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113009307279X/2021-00363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 發布機構 ]
- 巴南區財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2
- [ 發布日期 ]
- 2021-04-13
關于公布全市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的公告
為加強政府性基金的監督管理,根據《財政部關于加強全國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一張網”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稅〔2017〕69號)相關規定,現將動態調整后的《重慶市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以下簡稱《目錄清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目錄清單》中所列政府性基金項目為截至2021年3月31日按規定程序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在全市范圍內向社會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項目(包括資金、附加、專項收費)。
二、各項政府性基金的征收范圍、標準、期限和資金管理方式等,應按照本《目錄清單》中注明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凡未列入本《目錄清單》以及未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的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可拒絕繳納。
三、2021年3月31日以后新增、調整或取消的政府性基金,按照國務院或財政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附件:重慶市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
重慶市巴南區財政局 ??? 重慶市巴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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