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113009308618J/2023-00023 | [ 發文字號 ] | 接龍府發〔2023〕79號 |
[ 主題分類 ] | 應急管理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巴南區接龍鎮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6 | [ 發布日期 ] | 2023-10-30 |
重慶市巴南區接龍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接龍鎮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修訂版)》的通知
經鎮黨委、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后的《接龍鎮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印發你們,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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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巴南區接龍鎮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接龍鎮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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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編制目的
通過本預案的編制和實施,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依法建立健全我鎮應急管理長效機制,形成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科學合理的應急管理體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為我鎮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構建平安和諧接龍提供安全保障。
1.2編制依據
依據憲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重慶市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及《重慶市巴南區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等,結合接龍鎮實際情況,制訂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 以人為本,防救結合。強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增強安全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和危機意識,堅持以人為本,把人作為應急施救的主體,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堅持預防為主、防救結合、搶險先救人的原則,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
1.3.2? 依法規范,明確責任。針對我鎮突發事件的特點,依照憲法、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應急管理行為,明確職責。
1.3.3? 集中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緊急程度和危害性以及動用的應急資源,實行政府集中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分類分級啟動應急預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1.3.4? 強化預警、整合資源,利用科技、提高效率。充分整合現有資源,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測預警、預警化解、應急響應、后期處置和恢復重建體系,實現預測預警日常化、應急指揮智能化、快速處置系統化、果斷決策科學化、現場保障統籌化。加強應急管理科學研究和高新技術在突發事件預測預警以及應急處置中的運用,不斷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1.3.5? 平戰結合、全民參與,加強宣傳和組織培訓。建立訓練有素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和組織嚴密的志愿者隊伍。加強宣傳培訓工作,定期舉行應急演練。把政府應急管理與全民動員參與、常態與非常態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形成政府主導、全民參與、軍民結合的良好局面,實現應急管理的科學化、社會化、全民化。
1.4突發事件特殊環境
全鎮幅員面積188.15平方公里,下轄17個行政村,3個社區居委會,6.3萬人。轄區以高山丘陵地形為主,森林面積超15.7萬畝,森林覆蓋率達49.7%以上,森林防滅火壓力較大;汛期雨量充沛,容易引發地質災害;農村道路彎多坡陡路窄,容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部分企業規模較小、設備陳舊、管理落后、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較多;農村自建房、農村土地征用、農房火災等引發的不穩定因素較多,公共安全形勢較為嚴峻。
1.5突發事件保障能力現狀
我鎮對突發事件的現場治安、醫療救援、應急通信、自然災害救助及生活物資供應等具有一定的保障能力。
1.6? 突發事件的界定和分類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重大生態環境破壞和對全鎮經濟、社會穩定構成重大威脅,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安全的緊急事件。突發事件主要分以下4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水庫堤壩險情,暴雨、冰雹、雷電等氣象災害,破壞性地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體面塌陷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害。主要包括道路交通、農機和工貿企業、建設工程、公共場所以及相關企事業單位發生的重特大傷亡事故,重特大火災、建筑物倒塌事故,重大電力、通訊和城鎮供水事故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包括主要河流、水庫以及鎮內水源地發生重大水污染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如鼠疫、霍亂、新冠肺炎疫情、群體性流感等)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急性職業病,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口蹄疫、豬水泡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發事件和恐怖襲擊事件等。群體性事件包括金融行業(銀行)突發事件,沖擊黨政機關或其職能部門,阻斷交通、非法集會、集體靜坐、請愿和游行示威等。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殺人、爆炸、放火、搶劫、走私、詐騙,攻擊和破壞公共計算機網絡、通訊傳輸系統等特別嚴重或影響社會穩定的犯罪案件。涉外突發事件包括鎮內發生的涉及外國人員以及港澳臺同胞并造成重大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事件等。恐怖襲擊事件指境內外恐怖組織和恐怖分子在我鎮境內實施恐怖襲擊,給國家利益、國家安全和我鎮社會秩序及公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危害的事件。
1.7? 突發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突發事件分4級,從輕到重依次為:
(1)一般(Ⅳ級)指在一個村(居)委會行政區域內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影響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
(2)較大(Ⅲ)指在全鎮行政區域內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影響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
(3)重大(Ⅱ級)指在鎮政府所在地集鎮發生或可能發生嚴重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影響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
(4)特別重大(Ⅰ級)全鎮行政區域范圍內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造成特別嚴重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影響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
1.8? 預案適用范圍
在本鎮范圍內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以及發生在鎮外但對我鎮可能造成影響的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適用本預案。
1.9? 預案體系
(1)《接龍鎮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是鎮政府依法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并統一指揮、統籌協調應急資源及應急行動的整體方案和程序規范,是應急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綱領性預案,是指導全鎮應急管理的規范性文件。
(2)《接龍鎮突發自然災害專項應急預案》《接龍鎮突發事故災難專項應急預案》《接龍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接龍鎮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專項應急預案》4個專項應急預案是本預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處置4大類突發事件的主要依據,專項應急預案強化了鎮政府各部門分類處置突發事件的職能,是部門協作配合、應急聯動處置和管理的基礎。
(3)各村(居)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是各村、社區處置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領導機構
鎮黨委、政府是全鎮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設立重慶市巴南區接龍鎮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鎮安委會),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指揮全鎮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鎮安委會主任由鎮人民政府鎮長擔任,副主任由鎮武裝部長、副鎮長擔任,成員由鎮政府各部門和各村居主要負責人擔任。
鎮安委會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有關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全鎮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統一領導全鎮各部門的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宣布啟動和停止實施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承擔國家和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安排的其他應急工作。
2.2? 日常工作機構
鎮安委會設辦公室在鎮應急辦,主要職責是:組織編制、修訂突發事件總體預案,指導有關部門編制、修訂突發事件專項預案,協調全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完善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和預測預警系統,發布預警信息和重要新聞,建立統一的信息技術平臺,指導、協調各村(居)委會、各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國家、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和區應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組織體系
2.3.1鎮安委會統一領導全鎮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負責直接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2.3.2各村(居)委會成立應急工作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2.3.3鎮各有關部門在鎮安委會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的職責,迅速反應,密切配合,及時、準確傳遞信息,快速有效地處理突發事件。
2.3.4我鎮發生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報警、接警、處置、結束、善后和災后重建的責任部門、協作部門、參與單位,分別由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任務承擔,一旦宣布啟動本預案或有關專項應急預案,各相關部門在預案中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也隨之生效。
2.3.5自然災害由鎮規建環辦、農業服務中心、社事辦、接龍規資所等部門牽頭負責處理;事故災難由鎮安委辦、經發辦、黨政辦、農業服務中心、接龍派出所、接龍公巡大隊等部門牽頭負責處理;公共衛生事件由接龍衛生院、鎮社事辦等部門牽頭負責處理;社會安全事件由平安辦、司法所、農業服務中心、接龍市場監管所、各學校等部門牽頭負責處理。涉及的各有關部門要配合牽頭部門處理好各類突發事件。
2.3.6各村(居)委會、各有關職能部門應當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并將其納入日常議事日程,制定應急預案,儲備保障物資,建立健全調動社會人力、物力和財力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機制,定期進行檢查,在預案制定、信息報送、預警預防、應急處置等方面做好銜接。
2.4? 應急組織體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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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聯動機制
2.5.1發生突發事件時,事發地各單位和個人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各工作組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工作中要做到互相聯動,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2.5.2應急辦及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及時通報有關情況。
3? 預警和預防機制
3.1? 預防
3.1.1各村(居)、鎮屬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監測手段,有計劃的開展突發事件隱患調查,監測并掌握可能導致突發事件的各種因素。
3.1.2鎮屬各有關部門和各村(居)要遵循早預防、早發現、早報送、早處置的原則,對各類突發事件進行預測分析。預測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發生時間、地點,所處的氣候條件,周邊的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況,以及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等。
(2)事件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的危害。
(3)事件可能達到的等級,以及需要采取的應對措施。
3.2? 信息監測運行機制
3.2.1通過預測分析,若發生突發事件的機率較高、影響較大,鎮屬各有關部門和村(居)要及早采取預防和應對措施,同時迅速報告鎮應急辦。
3.2.2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以政務值班系統為主渠道。
鎮應急辦、各村(居)、鎮屬各有關部門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的責任主體。
3.2.3遇有緊急重大突發情況時,當地群眾應當迅速向本村(居)和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3.2.4各單位、各部門關于突發事件的報告工作依照國務院辦公廳《重大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標準》和市、區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辦理。
(1)發生一般突發事件,各村(居)必須在接報告后10分鐘內將有關情況報鎮值班室或相關部門處置。
(2)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各村(居)必須在接報告后10分鐘內將基本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報鎮值班室或相關部門,鎮值班室或相關部門收報后立即報告鎮黨委、政府,鎮政府視突發事件輕重程度在30分鐘內將基本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報區政府及區相關部門。
3.2.5 報告的內容包括:事件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隱患,采取的措施,請求幫助解決的問題等。
3.2.6 信息報告分為基本情況報告和后續情況報告,基本情況報告要做到快速準確,后續情況報告要做到系統全面。
3.3? 預警
3.3.1各村(居)和鎮屬各部門要按照突發事件可能發生、發展的趨勢和危害程度,經報請批準后,可以發布預警信息。
3.3.2根據突發事件應急等級、緊急等級和嚴重性,預警發布級別分為4級,從輕到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分別代表可能發生的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4個級別的突發事件。
(1)發布藍色預警,表示可能發生一般(Ⅳ級)突發事件。
(2)發布黃色預警,表示可能發生較大(Ⅲ級)突發事件。
(3)發布橙色預警,表示可能發生重大(Ⅱ級)突發事件。
(4)發布紅色預警,表示可能發生特別重大(Ⅰ級)突發事件。
3.3.3預警信息的內容包括發布公共事件名稱、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期起止時間、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發布機關等。
3.3.4預警信息發布后,需要變更預警內容的,應當及時發布變更公告。
