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113009307930M/2024-00058 | [ 發文字號 ] | 魚洞辦發〔2024〕37號 |
[ 主題分類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巴南區魚洞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05 | [ 發布日期 ] | 2024-08-19 |
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魚洞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閑置房屋火災防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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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區:
為深刻吸取“6.21”嘉瀛尚河項目閑置售房部火災教訓,舉一反三提升消防安全水平,現將《進一步加強閑置房屋火災防范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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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魚洞街道辦事處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魚洞街道進一步加強閑置房屋火災防范工作
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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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1日,我區龍洲灣街道嘉瀛尚河項目閑置售房部發生火災。為深刻吸取火災教訓,舉一反三,街道擬開展進一步加強閑置房屋火災防范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總結火災教訓,舉一反三,細化落實類似閑置房屋火災防范措施,全面開展閑置房屋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長效管理,有效提升街道房屋消防安全水平。
二、嘉瀛尚河火災情況通報
經核查,此次火災為電氣線路故障引燃可燃物引發。起火樓層長期只有2人辦公,但平時大多時間并未上班,火災發生時亦未在場。起火房間除堆放項目資料外,房間內電氣線路未斷電。經核實,嘉瀛尚河項目原開發公司已破產,其售房部、商業門面、停車場等均長期未投入使用,由重慶中康物業發展有限公司作為管理人進行代管。此次火災發生的原因,一是房屋產權人、管理人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僅由破產管理人進行資產托管;二是電力設施檢查維護不到位,長期缺乏檢修保養且未切斷電源;三是可燃物清運不到位,遺留紙張、桌椅等可燃物于房屋內,且距離電力設備較近;四是巡查值守不到位,人員到場檢查頻次極低,無法發揮對火災隱患的巡查作用。
三、強化閑置房屋消防火災防范
為深刻吸取此次火災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閑置房屋消防安全工作,落實火災防范各項措施,各社區要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壓實壓緊房屋所有權人和管理人的主體責任,重點針對長期閑置房屋進行消防安全排查、安全隱患整治以及長效管理,避免類似事故發生。
(一)全面排查閑置房屋不留死角
從即日起,各社區立即啟動閑置房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1.產權人(曾使用人)、管理人缺位,消防安全責任無法有效落實;
2.用電、用氣設施設備老化、故障或存在私拉亂接,長期閑置區域是否斷電、斷氣或對電源、氣源進行有效管理;
3.存放可燃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且無人值守;
4.使用木質或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易燃材料臨時搭建或分隔;
5.與相鄰住房、人員密集場所等未進行有效防火分隔;
6.消防設施器材缺失、損壞或失效。
各社區將排查發現的閑置房屋情況填入《魚洞街道閑置房屋火災隱患排查表》(附件1),匯總填入《魚洞街道閑置房屋火災隱患匯總清單》(附件2),并對后續整治工作進行清單化跟蹤。
(二)及時整治火災隱患消除風險
針對排查出存在火災隱患的閑置房屋,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產權人、管理人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堅決消除隱患問題,降低火災風險。對于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缺位的閑置房屋,要立即對房屋權屬、使用歷史或管理責任主體進行清查,責令其落實房屋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對于室內電氣線路私拉亂接、消防設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等問題隱患,必須限期改正;長期閑置區域原則上要進行斷電、斷氣處理或對電源、氣源進行有效管理;對存放可燃物品、易燃易爆危險品且無人值守的房屋,必須立即清理搬離;對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或其他易燃材料臨時搭建或分隔的閑置房屋,必須限期拆除;對與居民區、人員密集場所進行有效防火分隔的閑置房屋,必須采取砌墻或安裝防火門等防火措施進行分隔。整改期間,要加強巡查,落實安全防護措施。
(三)落實長效防火措施避免事故
針對排查暫無安全隱患或完成隱患整治的閑置房屋,要督促責任主體嚴格落實“魚洞街道閑置房屋火災防范十項措施”(附件3),切實避免閑置房屋火災事故。同時要廣泛提示消防安全常識,提高群眾安全防范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并充分調動群眾參與消防安全工作的積極性,鼓勵和引導群眾舉報投訴和消除身邊的火災隱患。
四、工作步驟
(一)全面排查階段(即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
各社區按照屬地、屬事管理原則,按職能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各類閑置房屋進行排查,摸清閑置房屋存在的火災隱患,納入清單化管理。對于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要立即解危處置。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10日)
對存在隱患、納入清單化管理的閑置房屋,要督促房屋產權人、管理人等責任主體嚴格落實企業、個人火災防范主體責任,對存在的隱患進行整改,必要時可報平安法治辦(安全應急崗)立案調查。整改完成后,由經濟發展辦(規劃建設崗)、平安法治辦(安全應急崗)進行確認銷號。
(三)長效管理階段(2024年9月11日至永久)
建立各自管轄范圍內閑置房屋火災防范工作機制,落實常態化巡查人員,根據“魚洞街道閑置房屋火災防范十項措施”定期對閑置房屋開展巡查,確保消防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當前正值高溫汛期,各地消防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對于閑置房屋火災防范工作,各社區務必引起高度重視,立即安排部署,針對閑置房屋,研究消防安全重大事項,解決排查整治重點難題,切實消除轄區、行業內閑置房屋等火災防范盲區。
(二)立即行動,深入排查
各社區要充分組織工作力量,細化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認真組織實施,可以結合轄區、行業實際和火災特點,細化或拓展排查、整治范圍和重點。
(三)加強督導,落實責任
各社區要責令房屋產權人、管理人嚴格落實房屋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做好電氣設施維護檢修,及時清運可燃易燃物,落實巡查值守人員,強化群防群治措施,完善投訴舉報制度,對于閑置房屋的火災隱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各社區于2024年9月10日前將《魚洞街道閑置房屋火災隱患排查表》(附件1)、《魚洞街道閑置房屋火災隱患匯總清單》(附件2)、工作總結通過渝快政報送至經濟發展辦(規劃建設崗李懷波),蓋章件和電子版均需報送。街道將本次閑置房屋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納入重點工作內容,不定期對各社區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于工作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的,上報街道紀工委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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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巴南區閑置房屋火災隱患排查表
