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113009293620R/2024-00011 | [ 發文字號 ] | 南泉辦發〔2024〕45號 |
[ 主題分類 ] | 安全生產監管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巴南區南泉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02 | [ 發布日期 ] | 2024-08-02 |
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南泉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南泉街道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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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泉辦發〔2024〕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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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南泉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南泉街道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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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區),街道相關崗位,相關單位,相關企業:
《南泉街道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經街道辦事處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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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南泉街道辦事處??
2024年7月15日 ?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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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泉街道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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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燃氣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據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巴南區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專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安委〔2024〕9號)、《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區縣工作指引》等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和整治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風險和用戶安全風險,構建以數字化手段推動燃氣規、建、管、運、服一體化管理,決定開展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以下簡稱專項治理),結合街道城市燃氣安全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街道督促配合燃氣經營企業全面開展轄區燃氣管道、燃氣單位和居民用戶使用安全的全覆蓋排查和整治工作,配合燃氣經營企業對已經列入改造計劃的燃氣管道以及投運30年以上管道改造完成整治,力爭完成整治率達100%。協同推進燃氣安全數字化監管應用使用,使燃氣行業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務
配合燃氣企業開展城市燃氣管道全覆蓋排查整治、用戶使用安全隱患全覆蓋排查整治、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按照區城鎮燃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街道建立燃氣安全應急救援保障隊伍;協助區級部門開展燃氣領域全鏈條監管執法。(任務見附件2)
三、工作步驟
本次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集中整治時間為2024年6月—12月,之后轉為常態治理。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18日前)。成立南泉街道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專班(以下簡稱“工作專班”),制訂專項治理方案,開展動員部署。
(二)全面排查階段(6—10月)。工作專班以燃氣經營企業為主體組織聯合排查組,督促燃氣經營企業摸清燃氣管道、單位用戶等底數并建立清單,在7月底前完成燃氣管道、單位用戶全覆蓋排查,在10月底前完成居民用戶排查。街道配合燃氣經營企業對查出的隱患立查立改、閉環管理,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實好管控措施并建立隱患清單,限期整改到位。
(三)整治改造階段(7—11月)。街道督促配合燃氣經營企業對查出的風險隱患立查立改并全面完成整治,推進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一體化數字化建設等工作,督促燃氣經營企業持續開展燃氣安全宣傳教育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
(四)工作總結階段(11—12月)。街道、燃氣企業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總結,燃氣經營企業圓滿完成區對街道的目標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專班。成立由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為召集人,經濟發展崗、安全應急崗分管領導為副召集人,街道有關崗長、各村(社區)書記為成員的工作專班,負責統籌推進全街道專項治理工作。街道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街道經濟發展崗辦公室,負責開展日常協調、調度、督導等工作。
(二)建立工作機制。街道工作專班建立不定期調度、臺賬管理、督導檢查、警示約談、線索移交等工作機制,推動專項治理工作目標任務全面完成。將專項治理納入相關崗位和村居綜合目標評價,按相關要求開展考核評價。對失職瀆職導致重特大事故的,嚴查徹查、嚴肅追責。