3.4? 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3.4.1突發事件預警公告的發布可以使用廣播、電視、報刊、通訊網絡、警報器和宣傳車及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4.2新聞、通訊等部門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有義務按照鎮政府的要求向社會發布突發事件預警信息。
3.4.3鎮人民政府根據預警級別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3.5? 預警流程圖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4.1.1鎮內發生突發事件,由各村(居)和鎮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根據以下規定分級負責處理。
(1)發生一般(Ⅳ級)突發事件,由鎮人民政府啟動本級預案并負責處理,并請求區應急局和區級有關部門根據工作需要進行指導。
(2)發生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突發事件由鎮人民政府負責做好先期處置工作,報請區應急局啟動區級預案進行處理。
4.1.2上級預案啟動后,相關的下級預案隨之啟動。
4.2? 響應程序
4.2.1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實后,在尚未劃定突發事件級別之前,由鎮政府組織各有關部門協調村(居)負責先期處置。
4.2.2 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鎮屬各有關部門,村(居)負責人接報告后要立即趕赴現場,迅速組織指揮有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先期處置可采取如下應急措施:
(1)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的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情況。
(5)向社會發出避險警告或預警信息。
(6)有可能波及其他村、鎮的,要及時相互通報。
(7)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4.2.3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時,鎮應急辦要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初步評估,迅速向鎮黨委政府報告。
4.2.4在采取先期措施的基礎上,達到一般(Ⅳ級)突發事件標準的,由鎮人民政府負責處置,區人民政府和區級各專項應急工作機構進行指導協助。
4.3? 現場指揮
4.3.1本預案或有關專項預案啟動后,鎮應急辦和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要立即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種行動方案,責成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
4.3.2鎮應急辦和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人到達事發地后,要認真了解先期處置的情況,根據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研究制定各種應急處置方案。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2)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組織指揮人群疏散、安置。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鎮黨委、政府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4.3.3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由鎮安委會組織專業搶險和現場救援力量,進行現場處置。
(2)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由接龍衛生院牽頭,鎮農服中心、鎮社事辦配合,負責醫療救護、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間疫情控制等工作。
(3)交通管制組:由接龍派出所、接龍公巡大隊牽頭,負責事發地交通管制工作,確保運輸暢通。
(4)治安警戒組:由接龍派出所牽頭,負責實施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
(5)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鎮黨政辦、鎮社事辦牽頭,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時,采取強制疏散措施,保證被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6)社會動員組:由鎮黨群辦牽頭,負責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7)物資和經費保障組:由鎮黨政辦、鎮財政辦等部門牽頭,負責調集、征用應急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
(8)應急通信組:由鎮應急辦、鎮經發辦牽頭,負責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確保現場通信暢通。
(9)綜合信息組:由現場指揮部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負責綜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10)生活保障組:由鎮黨政辦牽頭,負責應急工作人員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1)新聞報道組:由鎮黨群辦抽調相關人員組成,同時組織新聞媒體向公眾做好自救防護等知識宣傳。
(12)涉外工作組:由鎮黨政辦牽頭,負責涉及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同胞的有關事宜,接待外國港澳臺新聞媒體的采訪。
4.4? 新聞報道
4.4.1突發事件的宣傳報道嚴格按照《國家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和市、區相關規定執行,做到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講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紀律、嚴格把關等。
4.4.2各新聞單位必須嚴格新聞紀律,嚴格把關,不炒作,不擴大,充分發揮輿論宣傳的正面引導作用。
4.4.3發生一般(Ⅳ級)、較大(Ⅲ級)突發事件后,根據現場指揮部新聞報道組提供的情況,由鎮人民政府,向媒體和公眾及時通報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
4.4.4發生重大(Ⅱ級)突發事件后,根據現場指揮部新聞報道組提供的情況,由區政府新聞發言人或部門新聞發言人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和公眾及時通報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
4.4.5發生特別重大(Ⅰ級)突發事件后,根據現場指揮部新聞報道組提供的情況,由區政府報市政府,再由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和公眾及時通報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
4.4.6新聞發布會主要發布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采取的應急措施、救援工作情況、存在的困難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信息。
4.5? 檢測與后果評估
由鎮安委會成立突發事件調查組,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4.6? 行政問責和法律責任
屬于責任事件的,應當對單位和個人提出行政處理意見;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處理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麻痹大意、隱瞞實情、措施不當、工作不力或應急管理中的失職、瀆職行為,依法對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7? 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確認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由發出預警信息或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的機關在相應的范圍內發布指令,解除預警應急措施,轉入正常工作。必要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信息。
4.8? 基本響應程序框架圖
(見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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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后期處置
5.1? 善后工作
(1)事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轄區內發生的突發事件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2)鎮政府依法對啟用或征用的安置場所、應急物資的所有人給予適當補償。
(3)鎮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或專業機構進行突發事件現場清理工作,使事發現場恢復到相對穩定、安全的基本狀態,防止發生次生事故。必要時對潛在的隱患進行監測與評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受災群眾的正常生活。所需救濟經費由鎮財政安排,爭取區財政補助,必要時申請中央和市財政補助。
5.2? 社會救助
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救濟救助制度,積極鼓勵和利用社會資源進行救濟救助,要逐步加大社會救助的比重,積極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捐助。
各種社會公益組織要廣泛動員和開展救助捐贈活動,并爭取上級組織的救助捐助,積極吸納捐贈款物。
5.3? 保險理賠
由各保險公司根據投保合同及損失情況,及時進行理賠。
5.4? 調查與評估
事發后鎮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組成調查組,及時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突發事件的責任單位和涉及的相關單位給予配合。
突發事件調查組應當及時、準確地查清事件性質,查明事件的原因和責任,提出防范和改進的措施。屬于責任事件的,應當對負責任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處理意見;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鎮黨政辦、鎮應急辦、鎮經發辦等部門負責牽頭做好通信與信息保障工作,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
6.1.2鎮安委會要逐步建成自然資源與地理空間信息應用平臺、法人單位信息應用平臺、人口信息庫、醫療衛生資源庫、建筑檔案庫、危險品存放地點圖庫、專家信息庫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信息資源庫,并與各專項指揮機構和相關部門實現信息共享。
6.1.3各部門要建立可靠快捷的通訊方式和分級聯系方式,完善穩定、便捷、保密的通信手段,確保突發事件處理期間信息暢通。
6.1.4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逐步建成針對性、實用性強的地方、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通信聯絡專業系統。條件成熟時,建成統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通信聯絡系統。
6.2? 醫療衛生保障
接龍衛生院牽頭做好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衛生部門要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疾病控制監測網絡的優勢,研究制定適應不同類別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措施,實現應急衛生資源的有機整合,全面提高公共衛生管理和緊急處置能力。同時根據區域特點和輻射半徑,合理布設和建立急救站,確保有效實施現場救治、防疫病工作。
6.3? 治安保障
接龍派出所、鎮平安辦牽頭做好治安保障工作。一是要做好突發事件現場工作人員和應急專業隊伍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強事件發生地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二是突發事件發生后,要迅速組織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嚴防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為,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事發地要立即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維護秩序,及時疏散受災群眾;對重要場所、目標加強警衛。加強治安保障工作,確保緊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救災物資、裝備免受人為破壞,社會秩序保持正常。
6.4? 經費保障
鎮財政辦牽頭做好經費保障工作,相關部門根據職責范圍對口做好經費保障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積極爭取上級財政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各級安排的資金必須專款專用,財政、紀委、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管理、監督、確保資金的使用效益。
6.5? 社會動員保障
鎮黨群辦牽頭做好社會動員保障工作,各職能部門要在本轄區范圍內進行社會動員,組織和動員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和支持突發事件的處理。
6.6? 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鎮規建環辦要把緊急避難場所建設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村鎮建設規劃,逐步建成一批設施完備,布局科學,能夠滿足人員緊急疏散的避難基礎設施。確保疏散避難人員的生活基本需要。各村(居)可結合本地地形、地貌特點,在方便生活,并較為安全的地區開展避難場所。
6.7? 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保障
鎮應急辦牽頭成立鎮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50人,作為我鎮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應急救援處置的常備應急力量;各村居成立不少于30人的應急隊伍是應急救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各類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的重要力量。
6.8? 積極發揮預備役部隊和民兵等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的骨干作用;發揮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的作用。
6.9? 物資保障
6.9.1鎮財政辦、鎮黨政辦、鎮社事辦、鎮應急辦、鎮經發辦、鎮農服中心等部門負責牽頭做好物資保障工作,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
6.9.2建立健全處理突發事件的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積極提高和切實保證經濟動員能力,確保處理公共突發事件所需的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
6.9.3在保證一定數量的處理公共突發事件必需物資儲存的基礎上,積極探索由實物儲備向生產潛力和信息儲備發展的思路,通過建立應急生產啟動運行機制,實現物資動態儲備;要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用,挪用、流散和失效,一旦出現上述情況,要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6.10技術儲備與保障
6.10.1? 按照突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事件等應急處置的需要建立專家庫,并確保聯系通暢。
6.10.2? 各部門積極開展對突發事件預測、預警技術和發生機理、規律以及應急處置等科學技術的研究,全面提升預警化解、應急處置、善后處理的能力,并加強應急處置技術儲備。
6.11法治保障
繼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重慶市應對突發事件的地方性法規,依法進行應急管理。
7? 宣傳、培訓和演練
7.1? 宣傳教育
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在全社會廣泛宣傳突發事件應急法律法規,宣傳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加強對在校中小學生的教育,不斷增強社會公眾防范、應對突發事件的意識和能力。
7.2? 培訓
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工作人員要加強學習,利用多種形式進行學習培訓,不斷提高處理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和協調能力。參與處理突發事件的工作人員要不斷提高信息處理的效率和協助參與指揮的能力,努力做到業務精通、工作踏實、反應迅速、認真細致,確保機構高效運轉。
7.3? 演練
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處理人員素質,增強應急處理的實戰能力。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
8.1.1本預案由接龍鎮人民政府制定,由鎮應急辦及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8.1.2鎮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8.1.3各村(居)和鎮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預案,組織制定或修訂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并報鎮應急辦備案。
8.2? 獎勵與懲戒
8.2.1在處理公共突發事件中信息準確、預警及時、預案周密、處置有力、措施得當、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8.2.2在處理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麻痹大意、隱瞞實情、措施不當、工作不力、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8.3? 公布實施
本預案經鎮政府同意后,以政府正式文件公布實施。
9? 附件
1.接龍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2.接龍鎮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3.接龍鎮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
