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1130093092662/2024-00010 | [ 發文字號 ] | 花溪街發〔2024〕23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巴南區花溪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2 | [ 發布日期 ] | 2024-09-05 |
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花溪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會、社區居委會,街道機關各崗位,有關單位:
經研究同意,現將《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
?
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花溪街道辦事處
2024年8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
?
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
為切實防范化解中小微企業安全風險,集中排查整治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保障和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切實夯實安全生產基本面,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徹查并整治安全生產突出隱患,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全面提升中小微企業、城鄉結合部地區安全管理水平,按照“查處一批、取締一批、關停一批”的要求,從即日起在全街道開展為期兩個月的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二、整治范圍
轄區所有中小微企業,以花溪村、岔路口村、先鋒村、新屋村、民主村、建新村轄區企業,環境復雜、安全隱患突出區域為重點。
三、整治內容
專項治理的重點是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儲存,以及安全事故隱患突出的小微企業。主要包括:具有“五涉”(涉火、涉電、涉氣、涉塵、涉危)和“一受限”(受限空間)等危險因素的工貿企業,各類低端商貿市場(農副產品、日用品批發零售),“四小企業”(小木材、小服裝、小加工、小作坊),倉儲場所,“三合一”“多合一”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住宿與生產、經營、儲存合用場所。
(一)存在以下非法違法行為的生產經營場所,一律依法取締:
(1)無工商執照或相關證照不全的;
(2)生產經營場所與營業執照注冊地不符的;
(3)非法從事生產、經營、儲存活動的;
(4)停業整頓驗收不合格或未經整改驗收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
(5)其它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
(二)具有“五涉”(涉火、涉電、涉氣、涉塵、涉危)、“一受限”(受限空間)等危險因素,但未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等規定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一律依法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停產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整治清單詳見附件1)
(三)“三合一”“多合一”、小生產加工等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立即停業整頓,疏散相關人員,停止水電氣等供應服務。(整治清單詳見附件2)
?四、主要責任分工
安全應急崗:負責指導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安全生產專項監管,依法查處違反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指導企業排查整改火災隱患,加強消防安全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經濟發展崗:負責提供生產經營單位基本信息;引導園區外工業企業搬遷入園;負責協調供電供氣單位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的企業采取停供措施;負責商貿領域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負責開展再生資源回收、二手車回收銷售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協助上級部門淘汰工貿產業落后產能,關閉、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工藝、裝備和產品。
資產資源崗:協助上級部門對符合條件的有關單位完善國土行政審批手續;對違法用地行為報上級部門依法查處。協助上級部門對符合條件的有關單位完善規劃行政審批手續;對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外(除專門管理區域外)的違法建筑報上級部門查處。
規劃建設崗:對改變建筑原始結構和使用性質的違法行為報上級部門查處。對符合條件的有關單位報上級部門完善消防行政審批手續,對不符合消防驗收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報上級部門依法查處。對汽車維修行業實施安全監督檢查,對非法汽車維修行為報上級部門依法查處。
綜合執法崗:對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城市違法建筑報上級部門查處。
生態環境崗:協助上級部門對符合條件的有關單位完善環保行政審批(備案)手續,對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報上級部門依法查處。
派出所:按照消防監管職責開展中小微企業消防監督檢查、行政處罰、宣傳教育和受理查處舉報投訴等工作。
花溪市場監管所:依法查處無照經營等違法行為;依法注銷或吊銷已關停和因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無法完善相關審批手續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工商執照。開展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依法查處違反市場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各村(社區):負責專項整治的宣傳引導、清理排查,督促轄區企業開展自查自改等工作。與街道行業主管崗位協調供電部門實施用電管控。配合上級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建立長效機制,落實長效監管責任,杜絕產生新增和回潮。
五、工作措施
(一)制作一本手冊。街道安全應急崗負責,將街道、崗位、村(社區)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印制一本冊子,分別發給街道黨政領導、各崗位和各村(社區),照冊履職落責。
(二)建立一本臺帳。街道安全應急崗牽頭負責,街道各崗位和各村(社區)對轄區企業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分級登記建立一本企業基礎信息臺帳。街道各崗位分別建立行業領域臺帳,各村(社區)建立轄區臺帳,8月31日前報街道安全應急崗匯總建立全街道臺帳(附件3)。
(三)用好一張清單。街道各崗位和各村(社區)對照隱患排查整治清單對轄區企業全面開展排查,明確時限、責任、措施督促隱患整改,每周五(截至9月27日)將當周隱患排查治理臺帳報街道安全應急崗,9月30日前將轄區全部隱患排查治理臺帳匯總報街道安全應急崗(附件4)。
(四)開展一輪培訓。街道安全應急崗和其他行業領域管理崗分別制定街道培訓總方案和各行業領域培訓方案,在9月中旬前聘請專家對街道相關崗位人員、村(社區)干部和企業負責人、安全負責人開展全面培訓。
(五)查處一批典型。一是多渠道收集線索。通過明察暗訪、形勢分析篩選、設立舉報電話等多種方式,多渠道掌握違章線索,為精準執法提供有力支持。二是聯合執法。建立“橫向和縱向”聯合執法機制,加強與上級部門與街道各崗位和園區等單位之間的執法協作,形成合力,共同打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例如,聘請安全專家,聯合住建、城管、環保、市場監管、消防支隊、派出所等相關部門參與聯合執法,對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進行集中整治。
六、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改
街道各崗位和村居要開展摸底排查,將本地區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狀況逐一登記并建立臺賬。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照專項整治清單,認真開展自查,建立隱患臺賬清單,實行閉環管理,發現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上報區級行業主管部門。企業自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時間整改的,要明確責任人、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
(二)集中整治
街道各崗位和村(社區)要對轄區中小微企業實施全覆蓋檢查,對存在一般事故隱患的,責令立即排除或限期整改;對逾期未整改的,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并予以從重經濟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一律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整改并予以經濟處罰;對拒不執行停產停業、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的執法指令的,報區級部門錄入“誠信巴南”體系。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經停業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締,停止水電氣等供應服務,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凡超越街道執法權限的,應移送區級有關部門依法處置。
街道相關崗位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一是主動開展執法檢查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二是對村(社區)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業務指導。三是針對專項整治工作中村(社區)提出的難點問題,研究制定相關對策措施。
(三)督查督檢
街道采取突擊檢查、明查暗訪、隨機核查、回頭核查等多種方式對各村居開展集中整治情況進行督查督檢,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原則,嚴格履行地方黨政領導責任制規定,本次專項行動由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負責人具體抓、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直接抓。建立由聯系村(社區)的街道領導和崗位包村社、包片的工作責任機制,實現街道、村社橫向全覆蓋,行業領域縱向無死角,確保每家生產經營單位都排查整改到位。
(二)強化協調聯動。按照“村(社區)吹哨,部門報到”的原則,街道安委辦要強化面上統籌協調,相關崗位要強化行業領域統籌,村居、街道崗位要加強信息互通,協調聯動,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能的“齊抓共管”良好態勢,確保專項整治各項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三)嚴肅責任追究。專項行動開展期間,街道安委會將實時調度工作進度,對工作開展不力、進度滯后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情況嚴重的依規依紀予以問責處理。對有問題卻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蹤整改不到位導致發生事故的,將嚴格執行“誰檢查、誰簽名、誰負責”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事故追責問責,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營造社會氛圍。街道有關崗位要采取專題培訓、印發宣傳資料、以案說法等形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廣泛宣傳報道,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加強社會輿論監督,充分發揮12350投訴舉報電話作用,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支持專項整治工作,主動舉報非法違規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