(三)加強安全宣傳。將燃氣安全宣傳融入各類安全宣教活動,增強連續性、針對性、實用性。充分利用宣傳、應急、消防、交通、物業等領域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標準化開展燃氣安全宣教示范小區建設,持續開展燃氣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壓實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制訂方案、細化任務、完善措施,落實有關崗位、各村(社區)屬地責任,燃氣經營企業主體責任,不定期開展工作調度,督促各類主體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扎實開展各項工作。
(二)強化督導。將專項治理納入對有關崗位、各村(社區)督查考核范圍,強化跟蹤問效,確保專項整治落實落地。
(三)協同工作。街道將按照區級相關部門要求開展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配合燃氣企業做好入戶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工作,協助區級部門開展燃氣領域全鏈條監管執法,及時收集工作進展和工作信息上報區工作專班辦公室。
(四)報送要求。燃氣企業請于每月18日前將轄區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完成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街道經濟發展崗,數據采取累計報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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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南泉街道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
作專班方案
2.南泉街道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整治主要任務清單
3.南泉街道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全覆蓋排查整治實施方案
4.南泉街道用戶燃氣使用安全全覆蓋排查整治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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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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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泉街道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
工作專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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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南泉街道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的統籌調度,成立南泉街道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專班(下稱工作專班)。
一、街道工作專班成員
召 集 人:向? 東? 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辦事處主任
副召集人:藺錫峰? 人大街道工委主任
封洪波? 街道人武部長、辦事處副主任
成? 員:街道紀檢監察崗、宣傳統戰崗、社區事務崗、司法工作崗、財政管理崗、規劃建設崗、綜合執法崗、市政執法崗、平安建設崗、文化體育崗、安全應急崗、經濟發展崗、南泉市場監督所、南泉派出所以及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
二、工作職責
工作專班負責按照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統籌組織全街道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對專項治理開展抽查、調度、督導、交辦;完成區工作專班交辦的關于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其他工作。
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街道經濟發展崗辦公室,街道經濟發展崗、安全應急崗的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街道經濟發展崗、安全應急崗的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街道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日常統籌協調工作;負責監督、調度、通報專項治理各項工作任務推進情況,及時向街道工作專班報告;負責協調開展聯合檢查、聯合督導、聯合執法等行動,負責提請街道工作專班研究解決專項治理重大問題,落實街道工作專班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工作機制
(一)定期調度機制。街道工作專班辦公室不定期開展調度,分析研判專項治理推進情況,協調調度各項具體工作。
(二)臺賬管理機制。工作專班辦公室督促燃氣企業建立隱患排查整治,協助區級部門做好監管執法等專項治理任務臺賬,定期更新。
(三)督導檢查機制。工作專班辦公室采取書面督導、會議督導、現場檢查等方式,對街道有關崗位、各村(社區)開展督導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現場督導整改或書面督導整改。
(四)警示約談機制。工作專班及辦公室綜合任務推進情況、工作效果、檢查情況等,對存在重視不夠、措施乏力、進度落后、效果不佳等問題的,采取約談等方式進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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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南泉街道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整治
主要任務清單
序號 |
主要任務 |
責任單位 |
備注 |
1 |
1.開展城市燃氣管道全覆蓋排查整治。以燃氣經營企業為主體,組織燃氣、特種設備以及水、電、訊等專業力量,對城市燃氣管道實施全覆蓋聯合排查整治。對照《城鎮燃氣經營安全重大隱患判定標準》(建城規〔2023〕4號)等標準規范,結合壓力設備定期檢驗、運行維護、搶險搶修等情況,全面排查整治壓力管道超期未檢、第三方施工破壞、違章占壓、安全間距不足、銹蝕破損、安全設施失效、標志標識缺失、相鄰空間未落實燃氣安全巡查監測責任等隱患。實施燃氣管道補勘補測、智能監測裝置加裝,完善燃氣管道測繪數據,健全燃氣安全監測網絡。水、電、訊、輕軌、人防等相鄰空間同步全面排查整治燃氣泄漏、未建立燃氣安全檢查檢測制度、未安裝使用智能監測設備等隱患。 |
以燃氣企業為主體,街道相關崗位配合,各村(社區)加強宣傳,同時在職責范圍內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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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開展用戶使用安全隱患全覆蓋排查整治。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建立用戶清單,針對餐飲、酒店、賓館、學校、醫院、單位食堂、大排檔、“九小場所”等單位用戶以及居民用戶開展全覆蓋排查整治,消除瓶、閥、管、灶、用氣環境存在的安全隱患。加強單位用戶主要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安全宣傳培訓,指導用戶建立用氣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用戶使用安全水平。 |