4.接龍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
5.接龍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6.接龍鎮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7.接龍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8.接龍鎮檔案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9.接龍鎮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10.接龍鎮綜合應急隊伍人員分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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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接龍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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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及時、妥善處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保證搶險救災工作依法、科學、高效、有序推進,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重慶市防汛抗旱條例》《重慶市巴南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所有水、旱災害預防和應急處置。
1.4 工作原則
防汛抗旱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和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工作機制。具體原則為:
一是堅持以人為本、依靠科學、預防為主、防救結合、全面部署、保證重點的原則;
二是堅持依法防控、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協同應對的原則;
三是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 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接龍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重慶市巴南區接龍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在鎮政府領導下開展防汛工作,職責為:統籌協調全鎮防汛抗旱工作;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匯報防汛抗旱情況;指揮協調鎮防汛抗旱工作,發布防汛抗旱搶險處置指令;協助編制并監督實施者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確定和發布啟動預案;建設和調動鎮級搶險隊伍。
接龍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為鎮黨委書記郭猛飛,執行指揮長鎮長傅強,副指揮長副鎮長夏曉東、副鎮長劉渝,成員為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各村居書記、轄區各單位負責人。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農業服務中心,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由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
2.2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鎮黨政辦公室:負責接收值班室群眾報警信息及信息收集、傳達工作。
鎮應急辦公室: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應急搶險工作,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鎮社事辦公室:組織、協調災后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鎮規建辦公室: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鎮農業服務中心: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鎮財政辦公室:防汛抗旱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確保防汛搶險、抗旱救災應急所需。
鎮生態環保中心:負責災后環境風險排查,整治污染隱患、妥善處置事件應對所產生的廢物。
鎮文化服務中心:協助農服中心利用廣播宣傳防汛抗旱工作。
接龍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接龍鎮衛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
接龍鎮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各村(居)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范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要及時處理和即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各村(居)成立以村(居)書記為負責人的防汛抗旱工作組,每個村民小組均要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全年常態開展“日周月”排查,聚焦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場鎮易澇區、學校、衛生院、養老院、重點農業企業等重點區域,采取社日巡查、村周巡查、鎮級部門月抽查的方式,常態化開展“日周月”隱患排查。
3. 預防與預警
3.1 預警及信息報送。根據氣象、水利、應急部門預報,通知到各村(居)和各重點防范對象,加強巡查值守和應急處置,及時收集上報雨情、水情、災情、險情、旱情等信息。
3.2 預防準備
3.2.1物資配備情況
鎮指揮車二臺,交通車三臺,抗旱車三臺,由鎮黨政辦公室、派出所具體安排,一旦發生險情,隨時調動,以上駕駛員為救災車直接負責人,平時必須保持車況良好,保證應急出車。
應急物資由鎮應急辦公室儲存保管。
3.2.2隊伍組建情況
(一)鎮機關搶險救災隊伍
由60人組成,隊長由分管應急的領導王敘程擔任、副隊長由分管農業領導夏曉東擔任。
(二)鎮屬各單位搶險救災隊伍
由40人組成,隊長由接龍片區教育督導室向世軍同志擔任,副隊長由各單位負責人擔任,隊員的組成情況是:鎮中小學30人,衛生院7人,接龍供電所3人。
3.3 預警級別劃分
依據緊急程度、危害大小、涉及范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情況,水旱災害由高到低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紅色)、重大(Ⅱ級、橙色)、較大(Ⅲ級、黃色)和一般(Ⅳ級、藍色)四級預警。
一般(Ⅳ級、藍色),同時發布防汛Ⅳ級應急響應預警標準。根據區級氣象部門發布的雨量監測數據,12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的汛情。
較大(Ⅲ級、黃色),同時發布防汛Ⅲ級應急響應預警標準。根據區級氣象部門發布的雨量監測數據,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汛情。
重大(Ⅱ級、橙色),同時發布防汛Ⅱ級應急響應預警標準。根據區級氣象部門發布的雨量監測數據,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5-9月,連續30—39天總降水量小于40mm的汛情或旱情。
特別重大(Ⅰ級、紅色),同時發布防汛Ⅰ級應急響應預警標準。根據區級氣象部門發布的雨量監測數據,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5-9月,連續40天以上總降水量小于60毫米的汛情或旱情。
3.4 預警發布
參照《重慶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規定,Ⅰ級、Ⅱ級預警信息由區政府或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在可能影響區域發布;Ⅲ級、Ⅳ級預警信息由鎮自行發布,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4. 應急響應
4.1 啟動響應分級
按照水旱災害的嚴重程度,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根據洪旱災害預警級別,由鎮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響應等級。
4.2 不同災種響應措施
4.2.1干旱災害
根據實時氣象等信息,一旦發生持續旱情時,村(居)應立即向鎮防指報送旱情、旱災統計情況,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并做好災情續報工作。根據災情信息,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物資。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當發生輕度干旱時,鎮各有關部門要為抗旱做好服務,及時解決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務。當出現缺水、少水情況,由應急送水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響應,切實保障群眾飲用水安全。
4.2.2山洪災害
當? 當發生山洪災害后,鎮防指組織搶險隊伍,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采取應急措施,對是否緊急轉移群眾作出決策,防止災害形勢進一步惡化。發生汛情災情后,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隊伍緊急搶險并及時做好匯報。
4.2.3水利工程險情
對水利工程各薄弱部位安排專人檢查,全面巡查水利工程建筑物,監測工程周圍山體滑坡、泥石流的災害狀況,對已發險情部位全力采取搶險加固措施,控制險情,防止險情擴大,24小時巡查險工險段。
5. 搶險救災
5.1 搶險救援組織
5.1.1全鎮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和防汛抗旱應急處置工作由鎮人民政府統一調令,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和協調,指揮部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5.1.2區域內發生洪水時的鎮防指要建立政府統一領導、各有關部門和相關村(居)參與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機制。根據現場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長一名,由鎮長或分管領導擔任,對抗洪搶險工作具有現場處置權;副指揮長由指揮長確定,主要由鎮武裝部、鎮黨政辦辦公室、鎮應急辦公室、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人以及當地村(居)主要領導擔任,協助指揮長開展工作。
5.1.3鎮、村級應急搶險隊全體成員需在1小時內現場到位。根據現場指揮部要求,完成現場的搶險救助、醫療救護、人員疏散、安全防護、社會動員等工作。
5.2 轉移路線
轉移安置路線的確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則。事先擬定好轉移路線,必須經常檢查轉移路線是否出現異常,如有異常應及時修補或確定新的轉移線路。轉移路線宜避開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帶。根據轉移路線指示牌的轉移安置路線進行轉移安置。轉移方式:一是預先轉移。根據水情,有命令、有組織、有計劃地先將老弱病殘人員和貴重物品撤離,并安置到預定的轉移安置點;二是正式轉移。鎮政府一旦發布正式轉移命令,除抗洪搶險和留護人員外,其他人員應按指定路線轉移到安置地點。
5.3 安置地點
安置地點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結合的原則,安置方式可采取投親靠友、在固定轉移安置點、學校、醫院等空曠地帶搭建帳篷等。
5.4 后勤保障
災情消退后,由鎮人民政府牽頭,鎮級防汛抗旱相關部門按有關職責,對受災區域進行清理,做好廣大群眾返還家園的前期準備工作。及時統計受災情況,對受災嚴重的群眾按規定給予救助,穩定民心。并聯系衛生院對災區進行消毒,防止災情過后大規模的疫情暴發。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執行汛期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電話為:66478087。
6.2 應急隊伍保障
鎮應急搶險隊由鎮機關搶險救災隊伍組成,總人數60人。各村(居)50人。一旦發生險情,立即組織搶險。
6.3物資保障
由鎮應急辦公室負責,應急物資存放于接龍鎮應急物資室。
6.4 經費保障
由鎮財政辦負責應急經費的籌集,使用和管理由鎮紀委負責監督。
7. 后期處置
鎮防指要積極組織人力、物力、財力,做好汛情或旱情的現場清理,致傷、致殘、死亡人員的補助和撫恤,受災群眾的生活保障,災后重建等工作,確保受災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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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接龍鎮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394號令)的規定,為了確保我鎮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減小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全力做好地質災害應急處置防范工作,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和部門職責分工
(一)工作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屬地屬事和一崗雙責、黨政同責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進行地質災害應急搶險。
(二)成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
鎮成立防范地質災害風險應急處置指揮部,由鎮黨委書記郭猛飛、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傅強任指揮長。應急指揮部下設災險情評估組、監測預警組、安全搶險組、警戒保衛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災情統計組、災后重建組等工作組,其職責如下:
1.災(險)情評估組:由副鎮長劉渝任組長,鎮規建辦負責人梁濤、接龍規資所所長幸仰、駐鎮地質專家和所在村(居)書記為成員,對發現或發生的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進行評估,查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形成條件、誘發因素及發展趨勢、危險程度、威脅對象及范圍,提出有針對性的應急搶險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組織指導監測工作,確定災害等級。
2.監測預警組:由副鎮長劉渝任組長,鎮規建辦負責人梁濤、接龍規資所所長幸仰、駐鎮專家為成員,屬地村居干部具體負責,負責災害體發展變化的監測和災區現場的巡查,對災害體的發展趨勢進行監測,及時進行預警預報,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3.安全搶險組:由鎮人武部長、副鎮長王敘程任組長,應急辦負責人強勃、農業服務中心負責人龍明海、生態環保中心主任石國偉為成員,各應急分隊(見附表)參與,負責對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群眾進行疏散,對未撤離人員進行強制撤離,搶救重要生產生活物資,搶救傷病員,搜尋失蹤人員等;對遭受地質災害破壞的公路、道路、給排水管道、水庫堤壩、渠堰等進行搶修。劃定危險范圍,設立危險區警戒線,防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危險區。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保持災區社會穩定。所在村居迅速成立應急搶險隊伍,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4.警戒保衛組:由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張詠任組長,平安辦負責人張紅林、司法所負責人王力波為成員,組織派出所、公巡隊負責災區內的社會治安秩序、交通管制,確保疏散人員、搶險隊伍、交通運輸、災民財產及救災物資的安全,負責災區危險物品的管制。
5.后勤保障組:由鎮宣傳委員鄭銳任組長,黨政辦主任王瑩、財政辦主任何錦濤為成員,組織并安排運送搶險救災工作所需應急物資,協調通信單位搶修保暢通,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開展。
6.醫療防疫組:由副鎮長彭先德任組長,鎮社事辦負責人周莉、鎮衛生院院長高俊為成員,組織醫務部門和防疫部門的醫務人員,立即建立臨時醫療所,對緊急撤離或搶險救災中負傷人員進行救治。同時開展疫情預防工作,防止傳染病在災區暴發或流行;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安全。
7.災情統計組:由副鎮長劉渝任組長,鎮規建辦負責人梁濤、接龍規資所所長幸仰為成員,負責對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和搶險救災的有關情況進行統計報告。
8.災后重建組:由副鎮長彭先德任組長,鎮社事辦負責人周莉為成員,負責災后重建、災民安置、災民救濟和災后物資發放等工作。
二、災情發布
災害發生后,由鎮統計組對有關情況進行統計,報鎮主要領導同意后,由鎮政府統一對外發布,其他任何人不得隨意對外發布有關信息。
三、預案演練
各村居加強地災點巡查,組織對每個地災點開展簡易地災演練,以增強各村(居)委會防災救災避災的能力。
四、應急處置
(一)組織保障
接龍鎮防范地質災害風險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組織和指揮本地區地災避險撤離工作。各村在指揮部領導下組建緊急避險撤離隊伍(見附件2)。充分利用鎮綜合應急隊伍,充分利用鎮綜合應急物資儲備,充分利用專業消防隊伍力量,為地質災害緊急避險撤離工作提供保障。充分利用現有防災信息系統、自動化監測系統,充分發揮駐守地質隊員、專家專業特長,為地質災害緊急避險撤離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二)臨災預警
當監測人員或群眾發現地質災害即將發生時,應立即報告,并采取喊話、敲鑼或敲盆、電話、廣播、吹口哨等方式進行預警。
(三)緊急疏散
1、緊急疏散順序,當地質災害發生時,緊急疏散以人員撤離為主,按照先老年人、殘疾人、兒童、婦女等弱勢群體,后中青年人的順序有組織進行。按預設的撤離路線迅速撤離到預設的安全點避險。
2、撤離、轉移路線,當災害發生時,人員撤離的路線是:(1)滑坡,就近向滑坡邊緣兩邊撤離,絕不允許順滑坡方向往下跑;(2)崩塌,就近往崩塌發生的巖體兩邊的斜上方跑,禁止順坡往下跑;(3)泥石流,就近向溝的斜上方跑,跑的高度一般要大于10米或安全高度,并不得停留在凹處;(4)地面塌陷,迅速跑出已下陷區域,不得在下陷區域10米以內停留。
3、臨時安置,主要采取分散安置(投親靠友或群眾互助)和集中安置(辦公樓、學校等空曠的公共場所、搭建臨時住房或帳篷)兩種方式。集中安置必須選擇在安全地帶,能供水、供電、做飯等基本生活保障,定期進行消毒,防止疾病暴發。
(四)應急程序
