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113009308503C/2024-00018 | [ 發文字號 ] | 二圣府發〔2024〕53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巴南區二圣鎮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04 | [ 發布日期 ] | 2024-07-04 |
重慶市巴南區二圣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員會,鎮屬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燃氣經營企業:
現將《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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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巴南區二圣鎮人民政府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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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
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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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燃氣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排查和整治燃氣管道“帶病運行”風險和用戶安全風險,構建以數字化手段推動燃氣規、建、管、運、服一體化管理,根據市、區專項整治工作相關要求,制訂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下稱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開展燃氣管道全覆蓋排查,排查率和隱患整治率100%。開展管道評估,7月底前完成投運年限20年以上管道的評估,9月底前完成投運年限20年以下管道評估,確定的改造項目2024年12月底前全部開工。開展單位和居民用戶全覆蓋排查,隱患整治率100%。配合區級部門開展燃氣經營市場優化整合,并推進燃氣安全數字化監管應用建設,全鎮燃氣行業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務
開展城市燃氣管道全覆蓋排查整治、用戶使用安全隱患全覆蓋排查整治、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燃氣經營企業優化整合、燃氣領域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建設、燃氣領域全鏈條監管執法。(具體安排詳見附件2)
三、工作步驟
本次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集中整治時間為2024年4月-12月,之后轉為常態治理。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初)。成立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專班(以下簡稱工作專班),制訂專項治理方案,開展動員部署。
(二)全面排查階段(4-9月)。工作專班以燃氣經營企業為主體組織聯合排查組,摸清燃氣管道、單位用戶等底數并建立清單,在7月底前完成燃氣管道、單位用戶全覆蓋排查,在9月底前完成居民用戶排查。對查出的隱患立查立改、閉環管理,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實好管控措施并建立隱患清單,限期整改到位。
(三)整治改造階段(4-11月)。對查出的風險隱患全面完成整治。開展全鏈條監管執法,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全面推進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應急處置能力建設、一體化數字化建設等工作,持續開展燃氣安全宣傳教育。
(四)考核評價階段(11-12月)。對相關部門、單位、各村(社區)專項治理任務完成情況開展考核驗收,結果納入村居年度目標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鎮工作專班。成立由鎮黨委、鎮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相關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鎮級工作專班,負責統籌推進全鎮專項治理工作。鎮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鎮經發辦,負責開展日常協調、調度、督導等工作。鎮經發辦、鎮規建辦、鎮應急辦、派出所、市場監管所要加強統籌、協調工作。
(二)建立工作機制。工作專班建立定期調度、臺賬管理、督導檢查、警示約談、線索移交等工作機制,推動專項治理工作目標任務全面完成。鎮工作專班每2個月開展1次調度。鎮黨群辦(組織)將專項治理納入部門、村居綜合目標評價,按相關要求開展考核評價。對失職瀆職導致重特大事故的,嚴查徹查、嚴肅追責。
(三)強化數字賦能。鎮級相關部門按照“系統規劃、分步實施、創新迭代”的原則,加大智能感知設備應用力度,完善燃氣管道測繪信息,提升全鏈條感知監測能力。按照區級部門要求,推進燃氣經營企業、燃氣行業監管數字化應用與城市運行和治理中心貫通運行,推動燃氣安全向事前預防轉型。
(四)加強安全宣傳。鎮級相關部門結合本行業領域實際,豐富宣傳素材,將燃氣安全宣傳融入各類安全宣教活動,增強連續性、針對性、實用性。制訂宣傳計劃,充分利用宣傳、應急、消防、交通等領域各類宣傳陣地,持續深入開展燃氣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壓實責任。各部門、單位、各村居要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主要負責人親自掛帥,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任務、完善措施,落實部門、單位、村居、燃氣經營企業責任,每月開展工作調度。督促各類主體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扎實開展各項工作。
(二)強化督導。工作專班結合工作步驟安排,采取檢查、暗訪、公開受理投訴舉報等措施,加大對各村居、企業的監督檢查。
(三)報送信息。各相關部門和村居每周報送工作進展和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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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專班方案
2.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整治主要任務清單
3.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全覆蓋排查整治實施方案
4.二圣鎮用戶燃氣使用安全全覆蓋排查整治實施方案
5.二圣鎮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
6.二圣鎮燃氣領域安全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實施方案
7.二圣鎮燃氣領域全鏈條監管執法實施方案
8.二圣鎮燃氣安全宣傳實施方案
9.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督查實施方案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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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
工作專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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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全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的統籌調度,成立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專班(下稱工作專班)。
一、鎮工作專班成員及工作職責
組 ?長:薛東濤??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馬成鳳??鎮人大主席
熊 ?偉??鎮政法委員、副鎮長
胡劍波??鎮紀委書記
辜 ?婕??鎮宣傳、統戰委員
楊 ?梅??副鎮長
王 ?浩??鎮組織委員
????????何 ?浩??鎮人武部長、副鎮長
成 ?員:鎮黨群辦(組織)、鎮黨群辦(紀委)、鎮黨群辦(宣傳)、鎮經發辦、鎮應急辦、鎮社事辦、鎮規建辦、鎮財政辦、鎮司法所、鎮文服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派出所、市場監管所負責人。
工作專班負責按照鎮黨委、政府決策部署,統籌組織全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研究解決或提請鎮黨委、政府研究專項治理涉及的重大問題;對專項治理開展檢查、調度、督導、交辦;完成鎮黨委、政府和區工作專班交辦的關于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其他工作。
二、鎮工作專班辦公室成員及工作職責
主??任:陳根玲??鎮經發辦主任
鄭友巧??鎮應急辦主任
成??員:鎮黨群辦(組織)、鎮黨群辦(紀委)、鎮黨群辦(宣傳)、鎮社事辦、鎮規建辦、鎮財政辦、鎮司法所、鎮文服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派出所、市場監管所負責人。
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鎮經發辦,負責全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日常統籌協調工作;負責建立調度、督導、交辦、警示、約談、追責問責等工作機制;負責監督、調度、通報專項治理各項工作任務推進情況,及時向鎮工作專班報告;負責組織協調開展聯合檢查、聯合督導、聯合執法等行動,組織重大問題、重大隱患、重大卡點堵點事項掛牌督辦;負責研究制定強化燃氣安全管理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專項治理涉及重要問題;負責專項治理期間區工作專班相關文件制發、會議籌備、事務協調等工作;負責提請鎮工作專班研究解決專項治理重大問題,落實鎮工作專班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專項整治期間,鎮經發辦、鎮規建辦、鎮應急辦、派出所、市場監管所等部門和單位要加強統籌、協調工作。