以燃氣企業為主體,街道分行業領域負責的相關崗位配合,各村(社區)加強宣傳,同時在職責范圍內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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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開展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各燃氣企業完成已列入計劃的49.8公里管道改造。按照先評估后改造、應改盡改原則,完成投運30年以上管道改造。督促燃氣經營企業按照《重慶市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相關標準、程序,結合壓力設備定檢、運行維護、搶險搶修以及本次全覆蓋排查整治情況開展評估。經評估應改造的,形成改造項目,制訂改造方案并于2024年底前開工、2025年底完成。全面摸清全市城市燃氣管道底數,建立動態評估改造機制,逐步完成投運20年以上管道改造。加強改造項目用地、路由通道保障,優化規劃許可、開挖許可、竣工規劃核實等審批服務,強化改造項目督導機制,及早消除隱患。加強在運管道補勘補測、改造項目竣工規劃核實、管線數據匯集與動態更新管理,完善燃氣管網地理信息系統、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國土空間數據綜合系統,推進城市安全運行“一張網”建設。 |
以燃氣企業為主體,街道相關崗位配合,各村(社區)加強宣傳,同時在職責范圍內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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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開展燃氣領域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按照區城市燃氣領域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專職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保障隊伍;協助區級相關部門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和培訓教育,提升處置能力。 |
經濟發展崗、安全應急應崗相互配合,安全應急崗在10月底前建立專職隊伍;各村(社區)結合實際,建設微型應急救援站(點),同時督促指導餐飲行業建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等相關制度和對員工開展安全生產培訓。相關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根據本行業領域事故特點,不定期開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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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開展燃氣領域全鏈條監管執法。協助配合區級部門開展燃氣領域全鏈條監管執法,圍繞燃氣生產、運輸、銷售、安裝、使用等各環節,采取“四不兩直”、明察暗訪等方式開展燃氣安全集中抽查,嚴查嚴處破壞燃氣管道設施、拒不整改隱患、無證經營、不按規定履行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責任、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違規安裝使用燃氣設施和器具、不按規定檢驗壓力管道、不按規定安裝使用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充裝過期瓶報廢瓶、液化石油氣與二甲醚混充等違法違規行為。構建燃氣生產、運輸、銷售、安裝、使用全環節全鏈條閉環監管執法體系。 |
由經濟發展崗牽頭會同相關崗位、相關單位、村(社區)開展聯合監督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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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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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泉街道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全覆蓋
排查整治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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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排查整治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問題,依據《重慶市巴南區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總體方案》,結合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街道全面配合轄區燃氣企業摸清燃氣管道底數,完成燃氣管道隱患排查整治,水、電、訊、軌道、人防等地下空間權屬單位全面落實燃氣安全責任,進一步提升轄區城鎮燃氣管道安全水平。
二、進度安排
2024年7月底前,街道配合燃氣企業完成轄區燃氣管道安全自查和水、電、訊、軌道、人防等相鄰空間聯合排查,督促燃氣企業建立隱患臺賬,制訂整改方案,持續開展整治和第三方破壞排查。
2024年9月底前,街道督促水、電、訊、軌道、人防等單位完成相鄰空間完善可燃氣體安全管理制度,制訂可燃氣體智能感知監測設備加裝方案。持續開展整治和第三方破壞排查。
2024年11月底前,街道配合轄區燃氣企業完成建檔隱患整治。
三、主要任務
(一)城市燃氣管道全覆蓋排查。街道督促轄區燃氣經營企業建立完善燃氣管道全覆蓋排查對象清單,逐一排查。一是排查燃氣管道運行環境安全,包括被占壓、圈圍,燃氣管道安全間距不足,未落實安全措施穿越(交叉)燃氣管道,地面標志標識缺失,因地質沉降等原因導致管道裸露、懸空等。二是燃氣管道本體安全,包括燃氣管道銹蝕、變形、穿孔、泄漏,壓力管道未定期檢驗,以及法律法規和《城鎮燃氣經營安全重大隱患判定標準》等標準規范規定的其他隱患。三是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將轄區燃氣管道安全隱患排查臺賬定期上報街道工作專班。
(二)防范第三方破壞全覆蓋排查。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對照相關規范要求,全覆蓋巡查并建立完善燃氣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內第三方建設作業項目清單,全面排查從事禁止開展的作業活動,未核實燃氣管道現狀、未制定燃氣管道保護方案、未落實保護措施,未落實旁站監督、巡查等措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可能導致燃氣管道破壞的其他隱患。