當地質災害發生時,當地監測預警人員、村社干部或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立即組織人員按順序進行緊急疏散,有條件的情況下采取疏通排水溝、填塞裂縫、削坡減載、壓腳等必要的應急措施,同時立即向當地村居主要領導報告。當地村居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鎮政府,鎮應急值班電話(24小時)66478087,由值班領導報告鎮主要領導,經鎮主要領導同意后啟動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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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接龍鎮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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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則
1.1?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和關于全面做好森林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按照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體制機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處置森林火災,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重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重慶市森林防火條例》《重慶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巴南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境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森林火災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以人為本、科學撲救,快速反應、安全高效的原則,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村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各村是應對本行政區域森林火災的主體,接龍鎮根據森林火災應對工作需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應急救援。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四個等級。災害分級標準見附則。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滅火行動
科學運用各種手段撲打明火、開挖(設置)防火隔離帶、清理火線、看守火場,嚴防次生災害發生。
2.2? 解救疏散人員
組織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并及時妥善安置和開展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并確保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區及周邊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嚴密防范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火災發生地區及周邊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
3.1? 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
按照“上下基本對應”的要求,成立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鎮森林防滅火工作,是組織撲救全鎮森林火災的領導機構。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鎮農服中心,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并配備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做好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各村成立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是撲救本村森林火災的領導機構,服從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的領導指揮。
3.2? 指揮部成員單位及相關單位任務分工
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和村撲火隊,按照分工職責,負責森林火災應急工作。
(1)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調度指揮各村(社區)和有關單位部門撲救森林火災的各項工作;決策火場撲救戰略戰術和實施方案;下達撲救指示、命令,調度撲火力量、物資、設備等;組織檢查監督本預案的實施。
(2)黨政辦公室:負責上下聯系,調動和督促村(社區)及鎮有關部門參加森林火災搶險撲救工作;負責森林火災情況收集報告工作。
(3)財政辦:負責(防)撲火經費的預算和撥付。
(4)應急辦:負責組織應急隊伍,提供應急物資、搶險救援等工作。
(5)農業服務中心:協調落實撲救森林火災的各項具體工作;負責對投入撲火的人力、物力及火災損失情況進行統計。
(6)文化服務中心、宣傳辦:負責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和撲救知識的宣傳播放;宣傳報道撲火先進集體和先進人物的先進事跡。面向社會宣傳志愿服務理念,倡導志愿服務行動,根據需要動員黨員群眾加入應急志愿者隊伍。
(7)接龍派出所:負責維森火災現場秩序;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撤離和轉移災區群眾;調查森林火災案件等工作。
(8)接龍中心衛生院:負責提供森林火災撲救過程中的醫療救森工作。
(9)電信部門:負責火災現場的通訊暢通。
(10)中、小學校:負責加強對學生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組織干部職工擴充撲火隊伍。
(11)社區居委會:負責組織人員擴充撲火隊伍。
(12)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負責鎮成立火場前線指揮部以前的森林火災撲救組織領導;執行指揮部決定,負責調集本地群眾參加撲救工作;負責支援撲火隊伍、物資接送、后勤保障、撤離轉移災區群眾、火場清理留守、火災善后處置工作,協助火災損失調查和火案查處等工作。
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強化部門聯動,做到高效協同,增強工作合力。
3.3? 撲救指揮
3.3.1 ?分級指揮
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或需要啟動市級預案Ⅱ級以上響應時,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120號)要求,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火場前線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指揮現場救援工作。
發生較大森林火災或需要啟動區級預案Ⅱ級以上響應時,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火場前線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
發生一般森林火災或接到火情報告時,我鎮根據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火場前線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科學組織撲救。
森林火災的指揮機構由鎮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成員單位、撲救力量負責人組成,行政首長擔任總指揮,合理配置工作組,重視發揮專家作用;根據任務變化和救援力量需求,適時相應提高響應等級。
3.3.2 ?火場指揮
火場指揮工作由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前線指揮部負責指揮。參加前方撲火的單位和個人要服從火場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
3.4? 專家組
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現場需要設立專家組,對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提供政策、技術咨詢和建議。
4? 處置力量
4.1? 力量編成
撲救森林火災以鎮、各村森林防滅火應急隊伍的撲火力量為主,民兵應急力量等支援力量為輔,必要時可動員群眾志愿者協助撲救工作。
4.2? 力量調動
根據森林火災應對需要,應首先調動屬地撲火力量,鄰近村居撲火力量作為增援力量。
5? 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5.1? 監測
各村要充分利用高山瞭望、地面巡護等手段,及時掌握火情動態。
5.2? 預警
5.2.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指標、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
森林火險預警等級劃分
火險預警等級 |
預警信號顏色 |
危險程度 |
易燃程度 |
蔓延程度 |
一 |
紅色 |
極度危險 |
極易燃燒 |
極易蔓延 |
二 |
橙色 |
高度危險 |
容易燃燒 |
容易蔓延 |
三 |
黃色 |
中度危險 |
較易燃燒 |
較易蔓延 |
四 |
藍色 |
低度危險 |
可以燃燒 |
可以蔓延 |
5.2.2? 預警發布
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組織應急、林業等部門加強會商,聯合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號,并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信息網絡、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發布。
根據區域氣象條件及其趨勢演變情況,對連續3天且未來2天將持續出現二級以上森林火險預警等級的相關區域,聯合發布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連續5天且未來2天將持續出現二級以上森林火險預警等級的區域,聯合發布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信號。
5.2.3? 預警響應
各村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當森林火險預警等級達到三級以上時,森林防火檢查卡點實行人員掃碼進山入林,各村護林員加強森林防火巡護檢查,做好衛星林火監測和瞭望監測,加強火源管理,落實防滅火裝備、物資等各項撲火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集中駐防,進入待命狀態。
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鎮級有關部門應加大預警信息播報頻次,停止野外用火審批,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增設林區路口檢查卡點,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做好物資調撥準備。應急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帶裝開展巡查。
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況對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5.3? 信息報告
各村按照“有火必報、歸口上報”的原則,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
全鎮森林防火人工瞭望塔、防火巡查巡護人員以及社會大眾一旦發現森林火情,應立即向鎮政府報告,撥打鎮值班電話(66478087)報警。
接到火情報告后,各村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調查核實,經核查確定為森林火災的,應在30分鐘內電話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并根據處置進展情況及時續報;火災處置結束后,應及時形成書面材料報送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于情況復雜或當天難以勘查現場的,可先簡要報送書面材料,調查清楚后盡快報送終報。
6? 應急響應
6.1? 分級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初判級別、應急處置能力和預期影響后果,綜合研判確定本級響應級別。按照分級響應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火情發生后,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應立即采取積極措施組織早期處置,力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預判可能發生的一般森林火災,由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處置;預判可能發生的較大以上森林火災,報區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為主組織處置;必要時,應及時提高響應級別。
以下6種情況可啟動應急響應預案:
(1)森林火災發生后,超過30分鐘火勢仍未控制;
(2)氣象條件惡劣,火險等級高,撲救特別困難的夜間森林火災;
(3)發生在與相鄰鎮交界處,火勢得不到有效控制,危及大面積森林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桃子蕩山脈的森林火災;
(5)發生威脅居民或其它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6)其它需要鎮森林指揮部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6.2? 響應措施
火災發生后,要先研判氣象、地形、環境等情況以及是否威脅人員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險設施,科學組織施救。
6.2.1? 撲救火災
各村在接到火情報告并核實清楚情況后,應迅速組織當地群眾上山撲救,并向鎮報告確切方位、火場燃燒情況和蔓延趨勢等。鎮防火辦接到報告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趕往現場,并根據撲救進展情況,隨時向鎮防火指揮部報告。
各撲火力量在火場前線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科學組織撲救,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情況下,迅速有序開展撲救工作,嚴防各類次生災害發生。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宿營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提前預設緊急避險措施,嚴格按照“火情不明先偵查、氣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規避”的原則,確保各類撲火人員安全。不得動員未經專業培訓以及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
6.2.2? 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按照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6.2.3? 救治傷員
組織醫護人員和救護車輛在撲救現場待命,如有傷病員迅速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況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2.4? 保護重要目標
當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立即上報區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要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通過開設隔離帶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6.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嚴厲打擊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堵塞交通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等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6.2.6? 發布信息
通過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授權相關負責人可以在公開場合發布、發布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起火原因、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
6.2.7? 火場清理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撲滅后,由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汽后,看守人員方可撤離。原則上,增援的撲火力量不擔負后續清理和看守火場任務。
6.2.8? 應急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決定終止應急響應,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6.2.9?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醫療、撫恤、褒揚等工作。
7? 綜合保障
7.1? 輸送保障
跨增援撲火兵力及攜行裝備的運輸由各村(社區)、各單位自行負責落實,車輛到達火場指定地點后服從現場指揮人員指揮,有序停放。
7.2? 隊伍保障
?鎮統一組織精干、快速的森林火災撲救隊伍,設撲火突擊組、預備組、后勤組。(詳見附件)
村、社森林撲火隊伍建設:
(1)各村應成立防滅火指揮領導小組,村書記任組長、根據各村具體情況建立30—50人的撲火隊,一旦發生火情,組織當地撲火隊首先趕赴火場進行撲救。
(2)各社區成立10人的精干撲火隊伍,負責鎮內森林火災應急增援,并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備案。
(3)鎮轄各單位組建撲火隊5—10人,由單位負責人任隊長,一旦發生火情及時趕赴現場撲救。
7.3? 物資保障
(1)防火物資專用器材庫。鎮建有防火物資器材庫一間,面積20平方米,建立各項管理制度,落實專人管理、維森。
(2)防火物資儲備。鎮農業服務中心備足物資,及時補充。
7.4? 資金保障
鎮人民政府將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全額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8? 后期處置
8.1? 火災評估和復盤
8.11 火災評估
森林火災撲滅后,由鎮農服中心及時組織技術人員,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并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損失情況。必要時,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可督導落實或者提級開展調查和評估。
