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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113009307324Y/2024-00075
- [ 發文字號 ]
- 巴水許可〔2024〕27號
- [ 主題分類 ]
- 水利、水務
- [ 體裁分類 ]
- 行政許可
- [ 發布機構 ]
- 巴南區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02
- [ 發布日期 ]
- 2024-07-04
重慶市巴南區水利局 關于巴南區花溪河巴國天潭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洪水影響評價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
重慶市巴南區南彭街道辦事處:
根據你單位關于巴南區花溪河巴國天潭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洪水影響評價的行政許可申請(項目編碼:2403-500113-04-01-480414),我局組織專家對《巴南區花溪河巴國天潭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洪水影響評價報告》進行了審查。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和專家評審意見,現就該工程洪水影響評價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如下。
一、本工程位于巴南區南彭街道鴛鴦村,涉及花溪河,同意工程洪水影響評價標準和工程自身防洪標準均采用20年一遇。
二、原則同意涉河建設方案的洪水影響評價結論。
本工程對花溪河干流巴國天潭河段進行改造和治理,治理河段總長727m。整治內容主要包括:新建護岸擋墻144.00m,重建攔河堰2處,新建跌坎平臺42m,清淤疏浚5673m3,新建C20砼路緣石60m,新建防浪墻(兼文化墻)22m。
主要涉河建設內容如下:
(一)新建防洪護岸工程
跌坎上游段河道右岸拓寬并新建護岸144m,護岸型式采用仰斜式擋墻,高度4.5m,頂寬1.1m,采用M10漿砌條石砌筑,墻頂1.0m以下范圍設置φ75UPVC排水管,并輔以碎石反濾包(直徑不小于0.3m),擋墻頂部設2.0m寬人行步道,護岸頂滿足20年一遇洪水+超高,高程范圍334.85~339.90m,臨河側設置1.2m高欄桿。
(二)拆除重建攔河堰2座
拆除重建高灘寺橋上游攔河堰,軸線為弧線,總長35m,堰頂高程338.5m(堰頂與拆除前一致),拆除原損壞的漿砌石結構,重建M10漿砌條石攔河堰,總高1.5m,上游鉛直,溢流面頂寬0.6m,其后為0.3×0.3m的跌坎,基礎置于裸露的弱風化基巖,并嵌入不小于0.6m,攔河堰兩側嵌入基巖岸坡。
拆除重建高灘寺橋下游攔河堰,軸線垂直于河道,總長49.6m,堰頂高程335.0m(堰頂與拆除前降低1.15m),拆除原損壞的漿砌石結構,重建M10漿砌條石攔河堰,總高1.5m,上游鉛直,溢流面頂寬0.6m,其后為0.3×0.3m的跌坎,基礎置于裸露的弱風化基巖,并嵌入不小于0.6m。攔河堰左岸與已成護岸相接,右岸與新建的護岸相接。
(三)清淤疏浚
對工程全河段進行清淤疏浚處理,清淤方量5673m3。
(四)新建路緣石
在跌坎下游左岸新建C20砼路緣石(長60m)對道路外緣進行加高,路緣石尺寸0.5m×0.8m(寬×高),頂高程滿足20年一遇洪水+超高,高程范圍303.63~303.68m。
(五)新建防浪墻
在跌坎上游新建防浪墻(長22m)兼做文化墻,防浪墻為C25鋼筋砼結構,頂寬0.3m,高出地面1.2m,底板基礎置于已建擋墻上,采用錨筋與已成擋墻加固連接。防浪墻頂滿足20年一遇洪水+超高,高程范圍337.06~337.11m。
本工程建設對河勢穩定及河道行洪無明顯不利影響。
三、有關要求
(一)項目法人應妥善處理占地補償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權益。
(二)項目法人要充分重視河道保護工作,施工完工后應及時拆除施工設施,清除棄渣等阻礙物,確保行洪安全。
(三)項目法人在工程開工前應將施工安排報我局備案;在工程開工時由我局監督工程施工放樣,并接受我局的監督管理,服從防汛指揮機構和我局的統一指揮;在工程竣工驗收時應邀請我局參加,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應報我局備案。
(四)本行政許可決定有效期為3年,自簽發之日起計算。期滿后,若該工程未開工建設,本行政許可決定自行失效;若要繼續建設,應重新履行行政許可手續。工程建設過程中涉河建設方案有較大變更的,也應按規定重新辦理許可手續。
(五)項目法人應嚴格按照批復的內容和要求實施。
?附件:巴南區花溪河巴國天潭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專家審查意見