(三)地下相鄰空間全覆蓋排查。根據區級部門提供的地下空間普查數據、地下管線測繪信息數據等,督促摸清燃氣管道相鄰水、電、訊、軌道、人防等地下空間現狀,建立排查對象清單。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全面排查與燃氣管道安全間距不足,未落實安全措施穿越、交叉燃氣管道,未規范安裝使用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電力、軌道等地下相鄰空間雜散電流影響,地下空間權屬單位未建立可燃氣體巡查檢測管理制度,以及法律法規和《城鎮燃氣經營安全重大隱患判定標準》等標準規范規定的其他隱患。
(四)排查隱患限期整改。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建立全量隱患清單臺賬,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方案、整改時限、整改措施。嚴格隱患整治閉環管理,排查人、整改責任人對整改完成情況聯合驗收并簽字確認,存檔備查。排查發現的重大隱患,報送至行業領域分管領導牽頭辦理,及時向區級部門匯報。
(五)開展隱患整治復核檢查。配合區經濟信息委委托的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全覆蓋排查及隱患整治情況復核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壓實責任。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驗收誰簽字”的原則,壓實企業排查整治責任人的責任。重大隱患落實行業領域分管領導作為整改督導責任人,較大隱患落實相關崗長作為整改督導責任人,一般隱患要落實各村(社區)書記作為督導責任人。
(二)有力有序實施。相關崗、各村(社區)配合燃氣經營企業要合理確定排查時序,優先排查投運時間長、已發生搶險、已發現隱患、壓力管道定檢報告指出問題的區域。
(三)加強專業支撐。相關崗、各村(社區)配合燃氣經營企業組建排查整治和數字化建設支撐團隊,充分發揮第三方機構、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等專業資源的支撐作用,提高排查整治質量。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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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泉街道燃氣用戶使用安全全覆蓋排查整治
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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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排查燃氣用戶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重慶市巴南區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總體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街道配合轄區燃氣經營企業開展單位用戶、居民用戶燃氣使用安全全覆蓋排查和整治,燃氣經營企業100%按標準加臭,消除城市燃氣用戶安全隱患。
二、時間安排
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在2024年7月底前,完成燃氣單位用戶安全隱患排查;10月底前,配合燃氣經營企業完成燃氣居民用戶安全隱患排查。
2024年11月底前,配合燃氣經營企業完成排查出的所有隱患整治。
三、排查整治范圍和內容
針對餐飲、酒店、賓館、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單位食堂、“九小場所”等單位用戶以及居民用戶,按行業領域的有關崗位、村(社區)配合燃氣經營企業開展全覆蓋排查整治 ,消除燃氣用戶燃氣具、消防設施、用氣環境和燃氣經營企業用戶管理等安全隱患。
(一)用戶燃氣具隱患
1.單位用戶表后工程改造未向燃氣公司報備或未組織驗收。
2.燃氣具超期使用或安裝使用不規范,單位用戶燃氣灶具無熄火保護裝置。
3.燃氣具、調壓器、軟管、氣瓶等產品未經強制性產品3C認證,或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
4.未使用燃氣專用軟管;軟管老化、龜裂或超期使用;軟管長度超過2米或使用“接頭”“三通”;軟管穿越墻體、門窗、頂棚、地面等。
5.使用禁止使用的50千克“氣液雙相”氣瓶、可調節出口壓力的調壓器,對燃燒器具進行中壓供氣。
(二)單位用戶消防設施隱患
6.用氣場所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未安裝或安裝使用不規范、或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
7.用氣場所人員違規用氣、用火、用電,用氣場所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未按規定組織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未制定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8.用氣場所未規范設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暢通、在門窗上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廣告牌等障礙物。
(三)用氣環境隱患
9.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間使用瓶裝燃氣。
10.地下或半地下空間、地上密閉或半密閉場所使用燃氣,未按規范設置自動切斷閥、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獨立送排風系統等安全防護措施。
11.瓶裝燃氣用戶存放氣瓶總重量超過100千克但未設置專用氣瓶間,或在用氣瓶和備用氣瓶未分開放置,或瓶裝燃氣氣瓶置于室內用餐場所。
12.同一用氣場所使用管道天然氣、瓶裝燃氣等兩種及以上氣源。
13.燃氣使用場所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四)燃氣經營企業用戶管理隱患
14.燃氣經營企業未建立燃氣用戶燃氣設施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未定期開展餐飲、酒店、賓館、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單位食堂、“九小場所”等單位用戶和居民用戶安全檢查,未及時按規定告知隱患整改,未建立隱患排查整改臺賬。
15.燃氣經營企業未落實單位用戶安全責任人、未開展燃氣安全宣傳培訓責任和義務。
16.燃氣經營企業檢查人員配置不符合規范。
17.供氣區域范圍內管道末端或瓶裝燃氣加臭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18.違規充裝未在本企業辦理使用登記的氣瓶和超期未檢、報廢、翻新氣瓶。
19.氣瓶充裝、運輸、配送、使用環節未按規定使用液化石油氣(二甲醚)安全監管信息系統,氣瓶流轉無電子檔案。
(五)其它隱患
20.其它涉及燃氣用戶燃氣具、消防設施、用氣環境和燃氣經營企業用戶管理的隱患。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機制。餐飲用戶排查涉及專業種類多,居民用戶排查數量多,以燃氣經營企業為主體,協同聯合排查,解決入戶難、整改難等問題。
(二)壓實責任。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驗收誰簽字”的原則,壓實企業排查整治責任人的責任。燃氣經營企業請于每月18日前將臺賬(附件4-1、4-2)更新上報一次至街道經濟發展崗。重大隱患落實行業領域分管領導作為整改督導責任人,較大隱患落實相關崗長作為整改督導責任人,一般隱患要落實村(社區)書記作為督導責任人。