8.12? 復盤
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相關單位對森林火災撲救過程進行復盤,總結經驗和分析不足,吸取教訓,全面提升森林防滅火能力。
8.2? 火因火案查處
各級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8.3? 約談整改
對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村居,由鎮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及時約談村居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8.4 責任追究
為嚴明工作紀律,壓實壓緊各級各方面責任,對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中責任不落實、發現隱患不作為、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處置不得力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法依規追究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經營主體責任、火源管理責任和組織撲救責任。
8.5 工作總結
鎮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和各村及時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8.6表彰獎勵
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個人,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9? 附則
9.1? 災害分級標準
一般森林火災:受災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較大森林火災:受災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災:受災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災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9.2? 預案培訓演練
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會同指揮部成員單位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演練。鎮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和各村每年開展不少于一次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
9.3? 預案管理與更新
預案發布實施后,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進行評估和修訂,原則上5年內應予修訂。
9.4? 以上、以內、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以內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9.5?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制定,由應急辦、農業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報鎮黨委、政府審定。
9.6?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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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接龍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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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我鎮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目的、依據和范圍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規的規定,有效預防和控制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提高防范事故風險能力和應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規范有序、科學高效應急救援體系,最大限度減少或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社會健康、穩定安全發展。
二、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成立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部,由鎮長任指揮長,鎮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任副指揮長,機關各部門,各村居書記,轄區各單位負責人,轄區企業負責人為成員。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部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各部門、單位之間的關系。
三、救援工作組
?? 1.施救處置組。組長:鎮應急辦負責人,成員:鎮村應急隊成員。主要任務:援救事故現場傷亡人員,控制危險源,負責現場搶險作業,現場滅火。
?? 2.傷員搶救組。組長:鎮衛生院負責人,成員:村衛生所人員及衛生院醫務人員。主要任務:搶救傷員,協調有關醫院對受傷人員及時救治。
?? 3.事故調查組。組長:指揮部,成員:鎮應急辦、接龍派出所、各村居等。主要任務:開展事故勘察、取證、分析等工作,完成事故報告并提出處理建議。
?? 4.后勤保障組。組長:鎮黨政辦負責人,成員:事故單位的村組干部及駐村工作人員。主要任務:保障救援的供水、供電和辦公、休息場所,組織車輛運送救援物資等。
?? ?四、預防預警機制
??? 1.安全排查制
??? 鎮應急辦負責轄區內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排查并將排查結果上報至鎮安委辦。
??? 2.信息報送制
??? 安全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組織本單位救援隊伍開展救援并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上報當地政府和指揮部,最遲不得超過15分鐘,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有:時間、地點、性質、初步原因、傷亡情況等。
??? 3.事故處置
??? 將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事故、火災事故、食品藥品事故、爆炸事故、交通事故、危化品事故等,事故處置按照事故特點進行處置。
? ? 五、應急響應及程序
??? 事故所在的村委會、企業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啟動本單位救援預案,組織本單位救援隊伍進行自救,并立即報告鎮指揮部、衛生院、派出所、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決定啟動本預案,通知相關單位和救援專業組并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
?? ?六、善后處置
??? 善后處置由事故所在的村(居)委、企業負責,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及財產的安置、安撫、理賠等工作,清理現場,恢復生產,消除事故影響,確保社會穩定。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負責收集、整理救援工作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將事故調查和總結評估報告報鎮指揮部。
?? ?七、保障措施
??? 事故救援所需的人員及設備由事故搶險各單位負責給予保障,電信部門負責保障通信暢通,電力部門負責通電,資金保障由鎮財政所負責,水廠負責保障用水安全。
??? 八、預案制訂及實施
??? 本預案由鎮政府制訂,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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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接龍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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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其中,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并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省份,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擴散趨勢。
3.涉及多個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
4.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并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
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
6.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并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7.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其他突發公共事件中涉及的應急醫療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關預案。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成立以衛生院院長(主任)為組長,由院辦公室、公共衛生科、醫務科、護理部、財務科、藥劑科、總務科以及臨床各科主任和護士長為成員的組織機構,負責本轄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設在公共衛生科,負責日常事務及信息收集、疫情監測及報告等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
(一)監測
公共衛生科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信息收集工作。
(二)報告
中心各科室的人員以及鄉村醫生、個體醫生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人,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應及時報告,也有權向中心領導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及個人。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處置情況。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和終止
(一)應急反應原則
按區政府、區衛生健康委的統一安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置、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二)應急反應措施
1.中心相應科室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與處置。
2.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組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評估,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委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以便提出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級別。
3.應急控制措施: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應急疫苗接種、預防服藥。
4.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5.進行事件評估: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置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6.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
7.協助疾控機構人員開展標本的采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8.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置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
9.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引起身體傷害的病人,不得拒絕接診。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
由發布應急預案的相關部門發布終止信息,其他任何部門不得擅自發布終止信息。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保障
(一)物資儲備
要做好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儲備。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用儲備物資。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
(二)經費保障
通過多種途徑,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所需的經費保障
(三)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利用廣播、宣傳資料、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衛生應急知識和衛生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六、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七、附則
(一)名詞術語
重大傳染病疫情是指某種傳染病在短時間內發生、波及范圍廣泛,出現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率水平的情況。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時間內,某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具有共同臨床表現病人,且病例不斷增加,范圍不斷擴大,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職業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數眾多或者傷亡較重的中毒事件。
新傳染病是指全球首次發現的傳染病。
我國尚未發現傳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黃熱病、人變異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經發現,在我國尚未發現過的傳染病。
我國已消滅傳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質炎等傳染病。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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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接龍鎮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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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我鎮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依法及時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特制定此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緊緊圍繞黨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把維護社會政治穩定作為首要目標,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及時、果斷地依法處置群體性事件,確保全鎮社會政治持續穩定,為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處置原則
在鎮黨委政府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根據事件的性質、起因、規模、危害程度和事態發展趨勢,采取相應的措施。
一是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崗位責任制,由引發事件的相關責任部門負責牽頭處置。
二是預防為主、防患未然。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在充分考慮群眾利益、取得群眾理解和支持的基礎上,制定和出臺各項政策措施;加強并規范信訪工作,從源頭上防止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發生;建立健全社會穩定預警工作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將事件控制在萌芽階段,及時消除誘發大規模群體性事件的各種因素。
三是依法處置,防止激化。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處置,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和宣傳、協商、調解等方法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加強對群眾的說服教育,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解決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
四是快速反應,相互配合。群體性突發事件發生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落實應急處置工作責任制,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給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協作、相互配合,并確保信息收集、情況報告、指揮處置等各環節的緊密銜接,在最短的時間內控制事態。對發生暴力行為、嚴重損害社會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體性事件,要及時、果斷采取措施,堅決制止違法行為,盡快平息事態。?