三、工作機制
(一)定期調度機制。鎮工作專班每2個月開展調度,分析研判專項治理推進情況,協調調度各項具體工作。
(二)臺賬管理機制。鎮工作專班建立各部門和村居排查整治、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監管執法等專項治理任務臺賬,定期更新。
(三)督導檢查機制。鎮工作專班采取書面督導、會議督導、現場檢查、暗訪檢查、受理投訴舉報等方式,對各部門、村居、企業開展督導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現場督導整改或書面督導整改。
(四)警示約談機制。鎮工作專班根據綜合任務推進情況、工作效果、檢查情況等,對存在重視不夠、措施乏力、進度落后、效果不佳等問題的,采取發送提醒函、約談等方式進行警示。
(五)線索移交機制。對經提醒、約談仍存在問題的,存在形式主義、做表面文章,以及失職瀆職導致重特大事故的,移交鎮紀委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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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
專班成員單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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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黨群辦(組織):圍繞燃氣規、建、管、運、服一體化管理優化完善相關部門職能職責。
鎮黨群辦(紀委):對專項治理中存在形式主義、做表面文章,以及失職瀆職導致重特大事故的,進行追責問責。
鎮黨群辦(宣傳):統籌各級媒介資源及宣傳渠道,指導開展全鎮城市燃氣安全宣傳。
鎮經發辦:承擔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專班辦公室日常工作,統籌指導、協調全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督促指導各部門、村居、企業開展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督促燃氣經營企業排查整治隱患,參與推動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燃氣安全數字化建設等重點工作;加強燃氣安全宣傳;依法查處燃氣油氣違法違規行為;督促職責范圍內電力、工業、商貿企業等單位用戶落實用氣安全主體責任,建立燃氣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開展隱患排查整治、規范安裝使用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等安全裝置,并將其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內容;督促職責范圍內通訊等單位用戶落實用氣安全主體責任。
鎮應急辦:負責職責范圍內燃氣、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督促職責范圍內工礦商貿領域單位用戶落實用氣安全主體責任,建立燃氣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開展隱患排查整治、規范安裝使用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等安全裝置,并將其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內容;加強燃氣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加強職責范圍內燃氣經營企業、使用單位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加強事故應急救援指導;督促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安裝單位依法依規設計施工;督促單位用戶將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及其附屬自動切斷、安全自閉閥等安全裝置信號接入消防控制中心;將可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及其附屬自動切斷、安全自閉閥等安全裝置納入消防安全檢查內容;指導燃氣行業應急預案編制和演練;指導燃氣行業應急救援隊伍、物資儲備和救援裝備建設,加強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參與聯合檢查、聯合執法、聯合懲戒,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將用氣安全宣傳納入全鎮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計劃。
鎮社事辦:負責職責范圍內燃氣安全監督管理。督促職責范圍內敬老院、醫院、學校等單位用戶落實用氣安全主體責任,建立燃氣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開展隱患排查整治、規范安裝使用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等安全裝置。
鎮規建辦:負責職責范圍內燃氣安全監督管理。參與職責范圍內燃氣管道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劃定、規劃許可、竣工驗收規劃核實;優先保障城市燃氣管道建設、老化更新改造、隱患整改所需通道、路由和用地;督促職責范圍內單位用戶落實用氣安全主體責任,建立燃氣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開展隱患排查整治、規范安裝使用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等安全裝置,并將其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內容;參與聯合檢查、聯合執法、聯合懲戒,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督促村居消除責任范圍內隱患,建立管理范圍內公共燃氣設施安全管理制度,配合開展入戶檢查和安全宣傳,對用戶室內裝飾裝修開展巡查并及時制止、報告用戶危害用氣安全的行為;開展城市規劃中侵占燃氣用地和走廊排查;加強涉及用氣的建設項目管理,將建筑紅線內燃氣管道走廊、豎井的布局和設計,納入建設工程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審查內容,將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及其接入消防控制系統方案,納入其建筑設計、審查、驗收內容,規范公共燃氣管網設施布局,將查明燃氣管網設施現狀、制定安全保護方案納入施工許可審查內容;督促涉及用氣的改造、裝飾裝修、維修項目建設方依法依規設計、施工,防范圈圍、占壓燃氣管道設施及形成不良用氣環境等問題;開展排水管線與燃氣管道同溝、交叉穿越、安全間距不足等隱患排查整治;組織實施地下管線普查,加強竣工驗收規劃核實、管線數據匯集與動態更新等工作;督促交通工程建設施工單位依法落實燃氣管道設施保護責任;加強對從事燃氣運輸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和車輛的監管。
鎮財政辦:加強財政投入,保障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經費。
鎮文服中心:負責職責范圍內燃氣安全監督管理。督促職責范圍內酒店、娛樂場所、文化場所、景區等單位用戶落實用氣安全主體責任,建立燃氣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開展隱患排查整治、規范安裝使用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等安全裝置,并將其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內容。
鎮司法所:指導、推動燃氣安全法規制度體系建設。
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參與聯合檢查、聯合執法、聯合懲戒,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派出所:負責職責范圍內燃氣安全監督管理。參與燃氣安全聯合執法、聯合懲戒;參與用戶法治宣傳教育;查處違法犯罪行為。
市場監管所:負責職責范圍內燃氣安全監督管理。加強職責范圍內燃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督促燃氣經營企業落實壓力設備定期檢驗、監督檢驗責任;依法實施氣瓶充裝許可,加強對燃氣質量、瓶裝燃氣氣瓶產品質量和家用燃氣器具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監督檢查;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產品、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推動燃氣行業標準體系建設。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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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整治
主要任務清單
序號 |
主要任務 |
責任單位 |
備注 |
1 |
1.開展城市燃氣管道全覆蓋排查整治。督促燃氣經營企業組織燃氣、特種設備以及水、電、訊等專業力量,對城市燃氣管道實施全覆蓋聯合排查整治。對照《城鎮燃氣經營安全重大隱患判定標準》(建城規〔2023〕4號)等標準規范,結合壓力設備定期檢驗、運行維護、搶險搶修等情況,全面排查整治壓力管道超期未檢、第三方施工破壞、違章占壓、安全間距不足、銹蝕破損、安全設施失效、標志標識缺失、相鄰空間未落實燃氣安全巡查監測責任等隱患。實施燃氣管道補勘補測、智能監測裝置加裝,完善燃氣管道測繪數據,健全燃氣安全監測網絡。水、電、訊等相鄰空間同步全面排查整治燃氣泄漏、未建立燃氣安全檢查檢測制度、未安裝使用智能監測設備等隱患。 |
鎮經發辦、鎮規建辦、市場監管所等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村居在職責范圍內落實。 |
|
2 |
2.開展用戶使用安全隱患全覆蓋排查整治。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建立用戶清單,針對餐飲、賓館、學校、醫院、單位食堂、大排檔、“九小場所”等單位用戶以及居民用戶開展全覆蓋排查整治,消除瓶、閥、管、灶、用氣環境存在的安全隱患。加強單位用戶主要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安全宣傳培訓,指導用戶建立用氣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用戶使用安全水平。 |
鎮經發辦、鎮應急辦按職責分工負責,各村居在職責范圍內落實。 |
|
3 |
