參與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機制,拓寬投融資渠道,積極開發適合的金融產品,按市場化原則為項目提供中長期資金支持。推動綠色基金、綠色債券、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等加大對生態保護修復的投資力度。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用于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牽頭單位: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農業農村委、區林業局、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巴南銀保監分局、各鎮街、區屬國有公司)
(三)推動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
1.創新綠色信貸產品。鼓勵金融機構重點圍繞巴南區各重點產業鏈、特色現代農業、綠色文旅、綠色生活等方面持續創新綠色信貸產品和服務,探索開展新能源貸款、能效貸款、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權質押貸款及水資源使用權、采礦權等擔保方式的貸款模式,創新綠色供應鏈、綠色園區、綠色生產、綠色建筑、個人綠色消費等綠色信貸品種,降低綠色信貸資金成本,擴大綠色信貸規模,助力綠色產業發展。充分運用央行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督促金融機構進一步釋放金融資源,依法依規簡化綠色信貸審批流程和手續。(牽頭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巴南銀保監分局、區金融發展中心;責任單位:轄區各金融機構)
2.引導綠色債券發行。加大綠色債券政策的宣傳力度,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爭取市級有關部門將符合條件的綠色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債券發行支持范圍。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企業債、公司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募集資金優先支持傳統生產技術與模式轉型升級,以及清潔能源、生態保護等項目。鼓勵金融機構探索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支持市政、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社區改造、公共交通、節能環保等綠色基礎設施項目運營主體發行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牽頭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財政局、區屬國有公司;責任單位:區國資中心、區金融發展中心)
3.推動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加大對綠色企業上市培育的支持力度。繼續完善扶持上市的政策措施,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在主板、創業板、科創板、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市場等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依法依規支持已上市、改制掛牌企業通過可轉債、增發和配股等方式進行再融資。(牽頭單位:區金融發展中心、區財政局;責任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4.推進綠色產業多層次股權投資體系建設。圍繞投資綠色企業、產業和項目,支持成立產業引導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發揮政策引導和種子資金撬動作用,吸引更多社會資本,以投貸聯動模式積極支持綠色產業(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企業、綠色項目)發展。探索ESG投資(關注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責任投資)理念在相關股權投資領域先行先試,探索將ESG評價機制納入投資決策。(牽頭單位:區金融發展中心;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各行業主管部門、南投集團、巴洲產發集團)
5.發展綠色保險投資和服務。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開展環境保護、氣候變化、綠色產業和技術等領域的保險保障業務以及服務創新,鼓勵保險資金投資綠色項目,通過股權、債權等多種形式為重點綠色項目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持。推動保險機構研發綠色項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產品,為綠色融資提供增信支持。建立健全綠色保險賠償機制,探索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實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探索綠色建筑性能保險,積極開發和應用價格指數、綠色產品質量安全、節能技術應用等領域保險產品及其他綠色保險業務。(牽頭單位:巴南銀保監分局、區金融發展中心;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生態環境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農業農村委、區文化旅游委、轄區各金融機構)
6.推進擔保、保理及融資租賃服務。加強綠色融資擔保力度,強化銀擔合作,通過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擔保費補貼等方式,提高綠色擔保業務占比。鼓勵銀行保理、商業保理開展綠色保理業務,為綠色企業提供應收賬款催收、壞賬擔保及保理融資等綜合性金融服務,促進綠色企業專注產業發展。支持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機構以及專業性中介機構等參與綠色金融業務,支持企業綠色運營。(牽頭單位:區金融發展中心、巴南銀保監分局、興農擔保公司;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經濟信息委)