五是加強教育,正確引導。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要將法制宣傳、教育疏導工作貫穿事件處置的整個過程。教育群眾遵守法律法規,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通過合法、正當渠道和方式反映問題。
六是連續性與階段性相結合。事前處置做到信息反應靈敏,事中處置做到依法、及時、穩妥,事后處置做到精確處理,追蹤掌控。
三、適用范圍
群體性事件是指在較短時間內、由較多人員參加的,為達到某種目的而采取過激行動所引發的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主要包括下列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行為,以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群體性行為:
1.大規模集體上訪;
2.組織或揚言集體赴區、市以及進京上訪等群體行為;
3.大規模群體性暴力抗法事件。
4.人數較多的非法集會、游行、示威;
5.聚眾阻撓轄區內工程建設施工;
6.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罷工、罷課、罷市;
7.影響社會穩定的非法宗教活動;
8.聚眾圍堵、沖擊黨政機關、重要場所,圍堵企事業單位大門,破壞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9.聚眾堵塞公共交通樞紐、交通干線,破壞公共交通秩序;
10.其他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動或行為。
四、組織領導
(一)為切實加強對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的組織領導,及時有效地排查調處社會不穩定因素和矛盾糾紛,迅速處置發生在轄區內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成立接龍鎮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鎮分管平安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接龍派出所、鎮平安辦牽頭負責,轄區各單位,各村居積極做好配合。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鎮平安辦,具體負責對各種群體性突發事件協調處置的實施工作。
??? (二)設立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功能組
??? 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6個功能組:
??? 1.應急處置組:接龍派出所、鎮平安辦牽頭,以公安民警為主力軍,其他治安力量為輔助,負責外圍警戒,維護事發地的現場秩序,勸導圍觀群眾離開現場等工作。
2.交通疏導組:接龍公巡大隊牽頭,鎮公路辦、應急辦為配合,負責事發地的交通疏導工作。
3.后勤保障組:鎮黨政辦牽頭,鎮財政辦、鎮社事辦、接龍衛生院配合,負責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安排車輛運送,安置人員場地、飲食,醫療救助等工作。
??? 4.現場指揮組:領導小組組長牽頭,事發地村居書記和派出所民警配合。負責對轄區群體性突發事件處置力量進行現場組織調度,及時將現場情況和落實上級指令、組織實施處置措施情況上傳下達,積極果斷、高效、靈活地實施現場指揮。
??? 5.疏導調處組:領導小組副組長牽頭,事發地村居干部和派出所民警配合。負責司法解釋、政策引導和溝通、協調、座談、征詢意見等工作。
6.宣傳報道組:鎮黨群辦牽頭,負責事發現場的宣傳口徑和現場拍攝錄像工作,現場媒體的統一協調溝通、信息交換以及事后的媒體報道跟蹤工作。
一旦發生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應急處置組、交通疏導組、后勤保障組及相關功能組組長,必須立即趕赴事發現場開展工作。
以上各組組長及成員如工作變動,由相應的同志接任。
五、應急處置任務及分工
(一)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對全鎮不穩定因素、群體性突發事件的發生及發展情況作出分析和判斷,研究處置問題的方法和措施,并作出處置決策;組織、指揮、協調、調動各方面力量和物資趕赴現場開展調處。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傳達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及領導交辦的具體事項,做好相關功能組的協調工作;及時收集整理全鎮不穩定因素、群體性突發事件及苗頭的情況,隨時掌握事件發展動態和處置情況,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提出處理問題的建議和相關的法規依據;對各村(居)和鎮綜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落實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預案情況及現場處置情況實施檢查考評。
(三)各功能組:發生群體性突發事件或接到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相關功能組組長應立即組織和帶領足夠力量迅速趕赴指定現場,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及時遏制事態蔓延,防止矛盾激化,勸導圍觀群眾離開現場,盡快恢復事發地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并按照各自職能立即將事件初步情況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盡快查明事件情況,隨時續報事件發展、處置情況及事件需要協調解決的事項及問題。
(四)職責分工:發生較大規模的非法集會、示威游行、堵塞交通、沖擊黨政機關等要害部位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時,派出所負責迅速調動足夠警力及治安協勤、交巡警支隊等輔助力量。值班所領導必須在接報后15分鐘內趕赴現場,維護事發地的現場秩序,劃出警戒線,在周邊擇址設立觀察點,掌握動向,做好錄音、拍照、攝像等取證工作。勸導圍觀群眾離開現場,疏導交通,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說服勸解和疏導教育,防止事態蔓延擴大。要及時掌握矛盾糾紛引起不穩定因素的事態動向,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開拓信息渠道,發生問題要迅速摸清情況,對事件的起因、組織者、策劃者作深入細致的調查后,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報告。對不法分子利用人民內部矛盾,策劃、組織、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給政府施加壓力,引起群體性突發事件的,一經查明事實,要依法采取措施果斷處置。對群體性突發事件現場發生的打、砸、搶等嚴重違法犯罪的行為,要依法迅速采取強制措施,果斷出擊,依法打擊。司法所負責對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各類群體性突發事件,要充分發揮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和司法所的職能作用,組織調解員隊伍和司法工作人員,認真開展法制宣傳,提供有關法律咨詢、支持和援助,疏導勸說和化解群眾的不滿情緒,引導依法維權。
六、工作要求
(一)關于信息報送
凡需上報的信息,均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編寫,經相關領導審定后,按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各相關部門需上報其主管部門的信息,均以審定后的信息為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越級上報或向媒體報道情況。
(二)關于工作規范
1.不管哪個村(居)、單位發生群體性事件或重大事故,圍觀人員較多的時候,駐村領導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立即弄清情況,報告鎮應急中心,通過應急中心報告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分管領導啟動應急預案,部署相關業務部門處理。相關業務職能部門的全體工作人員必須立即趕赴事發現場開展工作。
2.公安派出所和各村(居)的治安巡邏隊或民兵應急分隊也要馬上到達現場,維持好現場秩序,迅速劃出警戒線,除工作人員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警戒線內。在警戒線以內原則上不能讓記者進入采訪,并認真做好疏導工作。
3.轄區內發生任何可能造成影響的事件,宣傳部門必須到場協調新聞媒體,統一新聞發布口徑。事件處理后,宣傳部門仍要繼續做好追蹤工作,確保新聞信息的準確。
七、責任追究
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必須按照本預案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對玩忽職守,應到而不到的責任人員,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嚴肅處分。對處置不當、不及時或不按規定處置的責任人員,報請有關單位給予相應處分。
八、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保障
???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維穩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其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各村(居)書記、各有關職能辦(含站、所)負責人是維穩工作第一責任人,班子中其他成員對所分管工作的社會穩定問題負領導責任。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維穩工作的組織領導,配備維穩工作專職干部,堅持定期排查、梳理本村(居)、本單位的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排查出來的矛盾和問題及時處置,落實“五個一”(一起矛盾糾紛、一位責任領導、一個調處班子、一套調處方案、一個解決期限)調處要求。堅持和完善維穩工作報告制度,對一時解決不了的矛盾糾紛要跟蹤處理,直到矛盾和問題得到徹底解決,防止群體性突發事件的發生和升級。對因排查調處不及時或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不及時,導致矛盾激化,甚至造成人員傷亡等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二)應急隊伍保障
隨時保證不少于30人的隊伍(各村、單位不少于組織10人的民兵應急分隊或治安巡邏隊員)作為應急處置力量,保證在轄區內一旦發生重大群體性突發事件中能夠立即集結,快速調動、迅速參與處置。
(三)應急處置經費保障
鎮財政每年安排相應經費作為維穩和處置群體性事件資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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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接龍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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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預防全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有關單位、部門、村(居)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多發、頻發路段,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有關單位、部門、村(居)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轄區內所有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6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5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鎮政府值班電話(66478087)尋求幫助。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120)向鎮衛生院求救。鎮衛生院接到報警或求救電話后,在迅速組織搶險的同時,應立即向主管部門或鎮政府報告。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的村委會必須立即向鎮值班室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或駐片領導報告。
(三)鎮政府值班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最短時間內(規定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區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鎮政府分管領導擔任,接龍派出所,接龍公巡大隊,鎮黨政辦、鎮應急辦、鎮司法所、鎮社保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社事辦,接龍衛生院,各村居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
指揮部主要職責:指導、督促、檢查全鎮道路交通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多發、頻發或盲點地區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災害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7個專業處置組,具體承擔事故救援和處置工作。
1、應急救援指揮部
在發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時,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以及善后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總指揮是處置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組織者和指揮者,負責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2、專業處置組
綜合協調組:由鎮政府應急辦負責,黨政辦配合,承接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政府領導同志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衛組:由派出所負責,組織警力和干部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災害救援組:由鎮應急辦負責,派出所、沿線村委會配合,組織協調人員和消防、搶險、救護等專業搶險隊伍,進行搶險救援。