?重慶市巴南區水利局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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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巴南區花溪河巴國天潭河段防洪治理工程
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專家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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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巴南區水利局組織召開了《巴南區花溪河巴國天潭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洪水影響評價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審查會議。巴南區水利局、重慶市巴南區南彭街道辦事處(業主單位)、重慶江源工程勘察設計有限公司(評價單位)的有關人員及邀請專家參了會議。會議成立了專家組(名單附后)。在會上,聽取了業主單位對工程修建的必要性以及前期工作進展情況的介紹,報告編制單位介紹了《報告》的基本內容和主要成果,專家組詳細審閱了報告,經質詢討論,評審通過,《報告》質量合格,并提出了修改意見。會后評價單位按修改意見對《報告》進行了修改完善。經專家組復核,形成如下審查意見。
一、《報告》按照《重慶市建設項目水影響論證報告編制大綱的通知》的要求進行編制,采用的資料基本滿足編制要求,內容較全面。
二、工程位于重慶市巴南區南彭街道鴛鴦村,屬重慶市外環線以外區域的范圍,防洪評價標準采用20年一遇洪水標準。符合《防洪標準》(GB50201-2014)、《重慶市巴南區防洪規劃(2020-2050年)》和《重慶市主城區城市防洪規劃》(2016~2030)的規定要求。
三、《報告》根據巴南氣象站暴雨資料、白鶴水文站暴雨資料參數,采用推理公式法、瞬時單位線法計算設計洪水,最終確定選取巴南氣象站推理公式法并考慮上游南彭水庫調洪成果,計算方法和成果可行。
四、《報告》工程建設方案基本可行。
巴南區花溪河巴國天潭河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重慶市巴南區南彭街道鴛鴦村,主要為對花溪河干流巴國天潭河段進行改造和治理,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河道治理中心線長度727m。
本項目新建護岸擋墻144.00m,重建攔河堰2處,新建跌坎平臺42m,清淤疏浚5673m3,新建C20砼路緣石60m,新建防浪墻(兼文化墻)22m。
主要涉河建設內容如下:
(一)新建防洪護岸工程
跌坎上游段河道右岸拓寬并新建護岸144m,護岸型式采用仰斜式擋墻,高度4.5m,頂寬1.1m,采用M10漿砌條石砌筑,墻頂1.0m以下范圍設置φ75UPVC排水管,并輔以碎石反濾包(直徑不小于0.3m),擋墻頂部設2.0m寬人行步道,護岸頂滿足20年一遇洪水+超高,高程范圍334.85~339.90m,臨河側設置1.2m高欄桿。
(二)拆除重建攔河堰2座
拆除重建高灘寺橋上游攔河堰,軸線為弧線,總長35m,堰頂高程338.5m(堰頂與拆除前一致),拆除原損壞的漿砌石結構,重建M10漿砌條石攔河堰,總高1.5m,上游鉛直,溢流面頂寬0.6m,其后為0.3×0.3m的跌坎,基礎置于裸露的弱風化基巖,并嵌入不小于0.6m,攔河堰兩側嵌入基巖岸坡。
拆除重建高灘寺橋下游攔河堰,軸線垂直于河道,總長49.6m,堰頂高程335.0m(堰頂與拆除前降低1.15m),拆除原損壞的漿砌石結構,重建M10漿砌條石攔河堰,總高1.5m,上游鉛直,溢流面頂寬0.6m,其后為0.3×0.3m的跌坎,基礎置于裸露的弱風化基巖,并嵌入不小于0.6m。攔河堰左岸與已成護岸相接,右岸與新建的護岸相接。
(三)清淤疏浚
對工程全河段進行清淤疏浚處理,清淤方量5673m3。
(四)新建路緣石
在跌坎下游左岸新建C20砼路緣石(長60m)對道路外緣進行加高,路緣石尺寸0.5m×0.8m(寬×高),頂高程滿足20年一遇洪水+超高,高程范圍303.63~303.68m。
(五)新建防浪墻
在跌坎上游新建防浪墻(長22m)兼做文化墻,防浪墻為C25鋼筋砼結構,頂寬0.3m,高出地面1.2m,底板基礎置于已建擋墻上,采用錨筋與已成擋墻加固連接。防浪墻頂滿足20年一遇洪水+超高,高程范圍337.06~337.11m。
五、《報告》采用能量方程推算工程河段洪水水面線,方法可行。
六、《報告》關于擬建工程對河道行洪安全、河勢穩定、第三方合法水事權益、防汛搶險影響的結論基本合理。
七、《報告》綜合評價內容完整,評價結論基本合理。
八、業主單位在實施本工程時,應嚴格按照限定的條件進行實施,即建筑物坐標必須與批復坐標一致。項目施工時督促施工單位施工廢水集中收集,并將施工組織方案報送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以便水利部門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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