7.探索多種形式環境權益交易。加強對用能權交易企業的監督管理,通過對接市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探索推進用能權交易、碳排放權交易工作,動態跟蹤交易主體變更、合并、分立等重大變化情況。健全排污權管理、出讓、有償使用和交易機制,推進排污權質押貸款工作,增強排污權流動性和融資能力。(牽頭單位:區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農業農村委、區文化旅游委、區金融發展中心、各鎮街、區屬國有公司)
(四)完善綠色金融配套支撐體系
1.加強貨幣信貸政策的激勵引導。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巴南銀保監分局要加強對轄區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業務的指導。指導金融機構積極對接人民銀行碳減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等政策工具,為綠色低碳領域提供低成本融資支持。加大綠色再貼現、綠色再貸款業務辦理力度,引導擴大民營小微企業的綠色信貸投放和綠色票據融資,提升貨幣政策的正向激勵作用和定向調控功能。積極向上爭取再貸款再貼現等央行資金,發揮央行資金撬動信貸投放和降低融資成本效果。推動金融機構積極向上爭取資金額度,依法依規對綠色項目(企業)實行差異化信貸支持政策。(牽頭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區金融發展中心、巴南銀保監分局)
2.加大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財政稅收激勵力度。按照市場化原則,綜合運用貸款貼息、股權投資獎勵、擔保費補貼、風險補償、應急轉貸等工具,引導金融資源綠色化配置。支持政府投資基金按照市場化的原則支持綠色金融、綠色產業發展,按照綠色產品品目清單實施政府綠色采購。支持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應用,實施綠色金融機構落戶和綠色項目融資主體上市(掛牌)獎勵政策。對碳減排支持工具貸款配套財政補貼,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三農”主體綠色貸款納入擔保費補貼支持范圍。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生態產品經營開發主體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按市場化原則,健全綠色項目投資風險分擔機制。探索對金融機構的綠色金融產品創新給予激勵。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等稅收優惠。(牽頭單位:區財政局、區稅務局、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經濟信息委、區水利局、巴南銀保監分局)
3.探索實施綠色金融差異化監管。鼓勵銀行業機構實施綠色貸款內部資金轉移價格優惠措施。鼓勵出臺綠色金融從業人員的薪酬激勵和盡職免責機制。適度提高銀行業綠色貸款不良容忍度。(牽頭單位:巴南銀保監分局;責任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轄區各金融機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工作統籌。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要強化統籌調度,及時協調解決我區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加強綠色低碳產業規劃與綠色金融規劃銜接,明確主責部門和時間表,將相關任務納入重點督辦事項,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監督評估,建立風險應對預案和風險分擔機制,確保改革任務穩妥有序實施。
(二)強化協調聯系。全面打通綠色項目銀企對接通道,各有關部門按月動態推送有融資需求的綠色項目至人行巴南中心支行,進入“長江綠融通”綠色金融大數據綜合服務系統,全面打通綠色項目銀企對接通道。更大范圍地促進巴南區綠色項目(企業)與金融機構間的對接合作,切實緩解銀企信息不對稱,降低融資成本,提高融資效率。建立綠色金融領導小組辦公室與成員單位之間的雙向反饋溝通機制,重點項目、企業協調機制。各有關部門按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重大創新、典型案例、問題清單等,爭取綠色金融發展取得更好成績。
(三)加強預警防控。由人行巴南中心支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8〕18號)《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建立綠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的通知》(銀發〔2018〕10號)《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修訂綠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的通知》(銀發〔2019〕326號)和《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綠色融資統計制度有關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便函〔2020〕739號)文件要求,適時完善綠色金融統計監測制度,實現綠色金融數據統計匯總,并依法依規并加強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安全生產等行業主管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完善風險信息披露。金融監管部門要依法打擊非法綠色金融活動,依法依規加大金融機構“洗綠”“漂綠”行為監管問責與處罰力度,促進綠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
(四)加強考核評價。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開展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業績評價的通知》(銀發〔2018〕180號)和《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的通知》(銀保監發〔2022〕15號)等文件要求,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巴南銀保監分局要依法依規將綠色金融實施情況評價結果作為金融機構監管評級、機構與業務準入、高管人員履職評價的參考依據。區國資中心要依法依規將區屬國有公司綠色金融運用情況納入區屬國有公司經營業績考核指標,評價結果納入生態文明建設和社會信用體系考核范圍。區委督查辦對區級各部門綠色金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對未按要求落實工作的部門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