2.巴南區閑置房屋火災隱患匯總清單
3.巴南區閑置房屋火災防范十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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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魚洞街道閑置房屋火災隱患排查表 | |||||||
房屋基本信息 | |||||||
房屋地址 |
街道???????? 社區???????? 路?????? 號????? 棟(單元) | ||||||
房屋名稱 |
房屋規劃 使用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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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主體名稱(姓名) |
責任主體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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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前用途 |
層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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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時間 |
建筑面積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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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隱患排查情況 | |||||||
1.是否落實產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主體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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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檢查并排除電、氣線路老化、破損或私拉亂接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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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切斷電源、燃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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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清理房屋內可燃、易燃物品或危險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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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消防設施器材是否配備齊全、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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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排除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或其他易燃材料臨時搭建或分隔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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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與相鄰居民區、人員密集場所進行有效防火分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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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防雷設施是否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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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落實防火巡查或人員值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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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開展企業員工消防教育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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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人 |
電話 |
填報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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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單位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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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魚洞街道閑置房屋火災隱患匯總清單 | |||||||||
填報單位(蓋章): |
填報日期: | ||||||||
序號 |
房屋基本信息 |
存在的火災隱患 |
是否完成隱患整治 |
是否落實巡查人員 | |||||
房屋地址 |
房屋名稱 |
責任主體 名稱(姓名) |
責任主體 聯系方式 |
閑置前用途 | |||||
例 |
龍洲灣街道龍洲大道X號X棟 |
嘉瀛尚河售房部 |
重慶中康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
XXXXXXX |
售房部 |
管理人責任不落實、電力線路老化、可燃物未清理、未落實足夠巡查人員 |
否 |
否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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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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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人:??????????? |
聯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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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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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洞街道閑置房屋火災防范十項措施
(2024年7月)
一、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位;
二、定期檢查電線是否老化、破損,如有問題及時維修或更換,杜絕電氣線路私拉亂接;
三、長期不使用房屋應完全切斷電源、燃氣;
四、及時清理房屋內可燃、易燃物品,特別是紙箱、紙皮、塑料等易燃物,杜絕存放酒精、汽油等危險品;
五、消防設施器材配備齊全、完好有效;
六、拆除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或其他易燃材料臨時搭建或分隔部分;
七、與相鄰居民區、人員密集場所進行有效防火分隔;
八、確保房屋防雷設施完好有效;
九、加強日常巡查,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
十、加強常態化消防宣傳提示,提升員工防火意識和應知應會知識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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