(三)形成合力。對無正當理由拒絕入戶檢查、拒絕整改隱患的用戶,會同南泉派出所、村(社區)協同人員開展入戶法制教育,強力推動居民用戶隱患整改,同時南泉派出所要對街道協同人員溝通協調工作中出現的糾紛事件及時進行處置。對生活特別困難的居民用戶,要通過財政補助、企業讓利的方式,幫助困難群眾整改戶內安全隱患,杜絕發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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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1.南泉街道城鎮燃氣單位用戶隱患排查整治臺賬
4-2.南泉街道城鎮燃氣居民用戶隱患排查整治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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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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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泉街道城鎮燃氣單位用戶隱患排查整治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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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企業:?????????? 填報時間:??????????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序號 |
用戶名稱及 戶號 |
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檢查時間、結果(填序號)、簽字 |
驗收時間、結果、簽字 |
復核時間、結果、簽字 | |||
用氣 環境 |
燃氣 管道 |
燃氣具 |
安裝 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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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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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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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說明
根據檢查情況,在檢查結果處填上相應序號。
(一)用氣環境:1.擅自將液化石油氣、二甲醚等其他氣源接入天然氣系統混用。2.用氣場所設置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箱體或地上密閉房間,未按規范設置自動切斷閥、報警器或獨立送排風系統等。3.無上述隱患。
(二)燃氣管道:4.表前管道泄漏。5.氣表及表后管道泄漏。6.燃氣管道、燃具設置在旅館建筑客房等人員居住和休息的房間內。7.燃氣引入管、立管、水平干管設置在衛生間內。8.預留口未封堵。9.表前管道銹蝕。10.氣表銹蝕。11.表后管道銹蝕。12.未使用燃氣專用軟管。13.無上述隱患。
(三)燃氣具:14.燃氣具泄漏。15.使用直排式燃氣熱水器。16.熱水器未安裝煙道、煙道口未伸出室外、穿越臥室客廳衛生間、破損、接頭密封不嚴密、扭曲安裝、接入公共排油煙道。17.私拉亂接,私開用氣點。18.燃氣具無熄火保護裝置、裝置失效或超期使用。19.使用鼓風設備未安裝止回閥。20.無上述隱患
(四)安全裝置:21.未規范安裝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22.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及緊急自動切斷裝置缺失、存在故障或未督促定期檢驗。23.無上述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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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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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泉街道城鎮燃氣居民用戶隱患排查整治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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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企業:??????????? 填報時間:?????????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序號 |
用戶名稱及戶號 |
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檢查時間、結果(填序號)、簽字 |
驗收時間、結果、簽字 |
復核時間、結果、簽字 | |||
用氣 環境 |
燃氣 管道 |
燃氣具 |
安裝 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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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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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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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說明
根據檢查情況,在檢查結果處填上相應序號。
(一)用氣環境:1.改造用氣房間結構,改變房間用途。2.暗廚房、開敞式廚房未采取安全技術措施或失效。3.無上述隱患。
(二)燃氣管道:4.表前管道泄漏。5.氣表及表后管道泄漏。6.燃氣管道、燃具設置在臥室內。7.燃氣引入管、立管、水平干管設置在衛生間內。8.預留口未封堵。9.表前管道銹蝕。10.氣表銹蝕。11.表后管道銹蝕。12.未使用燃氣專用軟管。13.無上述隱患。
(三)燃氣具:14.燃氣具泄漏。15.室內設置直排式燃氣熱水器。16.使用燃氣燃燒直接取暖的設備。17.熱水器未安裝煙道、煙道口未伸出室外、穿越臥室客廳衛生間、破損、接頭密封不嚴密、扭曲安裝、接入公共排油煙道。18.燃氣具無熄火保護裝置、裝置失效或超期使用。19.私拉亂接,私開用氣點。20無上述隱患
(四)安全裝置:21. 2022年1月1日后通氣用戶缺少燃氣安全裝置;22. 100米以上高層用戶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23.無上述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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