3.?開展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督促燃氣企業按照先評估后改造、應改盡改原則,完成投運30年以上管道改造。督促燃氣經營企業按照《重慶市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相關標準、程序,結合壓力設備定檢、運行維護、搶險搶修以及本次全覆蓋排查整治情況開展評估。經評估應改造的,形成改造項目,制訂改造方案并于2024年底前開工、2025年底完成。全面摸清全市城市燃氣管道底數,建立動態評估改造機制,逐步完成投運20年以上管道改造。加強改造項目用地、路由通道保障,配合區級部門優化規劃許可、開挖許可、竣工規劃核實等審批服務,強化改造項目督導機制,及早消除隱患。加強在運管道補勘補測、改造項目竣工規劃核實、管線數據匯集與動態更新管理,按照市、區相關部門要求,配合完善燃氣管網地理信息系統、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國土空間數據綜合系統,推進城市安全運行“一張網”建設。 |
鎮經發辦、鎮規建辦、市場監管所等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村居在職責范圍內落實。 |
|
4 |
4.開展燃氣經營企業優化整合。積極配合區級部門開展燃氣經營企業優化整合工作。 |
鎮經發辦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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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開展燃氣領域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按照應急管理規定和預案編制規范要求,編制、修訂城市燃氣領域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專職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保障隊伍;加強應急隊伍、物資裝備、搶險設備配備,摸清應急資源現狀,建立完善臺賬,完善管理制度。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強化接警處警應知應會培訓教育,提升響應、處置能力。 |
鎮經發辦、鎮應急辦、市場監管所等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村居在職責范圍內落實。 |
|
6 |
6.開展燃氣領域全鏈條監管執法。整合燃氣安全領域相關執法力量,圍繞燃氣生產、運輸、銷售、安裝、使用等各環節,采取“四不兩直”、明察暗訪等方式開展燃氣安全集中執法行動,嚴查嚴處破壞燃氣管道設施、拒不整改隱患、無證經營、不按規定履行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責任、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違規安裝使用燃氣設施和器具、不按規定檢驗壓力管道、不按規定安裝使用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充裝過期瓶報廢瓶、液化石油氣與二甲醚混充等違法違規行為。構建燃氣生產、運輸、銷售、安裝、使用全環節全鏈條閉環監管執法體系。 |
鎮經發辦、鎮規建辦、鎮應急辦、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派出所、市場監管所等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村居在職責范圍內落實。 |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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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全覆蓋
排查整治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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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排查整治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問題,依據《重慶市巴南區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總體方案》,結合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摸清燃氣管道底數,全面完成燃氣管道隱患排查整治,水、電、訊等地下空間權屬單位全面落實燃氣安全責任,全鎮燃氣管道安全水平進一步提升。
二、進度安排
2024年7月底前,完成燃氣管道安全自查和水、電、訊等相鄰空間聯合排查,建立隱患臺賬,制訂整改方案,持續開展整治和第三方破壞排查。
2024年9月底前,水、電、訊等相鄰空間完善可燃氣體安全管理制度,制訂可燃氣體智能感知監測設備加裝方案。持續開展整治和第三方破壞排查。
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建檔隱患整治。完成管線補勘補測和上圖,向鎮規建辦及區級規劃自然資源部門匯交補勘補測的測繪數據。
三、主要任務
(一)燃氣管道全覆蓋排查。各燃氣經營企業建立完善燃氣管道全覆蓋排查對象清單,逐一排查。一是排查燃氣管道運行環境安全,包括被占壓、圈圍,燃氣管道安全間距不足,未落實安全措施穿越(交叉)燃氣管道,地面標志標識缺失,因地質沉降等原因導致管道裸露、懸空等。二是燃氣管道本體安全,包括燃氣管道銹蝕、變形、穿孔、泄漏,壓力管道未定期檢驗,以及法律法規和《城鎮燃氣經營安全重大隱患判定標準》等標準規范規定的其他隱患。
(二)防范第三方破壞全覆蓋排查。燃氣經營企業對照相關規范要求,全覆蓋巡查并建立完善燃氣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內第三方建設作業項目清單。全面排查從事禁止開展的作業活動,未核實燃氣管道現狀、未制定燃氣管道保護方案、未落實保護措施,未落實旁站監督、巡查等措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可能導致燃氣管道破壞的其他隱患。
(三)地下相鄰空間全覆蓋排查。各相關部門和單位依托地下空間普查數據、地下管線測繪信息數據等,摸清燃氣管道相鄰水、電、訊等地下空間現狀,建立排查對象清單。全面排查與燃氣管道安全間距不足,未落實安全措施穿越、交叉燃氣管道,未規范安裝使用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電力地下相鄰空間雜散電流影響,以及法律法規和《城鎮燃氣經營安全重大隱患判定標準》等標準規范規定的其他隱患。
(四)排查隱患限期整改。各相關部門、村居、燃氣經營企業建立全量隱患清單臺賬,并實行分級分類管理,逐一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方案、整改時限、整改措施。嚴格隱患整治閉環管理,排查人、整改責任人對整改完成情況聯合驗收并簽字確認,存檔備查。排查發現的重大隱患,一律報送至所屬領域的分管鎮領導掛牌督辦,加密調度協調,嚴格落實“五定”機制,強化安全防控措施,確保限期完成整治。
(五)開展隱患整治復核檢查。配合區經濟信息委對排查全覆蓋及隱患整治情況開展復核檢查。
(六)開展智能監測裝置加裝。水、電、氣、訊等地下空間權屬單位,要制訂智能感知監測設備建設計劃,分期分批實施,不斷完善地下空間燃氣安全風險監測網絡。
四、工作要求
(一)壓實責任。各部門、村居、企業要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驗收誰簽字”的原則,壓實排查整治責任人的責任。重大隱患落實鎮主要領導作為整改督導責任人并上報區級相關部門,較大隱患落實鎮分管領導作為整改督導責任人,一般隱患要落實部門負責人作為督導責任人。
(二)有力有序實施。各部門、村居、企業要合理確定排查時序,優先排查投運時間長、已發生搶險、已發現隱患、壓力管道定檢報告指出問題的區域。
(三)加強專業支撐。各部門、村居、企業要組建排查整治和數字化建設支撐團隊,充分發揮第三方機構、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等專業資源的支撐作用,提高排查整治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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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城鎮燃氣管道底數臺賬
3-2.城鎮燃氣站場隱患排查整治臺賬
3-3.城鎮燃氣設備設施隱患排查整治臺賬
3-4.城鎮燃管網隱患排查整治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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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
城鎮燃氣管道底數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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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填報時間: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序號 |
所在區縣 |
所屬燃氣企業 |
是否壓力管道 |
市政或庭院管道 |
初始位置 |
終點位置 |
長度 |
建成投運時間 |
是否納入老化更新改造 |
計劃改造時間 |
是否啟動改造 |
是否完成改造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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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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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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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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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說明
1.本次只統計城鎮燃氣管道,不統計長輸管道。
2.所屬燃氣企業為管道權屬或承擔運行維護更新改造責任的企業。
3.壓力管道是指按照特種設備相關法規規范應納入市場監管部門壓力管道管理范圍的管道。
4.市政管道是指城市公共道路下及穿越地塊的燃氣輸配干(支管道);庭院管道是指城市公共道路下的市政燃氣管道分支到居住小區、單位大院、建筑物、構筑物用地紅線范圍內的燃氣管道。
5.市政管道初始位置和終點位置與測繪信息保持一致,庭院管道初始位置和終點位置填入公安部門標準地址。
6.長度單位為公里。
7.建成投運時間、計劃改造時間填至年、月。