醫療救護組:由鎮社事辦和衛生院負責,其他各部門配合,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
后勤保障組:由鎮黨政辦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交巡警、應急辦、派出所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查、取證和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善后處理組: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會同上級有關部門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五、救援實施
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協同配合的原則,迅速開展救援處置工作。
(一)啟動本預案
鎮政府辦公室、值班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有關程序立即報請鎮長啟動本預案,迅速通知鎮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
(二)趕赴事故現場
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接到報告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成立事故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救援處置工作。
鎮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現場并啟動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救援處置。
(三)現場救援處置
1、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災害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2、派出所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3、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4、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六、附則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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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接龍鎮檔案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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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預防和及時處理檔案安全保管中的突發事件,確保檔案安全與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
(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成立檔案安全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鎮長傅強同志任組長,宣傳委員鄭銳同志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專兼職檔案人員為成員,負責編制檔案安全應急處置預案;每年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知識培訓和模擬救災演練;協調解決檔案安全隱患,落實安全問題整改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的決策與協調;應急救援現場的組織、實施和指揮;參與檔案突發事件的檢查、認定和善后工作;調查核實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和受損情況,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二)應急處置工作組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搶險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后勤保障組,各工作組組長分別由分管領導擔任,工作組成員由本單位人員組成,負責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1.應急搶險組:
負責應急救援現場的人員救援和檔案、財產的搶救工作。
組長:鄭銳 組員:鎮黨政辦、應急辦牽頭,應急救援隊伍
配合。
2.通信聯絡組:
負責消防、醫院、公安、電信、自來水、燃氣等相關部門的通信聯絡工作。
組長:鄭銳 組員:鎮黨政辦牽頭,鎮應急辦、社事辦、平安辦、經發辦配合。
3.疏散引導組
負責保障消防通道暢通,落實撤離線路,組織、引導、幫助人員安全撤離;落實檔案轉移地點,負責檔案安全轉移及保護。
組長:鄭銳 組員:鎮黨政辦牽頭,應急救援隊伍配合。
4.后勤保障組:
負責組織滅火器、車輛、救援物資、醫療救助以及救援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
組長:鄭銳 組員:鎮黨政辦牽頭,鎮應急辦、社事辦配合。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的原則。當突發事件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要首先搶救和疏散遇險人員;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要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
(二)檔案優先的原則。面臨檔案安全和其他財產損失,要把保障檔案的安全作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消除或減少突發事件對檔案資料的影響。
(三)預防為主的原則。把突發事件預防作為檔案安全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做好日常檔案安全保管保護工作,預防突發事件發生;完善工作機制和防范手段,建立安全預警機制,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四)“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建立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的處置;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各盡其職,保證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三、適用范圍
凡發生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社會安全事件、信息網絡事件等可能危及檔案安全或嚴重干擾檔案工作秩序的事件,適用于本預案。
四、搶險順序
1.疏散無關人員;
2.搶救保管期限30年以上的檔案和已收集未整理歸檔的文件材料;
3.搶救一般檔案;
4.搶救設施設備。
五、應急處置
(一)水災、滲漏、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
1.險情災情發生后,第一發現人立即向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2.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疏散引導組立即組織人員疏散,安全撤離;
3.應急搶險組立即關閉電源,切斷水源,按搶險順序迅速將檔案資料撤離到安全區域(指定地點);
4.如險情災情不能有效控制,通訊聯絡組立即聯系消防、自來水等相關部門救援;
5.疏散引導組負責撤離檔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并做好受災檔案的補救、曬晾工作,采取措施穩定檔案狀態,避免險情進一步惡化。
(二)火災等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發現火情人員立即向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即啟動自動滅火裝置或啟用滅火器滅火;
2.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疏散引導組立即組織人員疏散,安全撤離;
3.應急搶險組立即切斷電源,組織滅火,按搶險順序迅速將檔案資料撤離到安全區域(指定地點);
4.如險情災情不能有效控制,通訊聯絡組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聯系消防、醫院(120急救)等相關部門救援;
5.疏散引導組負責撤離檔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安排專人清點、看管;并做好受災檔案的補救工作,采取措施穩定檔案狀態,避免險情進一步惡化;
6.后勤保障組做好相關救援物資和救援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發生檔案失竊、泄密事件,立即向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應急搶險組立即控制和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入;通訊聯絡組立即報告公安部門,接受調查。
2.發生群體性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立即向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啟動應急處置預案,通訊聯絡組立即報告公安部門;應急搶險組立即控制和保護檔案,保障檔案和其他國家財產安全;疏散引導組積極采取穩控措施,引導、勸阻、穩定、化解情緒,防止過激事件發生,阻止事態惡化,等待公安部門救援。出現人員傷亡,通訊聯絡組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聯系120救護車急救。
(四)信息網絡事件應急處置
1.立即斷開所有的網絡,關閉計算機;
2.立即通知技術人員搶救恢復檔案數據。
六、后期工作
(一)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后,領導小組組織調查核實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和受損情況,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損失情況、經驗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提出處理意見、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處理和結案工作,根據調查處理結果寫出報告,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檔案管理部門。
突發事件報告內容包括:1.事件發生的單位或部門、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2.事件的簡要經過和檔案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3.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4.事件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及效果;5.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失職、瀆職、違反相關規定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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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巴南區接龍鎮檔案安全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電話:66478087
重慶市巴南區接龍鎮值班電話:6647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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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接龍鎮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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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鎮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安全工作,夯實責任,構筑學校、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生命安全防線,切實有效防范少年兒童溺水事件發生,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委政法委市教委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工作導則(試行)的通知》(渝府辦發〔2020〕85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社會安全防護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保護生命安全為目標,以開展專項治理行動為抓手,以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為主線,構建宣傳教育、隱患排查、政社共建、聯防聯控“四位一體”長效防控機制,切實保護少年兒童生命安全和健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堅持“預防為主、源頭治理、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日常管理和隱患排查,確保安全責任全覆蓋、安全教育全覆蓋、安全風險評估全覆蓋、隱患排查整改全覆蓋、聯防聯控聯管全覆蓋,最大限度降低少年兒童溺水風險。
三、組織領導
成立以平安辦、社事辦、派出所、農服中心為組長單位,黨群辦(宣傳)、應急辦、財政所、社事辦、規建辦、公路辦、婦聯、團委、工會及各村(居)為成員單位的全鎮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按照職能職責和業務范圍履行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安全管理職責。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平安辦,由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張詠任辦公室主任,平安辦主任張紅林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全鎮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安全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各村(居)、中小學要參照建立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
