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113688921886R/2024-00003 | [ 發文字號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巴南區龍洲灣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發布日期 ] | 2024-02-23 |
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龍洲灣街道辦事處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加強基層黨的建設。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切實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強化經濟發展職能。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規范市場秩序,為各類市場主體創造統一開放、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激發市場、社會的創造活力。強化產業引導,科學編制發展規劃,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落實強農惠農政策,推進扶貧開發,促進農民持續增收。
強化公共服務職能。加快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勞動就業、基本醫療衛生、公共文化體育、計劃生育等社會事業發展,完善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扶貧濟困、法律服務等社會保障體系。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方式,優化基本公共服務資源配置,統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的空間布局,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
強化公共管理職能。加強村鎮規劃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強化城鎮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險情等公共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機制。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信訪工作,建立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綜合機制,確保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強化公共安全職能。加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生態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等監督管理,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推進基層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執法保障機制,增強執法監督能力。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內設行政機構1個,事業單位7個。行政單位為政府機關(含黨政辦公室、黨群工作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民政和社區事務辦公室、平安建設辦公室、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財政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7個事業單位分別是:重慶市巴南區龍洲灣街道社區事務服務中心、重慶市巴南區龍洲灣街道社區文化服務中心、重慶市巴南區龍洲灣街道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重慶市巴南區龍洲灣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重慶市巴南區龍洲灣街道退役軍人事務站、重慶市巴南區龍洲灣街道農業服務中心、重慶市巴南區龍洲灣街道城鎮管理服務中心。無下屬二級預算單位。
(三)人員情況
1.本單位現有人員編制111人,實際在職96人。其中:行政編制30人,實有28人;司法編制3人,實有2人;財政參公編制1人,實有1人;市政監察中隊參公編制23人,實有16人;事業編制54人,實有49人。
2.退休人員18人。
3.聘用人員98人。其中:綜合服務崗36人,市政協勤60人,安全協管員2人。
4.村居人員619人。其中:轄7個行政村、69個村民小組,村專職干部39人,村民小組長69人,村監督委員會23人,回村掛職本土人才7人。10個社區居委會,253個居民小組,社區專職工作者79人,居民小組長253人,監督委員會30人,正常離任村干部72人,村(社區)其他兩委委員15人,村(社區)下轄黨支部書記32人。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46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6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預算較2023年減少341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422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46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1155萬元,國防支出預算1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預算41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預算6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14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21萬元,節能環保支出預算68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預算519萬元,農林水支出預算27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44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預算55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減少341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422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81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60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600萬元,比2023年減少34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95萬元,比2023年減少422萬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經費減少,主要用于保障本單位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2005萬元,比2023年增加81萬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區)支出經費增加,主要用于基層服務、安全穩定、社會保障等重點工作。
本部門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2023年持平。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21萬元,比2023年減少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比2023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23年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上級調研接待預算;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1萬元,比2023年減少3萬元,主要原因是強化公務車輛運行維護管理,嚴控公務車輛運行維護費用;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361萬元,比上年減少471萬元,主要原因為差旅費、租賃費、勞務費等減少。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2024年年初預算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2005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7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7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和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代莉,聯系方式:023-6621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