附件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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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燃氣站場隱患排查整治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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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填報時間: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序號 |
場站名稱、地址 |
責任人 |
聯系電話 |
檢查時間、結果(填序號)、簽字 |
驗收時間、結果、簽字 |
復核時間、結果、簽字 | |||
站場運行及環境 |
管道及儲罐等壓力設備 |
安全附屬設施 |
安全 間距 | ||||||
1 |
|||||||||
2 |
填報說明:根據檢查情況,在檢查結果處填上相應序號。
(一)站場運行及環境:1.站內工藝區存在泄漏。2.站內運行區超過高壓或低壓報警限值運行。3.燃氣儲輸配站存在大門、圍墻等有裂縫、地基下沉、垮塌、損壞等安全隱患。4.站場供應不具有標準要求警示性臭味燃氣。5.未張掛工藝流程圖,工藝流程圖與現場工藝流程不一致,無圖例。6.壓力報警器失效、未檢測、報警連鎖系統故障。7.無上述隱患。
(二)管道及儲罐等壓力設備:8.站內儲罐超壓運行。9.未安裝超壓報警裝置,或超過高壓限值運行時壓力報警裝置未啟動。10.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未開展特種設備定期檢驗,或定期檢驗已超期。11.站內儲氣設施、管道發現銹蝕。12.無上述隱患。
(三)安全附屬設施:13.燃氣場站內設備和管道未設置防止系統壓力參數超過限值的自動切斷和放散裝置。14.站內設置在有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儀表裝置,不具有與該區域爆炸危險等級相對應的防爆性能。15.站內燃氣設施區域內或建(構)筑物內,未按規定設置燃氣濃度檢測報警系統。16.未按規定設置風向標、靜電釋放裝置、沖撞式外開型安全逃生門。17.燃無上述隱患。
(四)安全間距:18. 站內露天工藝裝置區邊緣距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小于20m。19.站內露天工藝裝置區邊緣距辦公生活建筑小于18m。20.站內露天工藝裝置區邊緣距圍墻小于10m。21.無上述隱患。
附件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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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燃氣設備設施隱患排查整治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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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填報時間: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序號 |
設備設施名稱、位置 |
責任人 |
聯系電話 |
檢查時間、結果(填序號)、簽字 |
驗收時間、結果、簽字 |
復核時間、結果、簽字 | |
閥井閥室 |
調壓箱(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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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說明:根據檢查情況,在檢查結果處填上相應序號。
(一)閥井閥室:1.閥門或管道泄漏。2.閥門無法啟閉,或啟閉不順暢。3.地面或基礎發生沉降。4.閥門或管道存在銹蝕。5.未按規定定期維護保養。6.無上述隱患。
(二)調壓箱(柜):7.設備設施泄漏。8.未設置超壓切斷閥或放散閥。9.超壓切斷閥或放散閥未正確啟用,或壓力設置不規范。10.設備設施底座變形、支撐損壞。11.設備設施存在銹蝕。12.未定期維護保養。13.未合理設置圍墻、護欄、車檔等安全保護裝置。14.無上述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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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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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燃氣管網隱患排查整治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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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填報時間: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序號 |
管道名稱、位置 |
責任人 |
聯系電話 |
檢查時間、結果(填序號)、簽字 |
驗收時間、結果、簽字 |
復核時間、結果、簽字 | |
壓力管道 |
非壓力管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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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說明:根據檢查情況,在檢查結果處填上相應序號。
(一)壓力管道:1.管道泄漏。2.管道保護范圍內,建有占壓管線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3.管道裸露、懸空。4.壓力管道未開展定期檢驗或定期檢驗超過有效時限。5.管道穿越排水管(溝)、供水管渠、熱力管溝、電纜溝、城市交通隧道、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和地下人行通道等地下構筑物。6.管道控制范圍內有建設施工,且工程施工中無燃氣設施保護措施或未監護。7.管道保護范圍內,有爆破、取土、動火、傾倒或排放腐蝕性物質、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種植深根植物等活動。8.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9.燃氣管道與建筑物之間水平凈距不足。10.無上述隱患。
(二)非壓力管道:11.管道泄漏。12.管道保護范圍內,建有占壓管線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13.管道裸露、懸空。14.管道穿越排水管(溝)、供水管渠、熱力管溝、電纜溝、城市交通隧道、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和地下人行通道等地下構筑物。15.管道控制范圍內有建設施工,且工程施工中無燃氣設施保護措施或未監護。16.管道保護范圍內,有爆破、取土、動火、傾倒或排放腐蝕性物質、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種植深根植物等活動。17.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18.燃氣管道與建筑物之間水平凈距不足。19.無上述隱患。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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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圣鎮燃氣用戶使用安全全覆蓋排查整治
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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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排查燃氣用戶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重慶市巴南區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總體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開展單位用戶、居民用戶燃氣使用安全排查整治,入戶檢查率100%,隱患整改率100%,燃氣經營企業100%按標準加臭,消除城市燃氣用戶安全隱患。
二、時間安排
2024年7月底前,完成燃氣單位用戶安全隱患排查;9月底前,完成燃氣居民用戶安全隱患排查。
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排查出的所有隱患整治。
三、排查整治范圍和內容
針對餐飲、酒店、賓館、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單位食堂、“九小場所”等單位用戶以及居民用戶開展全覆蓋排查整治,消除燃氣用戶燃氣具、消防設施、用氣環境和燃氣經營企業用戶管理等安全隱患。
(一)用戶燃氣具隱患
1.單位用戶表后工程改造未向燃氣公司報備或未組織驗收。
2.燃氣具超期使用或安裝使用不規范,單位用戶燃氣灶具無熄火保護裝置。
3.燃氣具、調壓器、軟管、氣瓶等產品未經強制性產品3C認證,或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
4.未使用燃氣專用軟管;軟管老化、龜裂或超期使用;軟管長度超過2米或使用“接頭”、“三通”;軟管穿越墻體、門窗、頂棚、地面等。
5.使用禁止使用的50千克“氣液雙相”氣瓶、可調節出口壓力的調壓器,對燃燒器具進行中壓供氣。
(二)單位用戶消防設施隱患
6.用氣場所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未安裝或安裝使用不規范、或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
7.用氣場所人員違規用氣、用火、用電,用氣場所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未按規定組織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未制定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8.用氣場所未規范設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暢通、在門窗上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廣告牌等障礙物。
(三)用氣環境隱患。
9.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間使用瓶裝燃氣。