四、職責分工
??? 依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委政法委市教委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工作導則(試行)的通知》(渝府辦發〔2020〕85號)明確相關部門和村(居)職責。
平安辦:負責制定教育系統防溺水工作方案,明確各校防溺水工作任務及職責,負責統籌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和專項工作督查,督促責任落實,把全鎮各部門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列入考核。
社事辦:負責組織學校加強學生防溺水安全宣傳教育,發布安全預警信息;組織學校開展家訪等活動,利用安全管理平臺等途徑提醒監護人加強學生校外安全監管;加強家校互動,配合有關部門落實防范學生溺水各項工作措施;向學生及監護人宣傳防溺水知識,提醒監護人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
派出所:負責制定公安系統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工作方案,組織民警開展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宣傳;會同相關部門牽頭自查全鎮重點水域、危險水域等河流路段,布建視頻鏡頭,會同當地村(居)及相關部門結合社區警務工作,設置警示標識、懸掛橫幅、張貼海報等方式開展警示宣傳;結合轄區實際,科學調度安排警力,進一步加大重點水域的視頻巡查和實地巡防力度,及時處理溺水事件;維護溺水救援現場及周邊治安和交通秩序;依法開展調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明確事件性質;協同做好善后處置。
農服中心:負責組織指導水利設施及河道水域管理,完善警示標識和必要的防護設施;督促相關水域和水利設施管護人員開展巡查,及時制止涉水危險行為。
黨群辦(宣傳):負責協調新聞媒體開展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宣傳,負責網絡輿情引導和處置,協調網絡媒體開展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宣傳。
??? 財政所:負責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工作資金保障。
應急辦:負責開展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工作的監督指導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村(居)落實安全管理各項工作;參與應急救援和打撈等工作;發布災害性天氣預警;探索結合夏季高溫天氣預警機制,發布暑期防范少年兒童溺水預警信號,提高社會警示程度,增強社會防范意識。
公路辦:負責宣傳普及乘船安全知識、救生設備設施使用知識等,提高教師和少年兒童水上求生自救和應變處置能力。
??? 規建辦:負責加強對建筑工地(包括在建的和已完工)的管理,防止建筑工地積水造成溺水事故。
??? 社事辦:負責督促各村(居)加強對困境群眾、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配合做好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宣傳教育;組織社工參與安全巡查行動,及時勸阻涉水危險行為。
??? 平安辦(信訪辦):負責協調處置涉及少年兒童溺亡事件的信訪事項。
??? 婦聯、團委、工會:負責組織運用婦女之家、兒童之家、青少年之家、流動少年宮等載體,以防范少年兒童溺水為主題開展關愛活動和文體活動;組織“五老”和志愿者等參與安全巡查,及時勸阻涉水危險行為。
??? 各村(居):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防溺水安全宣傳,把防范溺水列入績效考核;抓好雙休日和節假日離校學生、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等監管;確保各類重點水域隱患排查和警示標志全覆蓋,巡邏巡查全時段;制定應急救援處置預案,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全面巡查轄區水域,排查各類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落實防護措施和專人看護;對群眾開展教育,督促監護人認真履行法定監護責任。
???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預防少年兒童溺水宣傳教育。黨群辦(宣傳)牽頭鎮上相關部門進一步拓寬防范少年兒童溺水教育途徑,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平面媒體,微博、微信等網絡媒體,以及手機短信、校園安全管理平臺等信息媒體,通過公益廣告、案例警示、安全預警、溫馨提示等多種形式,開展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宣傳。社事辦要督促學校定期組織開展防范少年兒童溺水主題教育和安全演練,教育學生牢記“七不三要”(“七不”:一不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三不在無監護人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四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五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庫、堰塘、水井邊玩耍,七不擅自下水施救;“三要”:一要在監護人或長輩帶領下游泳,二要到有防護設施和施救人員的正規的游泳場所游泳,三要在遇到同伴溺水時大聲呼喊并立即尋求成人幫助、不能“手拉人”盲目施救)。同時,安排專門課程,完善相應教學內容,強化游泳和安全技能,采用考核考試等方式,檢驗學生防范少年兒童溺水教育效果。各學校要抓好“十個一”宣傳教育,每年3月底前開展1次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專項教育、每年暑假前印發1份“預防范少年兒童溺水致家長的一封信”、每年組織1次預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識競賽或知識展板等宣傳活動、每年印發1份游泳安全和預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宣傳冊頁、每學期進行1次預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安全知識考試、每學期召開1次預防范少年兒童溺水主題教育家長會、每學期開展1次家長專訪、每到節假日前開展1次集中安全教育、每月布置1篇預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安全教育作業、每天上午和下午最后一節課由教師對學生進行1次預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安全提醒,確保宣傳教育到位。要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將“七不三要”牢記于心,盡量學會游泳等技能,同伴之間要相互提醒注意安全,絕不相約到危險區域玩水,遇到有人落水絕不盲目施救。要加強學生紀律約束,對私自到危險區域玩水的學生,依規給予批評教育和紀律處分。
(二)加強各類水域排查整治。農服中心、規建辦、各村(居)要對河流、灘涂、堰塘、水庫、水池、建筑工地等容易發生溺水事件的區域開展拉網式排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記入臺賬,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重大風險隱患要及時整改到位,整改責任要落實到單位和人頭,做到排查一處、防范一處、整改一處。各村(居)按照屬地管理責任,建立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工作臺賬(詳見附件),動態更新,存檔備查。社事辦要督促學校主動參與校園及周邊水域的安全隱患排查,校內危險水域要迅速徹底整改,校外危險水域要充分掌握情況,及時向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提示,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向屬地黨委政府報告,及時管控處置。
(三)加強各類水域巡查守護。各村(居)要組織安全巡查隊伍、治安巡邏隊伍、志愿者隊伍等力量,加強對河流、灘涂、堰塘、水庫、水池、建筑工地等重點區域的安全巡查和守護,及時發現并制止玩水、下水等危險行為。農服中心要落實屬事管理職責,對大中型水庫、危險河段等重點水域要按規定配備專業救援隊伍,要充分利用視頻監控、自動報警等信息化手段對危險區域進行實時監控。各學校要對學生上學放學路線進行了解,掌握學生途經水域情況,并將學校作息時間等信息及時提供給有關部門和屬地鎮街、村(社區),加強校地聯動,確保巡查守護工作效果。
(四)增設各類防護設施設備。平安辦要敦促各村(居)及相關部門在河流、灘涂、堰塘、水庫、水池、建筑工地等重點區域配備必要的防護設備,在相關水域易下水位置和曾經發生溺水事件的位置,張貼或樹立醒目的防范少年兒童溺水警示標志標語,并加裝防護設施。沙坑、池塘以及因建筑施工臨時形成的堰塞水體等區域周圍要設置固定的警戒線和醒目的警示標識,對已發生或易發生溺水事件的危險區域,要修建封閉式圍擋圍欄圍墻進行物理隔絕,防止人員靠近。重點區域要配備救生圈、竹竿、繩索等救生裝備,有條件的可以配備巡邏艇、彈射救生圈等專業救援設備。鼓勵各校因地制宜在中小學校規劃建設游泳池,鼓勵新建學校修建符合標準的游泳池,解決學生在校學習游泳場地問題。鼓勵符合規范、具備條件的相關學校、體育場館、酒店賓館、企事業單位等場所的游泳池向社會開放。
(五)加強節假日期間安全防護。婦聯、團委、工會等相關部門要抓好節假日學生離校后的管護問題,充分運用兒童之家、青少年之家、婦女之家、流動少年宮、社區服務中心等場所,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娛樂體育活動、關愛活動、預防范少年兒童溺水教育活動等,避免節假日期間發生不安全事件。各學校節假日期間要與監護人緊密聯系,指導督促監護人做好節假日期間學生管理及安全保護工作。
(六)加強特殊群體關心關愛。各村(居)及相關部門要動員社會各界,加強對困難群體、留守兒童、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等重點群體的教育管理、關心關愛和安全防護。要組織開展有益活動,避免漏管失控和出現防護盲區,堅決防止困難群體、留守兒童、外來務工人員及子女等重點群體發生溺水等傷亡事故。
(七)落實家長監護責任。各村(居)及相關部門、各學校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監護人的法制宣傳教育,督促監護人履行好法定監護責任。社事辦要組織學校印發《學生防溺水倡議書》,學生和監護人簽字后返回學校存檔備查。要加強家校共育,各學校要召開專題家長會、開展定期家訪,充分運用手機短信、“兩微一端”等載體,建立常態化安全提示機制,向監護人開展安全提示提醒。要做好監護人的思想工作,增強監護人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強化監護人“對孩子負責、對家庭負責”的觀念,防止溺水。對不假離校的學生,學校要及時與監護人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離校原因,積極配合查找學生下落,防止學生發生溺水等意外。
(八)加強應急處置工作。各村(居)及相關部門要完善防范少年兒童溺水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為重點區域增配值守和巡防人員,完善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應急辦要督促指導建立兩級應急救援隊伍,提升應急救援能力。發生少年兒童溺水事件,要及時指導屬地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救援和打撈等工作。黨群辦(宣傳)要做好輿情引導,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財政所要統籌牽頭加大相關領域資金投入,推動預防溺水能力建設,提升應急救援工作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村(居)和相關部門要站在保護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關心國家未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防范少年兒童溺水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主動擔當作為,把防范少年兒童溺水作為一項長期重要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二)統籌協調,形成合力。相關各成員部門、各學校要加強溝通協同、信息互通,建立完善聯絡機制,明確具體聯絡人員,有效對接各項工作、及時報告重大事項,構建責任明晰、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將防范少年兒童溺水納入“河(庫)長制”等工作機制,加強與各類涉水單位的聯動。要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共同防范溺水,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研判,強化預警。平安辦要牽頭每年定期安排部署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各項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堅決補齊短板。平安辦、社事辦、派出所、農服中心等有關部門和屬地村(居)要定期組織專項研判,分析工作形勢,提出工作措施,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并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各學校和各類涉水單位要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完善安全工作機制,對各種風險隱患早發現、早介入、早報告、早處理,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四)強化督辦,壓實責任。平安辦將對各部門和各村(居)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工作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平安辦、社事辦、派出所組成的校園安全聯合督檢組將對各校開展常態化督查;各村(居)和相關部門要根據屬地屬事原則加強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整改。凡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少年兒童溺水事件的,列為鎮級重大事項進行專項督辦,對思想不重視、工作不負責、治理不到位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鎮級有關部門要量化防范溺水工作成效,按年度計入黨政班子教育實績考核、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考評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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