10.地下或半地下空間、地上密閉或半密閉場所使用燃氣,未按規范設置自動切斷閥、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獨立送排風系統等安全防護措施。
11.瓶裝燃氣用戶存放氣瓶總重量超過100千克但未設置專用氣瓶間,或在用氣瓶和備用氣瓶未分開放置,或瓶裝燃氣氣瓶置于室內用餐場所。
12.同一用氣場所使用管道天然氣、瓶裝燃氣等兩種及以上氣源。
13.燃氣使用場所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四)燃氣經營企業用戶管理隱患
14.燃氣經營企業未建立燃氣用戶燃氣設施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未定期開展餐飲、酒店、賓館、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單位食堂、“九小場所”等單位用戶和居民用戶安全檢查,未及時按規定告知隱患整改,未建立隱患排查整改臺賬。
15.燃氣經營企業未落實單位用戶安全責任人、未開展燃氣安全宣傳培訓責任和義務。
16.燃氣經營企業檢查人員配置不符合規范。
17.供氣區域范圍內管道末端或瓶裝燃氣加臭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18.違規充裝未在本企業辦理使用登記的氣瓶和超期未檢、報廢、翻新氣瓶。
19.氣瓶充裝、運輸、配送、使用環節未按規定使用液化石油氣(二甲醚)安全監管信息系統,氣瓶流轉無電子檔案。
(五)其它隱患
20.其它涉及燃氣用戶燃氣具、消防設施、用氣環境和燃氣經營企業用戶管理的隱患。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機制。餐飲用戶排查涉及專業種類多,居民用戶排查數量多,以燃氣經營企業為主體,組織相關鎮級部門、村居、專業機構等力量,建立聯合排查機制,解決入戶難、整改難等問題。
(二)壓實責任。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驗收誰簽字”的原則,壓實排查整治責任人的責任。重大隱患落實鎮主要領導作為整改督導責任人,較大隱患落實鎮分管領導作為整改督導責任人,一般隱患要落實部門負責人作為督導責任人。
(三)形成合力。對無正當理由拒絕入戶檢查、拒絕整改隱患的用戶,要充分發揮村居網格員戰斗堡壘作用,會同派出所開展入戶法制教育,強力推動居民用戶隱患整改。對生活特別困難的居民用戶,要通過財政補助、企業讓利的方式,幫助困難群眾整改戶內安全隱患,杜絕發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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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1.城鎮燃氣單位用戶隱患排查整治臺賬
4-2.城鎮燃氣居民用戶隱患排查整治臺賬
附件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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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燃氣單位用戶隱患排查整治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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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填報時間: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序號 |
用戶名稱及 戶號 |
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檢查時間、結果(填序號)、簽字 |
驗收時間、結果、簽字 |
復核時間、結果、簽字 | |||
用氣 環境 |
燃氣 管道 |
燃氣具 |
安裝 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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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說明
根據檢查情況,在檢查結果處填上相應序號。
(一)用氣環境:1.擅自將液化石油氣、二甲醚等其他氣源接入天然氣系統混用。2.用氣場所設置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箱體或地上密閉房間,未按規范設置自動切斷閥、報警器或獨立送排風系統等。3.無上述隱患。
(二)燃氣管道:4.表前管道泄漏。5.氣表及表后管道泄漏。6.燃氣管道、燃具設置在旅館建筑客房等人員居住和休息的房間內。7.燃氣引入管、立管、水平干管設置在衛生間內。8.預留口未封堵。9.表前管道銹蝕。10.氣表銹蝕。11.表后管道銹蝕。12.未使用燃氣專用軟管。13.無上述隱患。
(三)燃氣具:14.燃氣具泄漏。15.使用直排式燃氣熱水器。16.熱水器未安裝煙道、煙道口未伸出室外、穿越臥室客廳衛生間、破損、接頭密封不嚴密、扭曲安裝、接入公共排油煙道。17.私拉亂接,私開用氣點。18.燃氣具無熄火保護裝置、裝置失效或超期使用。19.使用鼓風設備未安裝止回閥。20.無上述隱患
(四)安全裝置:21.未規范安裝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22.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及緊急自動切斷裝置缺失、存在故障或未督促定期檢驗。23.無上述隱患。
附件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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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燃氣居民用戶隱患排查整治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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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填報時間: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序號 |
用戶名稱及戶號 |
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檢查時間、結果(填序號)、簽字 |
驗收時間、結果、簽字 |
復核時間、結果、簽字 | |||
用氣 環境 |
燃氣 管道 |
燃氣具 |
安裝 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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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說明
根據檢查情況,在檢查結果處填上相應序號。
(一)用氣環境:1.改造用氣房間結構,改變房間用途。2.暗廚房、開敞式廚房未采取安全技術措施或失效。3.無上述隱患。
(二)燃氣管道:4.表前管道泄漏。5.氣表及表后管道泄漏。6.燃氣管道、燃具設置在臥室內。7.燃氣引入管、立管、水平干管設置在衛生間內。8.預留口未封堵。9.表前管道銹蝕。10.氣表銹蝕。11.表后管道銹蝕。12.未使用燃氣專用軟管。13.無上述隱患。
(三)燃氣具:14.燃氣具泄漏。15.室內設置直排式燃氣熱水器。16.使用燃氣燃燒直接取暖的設備。17.熱水器未安裝煙道、煙道口未伸出室外、穿越臥室客廳衛生間、破損、接頭密封不嚴密、扭曲安裝、接入公共排油煙道。18.燃氣具無熄火保護裝置、裝置失效或超期使用。19.私拉亂接,私開用氣點。20無上述隱患
(四)安全裝置:21.?2022年1月1日后通氣用戶缺少燃氣安全裝置;22.?100米以上高層用戶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23.無上述隱患。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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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圣鎮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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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推進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整治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風險隱患,依據《重慶市巴南區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總體方案》《重慶市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等要求,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摸清我鎮燃氣管道底數,未列為改造對象管道100%評估,7月底前完成投運年限20年以上管道的評估,9月底前完成投運年限20年以下管道評估。經評估應改造的,形成改造清單和改造項目清單,2024年底全部開工建設,2025年底100%完成。建立完善燃氣管道動態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評估改造,按照輕重緩解,逐步完成投運20年以上管道改造。
二、主要任務
(一)制訂方案。管道燃氣企業結合燃氣管道全覆蓋排查整治,全面摸清燃氣管道底數,建立清單并以投運年限20年為節點實施動態更新、分類管理。
(二)開展評估。督促燃氣經營企業按照《重慶市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相有關標準、程序,結合特種設備定檢、運行維護、搶險搶修以及本次全覆蓋排查整治情況,9月底前完成未列入改造計劃管道的評估。其中,7月底前完成投運年限20年以上管道的評估,9月底前完成投運年限20年以內管道的評估。
(三)實施改造。新增改造任務以及經評估應改造的燃氣管道,應列入改造計劃,形成改造項目,制訂改造方案并在2024年底前開工,2025年底前完成。
(四)加裝智能裝備。已經完成改造的項目,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制訂智能感知監測設備加裝計劃,分期分批完成加裝。擬建、在建改造項目,鎮相關部門全力配合區級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程序優化建設方案,加大智能監測感知設備應用力度,為燃氣安全一體化數字化建設豐富數據資源。
(五)普查更新。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加快在運管道補勘補測和測繪數據核驗,落實竣工驗收規劃核實,及時向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經濟信息委、區住建委匯交。
三、工作要求
(一)壓實責任。按照《重慶市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落實項目業主、燃氣經營企業、相關部門責任,加快實施評估改造,做好改造期間安全、保供、宣傳等工作。
(二)優化審批。統籌安排,優先保障改造項目用地和路由通道。要加強前期工作指導,提高前期工作效率。要加強改造進度管理,及時解決進度滯后、遲緩等問題。
(三)保證質量。督促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和特種設備監管機構加強改造項目質量安全檢測、檢驗、檢查,壓實燃氣經營企業對改造項目勘察、設計、建設、竣工驗收的管理和保供責任,確保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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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區縣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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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區縣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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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企業: ??????????填報時間: ????????填報人: ?????????聯系電話:
改造類型 |
改造對象 |
總量(公里數、座數、戶數) |
改造規模 |
總投資(萬元) | |||||||||||
2023年4月前評估列入改造量 |
改造過程中新增改造量 | ||||||||||||||
已完成量 |
未完成量 |
未完成量 |
新增總量 |
已開工量 |
未開工量 |
計劃開工量 | |||||||||
已開工 |
未開工 | ||||||||||||||
已開工量 |
計劃完工時間 |
未開工量 |
計劃開工時間 |
計劃完工時間 |
預計2024年6月底前開工量 |
預計2024年12月底前開工量 | |||||||||
市政管道 |
投運20年以上管道(2000年以前投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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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運20年以內管道(2000年以后投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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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管道 |
投運20年以上管道(2000年以前投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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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運20年以內管道(2000年以后投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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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 |
投運20年以上管道(2000年以前投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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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運20年以內管道(2000年以后投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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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站設施 |
廠站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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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設施 |
單位用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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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戶 |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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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圣鎮燃氣領域安全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建設
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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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升我鎮燃氣領域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減少和降低損失,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應急管理部“十四五”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規劃》《重慶市應急管理“十四五”規劃》,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建設目標
(一)燃氣領域應急救援力量體系趨于完善。到2024年底,燃氣領域應急救援鎮級隊伍基本建成。
(二)燃氣領域應急救援能力明顯提高。提升應急救援隊伍個人防護、基礎救援裝備配備能力;燃氣應急救援隊伍業務培訓率100%。
(三)隊伍建設規范化基本實現。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在建設、管理、訓練、保障、考核、指揮、調度等方面的規范化建設,加強應急救援隊伍作風紀律建設,提升戰斗能力。
(四)隊伍調度指揮高效靈敏。強化隊伍調度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調度機制,加快構建扁平快速的調度模式,形成統一調度、反應靈敏的應急聯動局面。
(五)支撐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建立完善應急救援制度體系,制定應急救援力量培訓考核、任務保障、協調聯動等制度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構建鎮級應急救援體系
鎮應急辦總體協調、統籌指導全鎮燃氣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管理。鎮經發辦、鎮規建辦、鎮社事辦、市場監管所等部門按照《重慶市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管理辦法》等規定,根據燃氣安全應急搶險救援需要,加強本行業領域區級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管理。整合鎮級燃氣經營企業和其他相關專業應急隊伍力量,10月底前建立鎮級燃氣救援隊伍,配齊配強救援裝備設備,定期組織開展燃氣事故訓練演練。
(二)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各村居結合實際,建設微型應急救援站(點)。充分發揮基層隊伍隱患排查、宣傳動員、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作用。建立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快速響應機制,確保接報后20分鐘內到達燃氣事故現場。
(三)應急救援力量支撐能力建設
鎮應急辦會同財政辦明確應急救援隊伍參與突發事件搶險救援補償標準。鎮應急辦負責明確鎮級救援隊伍參與燃氣事故搶險救援人員編組和攜帶裝備標準,統籌調度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參與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實現應急隊伍建設標準化、響應規范化、救援專業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村居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主體,壓實工作責任,責任單位按照部門職責分工明確負責事項和完成節點,細化主要任務、推進計劃和階段目標。
(二)加強經費保障。鎮財政辦將應急救援建設納入預算范圍,規范經費管理,加大建設投入,有關部門在項目、資金安排時對納入應急建設方案的重點任務予以傾斜支持。
(三)加強考核評估。鎮應急辦要加強對燃氣應急建設工作的考核追蹤,采取動態評估、階段調度、定期通報的方式,督促各部門、村居如期完成建設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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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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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圣鎮燃氣領域全鏈條監管執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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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刻汲取近年來燃氣事故教訓,加強對燃氣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安裝、使用等各環節全鏈條(以下簡稱全鏈條)的監管,推進燃氣安全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全鎮燃氣經營企業開展一次全覆蓋監督檢查,抓緊解決“瓶裝氣”銷售運輸配送等重點環節的監督管理銜接問題,切實壓實餐飲企業等重點場所的監管責任,嚴厲打擊第三方破壞燃氣管道的突出違法行為。在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燃氣風險隱患排查盲區死角、企業安全管理漏洞和部門安全監管執法空檔,形成齊抓共管的燃氣安全管理格局。
二、重點監督檢查內容及執法措施
(一)生產環節
檢查燃氣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等資質證明文件,依法處罰生產氣質不達標的瓶裝液化石油氣(二甲醚)、無警示性臭味、非法摻混二甲醚等“問題氣”、向無經營許可、無充裝許可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用于經營的燃氣、將工業丙烷等產品非法售賣到餐飲企業等民用領域等違法行為。(鎮應急辦、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市場監管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運輸環節
1.對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企業、貨運車輛從事燃氣運輸的,要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對相關人員處以罰款、實施聯合懲戒等;對已取得許可但不再符合許可條件的企業、貨運車輛從事燃氣運輸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鎮規建辦、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2.對運輸企業未利用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加強監控管理的違法行為加強監管執法;對駕駛員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監管執法。(鎮規建辦牽頭,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派出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銷售環節。
1.對未取得許可的企業從事燃氣經營的,要依法責令關停;對燃氣經營企業不再符合許可條件或未按許可規定經營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對燃氣經營企業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數量不足、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經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的,未對其從事送氣服務的人員和配送工具制定并實施安全管理規范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并對企業及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等依法從重處罰。(鎮經發辦、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2.對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未按規定對其供氣范圍內的管道進行巡查維護,未對管道燃氣加臭,未對使用管道燃氣的餐飲企業等用戶進行戶內燃氣設施定期安全檢查,未告知用戶不得擅自改裝戶內燃氣設施、不得在同一房間內使用兩種及以上氣源等安全用氣要求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從重處罰。對瓶裝液化石油氣(二甲醚)經營企業未要求其送氣人員在送氣時開展隨瓶安檢的,以及非法摻混二甲醚,違規向餐飲企業配送工業丙烷等工業燃料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從重處罰。(鎮經發辦、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3.對未取得許可的企業從事燃氣充裝的,要依法責令關停;對瓶裝液化石油氣(二甲醚)充裝企業不再符合許可條件或未按許可規定充裝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氣瓶充裝許可證;對瓶裝液化石油氣(二甲醚)充裝企業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經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無從業資格證書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并對企業及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等依法從重處罰。(鎮應急辦、市場監管所負責)
4.對瓶裝液化石油氣(二甲醚)充裝企業在充裝時非法摻混二甲醚,違規充裝非自有氣瓶、超期未檢氣瓶、不合格氣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等氣瓶,未依法開展氣瓶檢驗檢測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氣瓶充裝許可證。查處的氣瓶必須移交氣瓶檢驗機構報廢處理,嚴禁不合格氣瓶再次流入市場。(鎮應急辦、市場監管所負責)
5.堅決依法從快從重打擊非法經營燃氣的“黑窩點”、非法充裝和銷售“黑氣瓶”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曝光典型案例,強化執法震懾。(派出所牽頭,市場監管所、鎮應急辦、鎮經發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對燃氣經營企業、充裝企業不遵守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消防設施設備未按規定配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等違法違規行為,要責令改正,依法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從重處罰。(鎮應急辦牽頭,鎮經發辦、鎮規建辦、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市場監管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7.企業違規在有形市場或電商平臺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強制性認證要求、假冒偽劣的“問題瓶”及“問題閥”“問題軟管”“問題灶”等燃氣具及配件的,要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對相關人員處以罰款、實施聯合懲戒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立即下架處理,追蹤溯源,實施源頭治理。(市場監管所牽頭,派出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安裝環節。
1.對燃氣管道老化或帶病運行、燃氣管道被違規占壓及穿越密閉空間等“問題管網”,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實好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確保安全運行;對燃氣管道周邊建設項目未落實燃氣設施保護責任等,要立查立改,并依法嚴厲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責任。(鎮經發辦牽頭,鎮規建辦、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未嚴格按照規范要求開展燃氣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定期檢驗檢測的,檢驗人員掛證、檢驗人員無證操作、檢驗報告弄虛作假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機構資質。(市場監管所負責)
(五)使用環節。
1.對餐飲企業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未規范安裝使用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未按規定組織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未制定和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違規用氣、用火、用電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實施處罰。(鎮應急辦牽頭,鎮經發辦、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2.對餐飲企業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間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二甲醚)、存放氣瓶總重量超過100千克但未設置專用氣瓶間、在用氣瓶和備用氣瓶未分開放置的,連接軟管長度超過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墻體、門窗、頂棚和地面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依法并處罰款。(鎮應急辦牽頭,鎮經發辦、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3.有關部門單位發現餐飲企業使用50千克“氣液雙相”氣瓶、可調節出口壓力的調壓器,對燃燒器具進行中壓供氣,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假冒偽劣的液化石油氣(二甲醚)氣瓶、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及燃氣緊急切斷閥、調壓器、連接軟管、灶具等燃氣具及配件等的,要及時移送市場監管部門,由其對生產、流通企業進行溯源治理,依法處罰并追究刑事責任。(市場監管所、鎮經發辦、派出所、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對餐飲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未規范設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暢通、在門窗上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廣告牌等障礙物,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責令改正,依法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鎮應急辦牽頭,鎮規建辦、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派出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第三方破壞。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劃定管道保護范圍,規范建設活動,落實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責任,強化燃氣管道保護,完善管道信息管理;建立案件信息通報和聯合執法機制,對第三方建設施工破壞城市燃氣管道同時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的,采取聯合執法的方式依法查處。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通過聯合執法查辦典型案件,維持防范高壓態勢,加強警示和震懾。(鎮經發辦牽頭,鎮規建辦、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監督執法方式
(一)分類分級執法。按照“三管三必須”的原則,制定分類分級執法計劃,編制檢查清單,明確檢查內容、標準、程序及責任人,對燃氣安全全鏈條開展監督執法檢查。要強化監督執法履職,確保責任到人,形成層層傳導壓力、級級落實責任的監督執法格局。
(二)聯合執法檢查。工作專班建立聯動機制,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環節、重大風險隱患,要定期組織聯合執法檢查,加大跨鎮街、跨部門重點案件的聯合查處力度。
(三)專家技術支撐保障。強化專家深度參與監管執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專家在審查許可、安全診斷、檢查執法、事故查處等工作中的技術支撐保障作用,推進規范執法、深度執法、精準執法,提高監管執法效能。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底前)。結合實際,傳達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廣泛宣傳發動,營造濃厚的工作氛圍。
(二)集中執法階段(5—9月)。各部門和單位按照執法計劃,明察暗訪相結合,突出重點,深入開展執法檢查,集中查處違法行為、通報重點問題、掛牌督辦重大隱患,嚴格按照工作標準、任務要求、時間節點抓落實,確保全鏈條監管執法落地落實。
(三)重點整治階段(10月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督促企業、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問題隱患清單,按照隱患“五落實”的要求,認真整改,實施閉環管理,清險除患保安全。
(四)鞏固提升階段(10—12月底)。開展檢查執法“回頭看”,對執法過程發現的問題,核查跟蹤整改落實情況,督促企業(單位)隱患整改到位,建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鞏固集中執法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領導統籌,加強工作部署和檢查執法,督促建立全鏈條監管執法機制,定期調度整治工作進展,研究解決重大問題,有序推進老舊燃氣管道治理、地下空間燃氣安全整治等重點工作。
(二)精心組織實施。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制定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明確職責分工,建立健全企業自查自改、政府統籌、條塊協作、部門齊抓共管的運行機制,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資金保障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堅決防止推諉扯皮、責任懸空。要加強宣傳報道,公開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線索投訴舉報,曝光重大隱患、典型案例,營造良好的安全整治氛圍。
(三)加強信息共享。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每月底應向鎮工作專班報送燃氣領域監管執法情況。工作專班及時進行匯總,掌握進展情況,分析問題不足,明確對策措施,采取通報、約談等形式推廣先進經驗、督促問題整改;要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燃氣安全監管執法信息共享,促進各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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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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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圣鎮燃氣安全宣傳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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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燃氣安全宣傳報道,大力普及燃氣安全知識,切實防范化解燃氣安全重大風險,不斷提升公眾安全用氣意識,根據《重慶市巴南區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行動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宣傳重點
深入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鎮黨委鎮政府關于燃氣安全的有關工作部署;深入宣傳我鎮對燃氣管道全覆蓋排查整治活動的工作成效;深入宣傳燃氣安全的科學知識和防范意識,擰緊燃氣“安全閥”。
二、參與成員
鎮工作專班成員單位、各村居
三、宣傳安排
(一)做好專項治理工作的報道。全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主要包括開展燃氣管道全覆蓋排查整治、單位用戶和居民用戶全覆蓋排查整治、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燃氣經營企業優化整治、全鏈條監管執法等重點任務,同時推進燃氣規、建、管、運、服一體化管理。鎮黨群辦(宣傳)、鎮經發辦、各村居、燃氣企業要聚焦各項重點任務的安排部署、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開展宣傳報道,為燃氣管道安全排查整治營造氛圍。
(二)做好燃氣安全科普知識宣傳。充分利用微信、QQ等工作群,通過案例解讀等方式,加大燃氣安全常識宣傳教育力度,提高群眾規范操作和安全用氣意識,形成群防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開展系列安全宣傳活動。工作專班成員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集中宣傳活動;全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燃氣安全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五進”集中宣傳活動;各村居利用院壩會、LED顯示屏、宣傳欄、懸掛橫幅、微信群轉發宣傳資料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系列宣傳活動。
四、工作分工
(一)由鎮經發辦牽頭,鎮應急辦、燃氣經營企業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負責收集整理燃氣安全宣傳所需的科普知識、工作動態、典型案例等方面的文本、圖片和視頻等內容。
(二)由鎮黨群辦(宣傳)負責協調各級媒體開展宣傳報道,及時對專項治理工作中的先進案例開展宣傳;負責對燃氣安全相關輿情進行監測,做好輿情導控工作,對敏感輿情及時做出處理。
(三)各村居及時報送典型案例及先進事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開展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是當前安全生產工作一項重點任務,要將其作為今后一個階段政策宣傳、公益宣傳的重點,切實抓緊抓好。在宣傳報道中,不斷豐富創新報道的形式,用好全媒體平臺,深入基層群眾,形成強大輿論聲勢,持續掀起宣傳熱潮。
(二)加強審核把關。各部門、單位、村居要加強對稿件的審核把關,防止話題走偏,引發公眾對燃氣安全等問題的擔憂。審慎報道燃氣安全問題,拿不準的及時請示報告。
(三)做好輿情導控。制訂突發事件預案,用好“媒情網情社情”三情聯動監測分析和研判處置閉環機制,對燃氣安全的相關輿情進行監測,對突發敏感輿情,做好輿情導控,妥善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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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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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圣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督查
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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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關于燃氣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鎮黨委鎮政府工作部署,鎮黨群辦(紀委)牽頭開展全區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督查,推動專項治理工作責任和措施落實,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內容
(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鎮黨委鎮政府工作安排情況。
(二)燃氣管道全覆蓋排查整治情況。包括摸清底數、隱患排查整治等情況。
(三)餐飲等單位用戶全覆蓋排查整治情況。包括建立單位用戶清單、全覆蓋排查整治、“問題瓶”“問題閥”“問題軟管”等線索移送查處情況。
(四)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情況。包括燃氣管道老化評估全覆蓋、計劃實施進度等。
(五)燃氣經營企業優化整合情況。包括配合區級部門開展相關工作進展情況等。
(六)一體化數字化建設情況。包括瓶裝燃氣智慧管理系統應用、新改擴建項目落實消防設計規范、安裝使用智能安全裝置等情況。
(七)全鏈條執法情況。組織聯合檢查、聯合執法、聯合懲戒情況,各部門按職責開展燃氣領域執法情況。
(八)應急處置能力情況。包括完善應急預案、建立應急隊伍、統籌應急資源、應急保供安全監管等情況。
(九)燃氣安全宣傳情況。包括分類、分行業豐富宣傳素材,利用應急、消防、物業、交通、城市管理等宣傳陣地及媒體資源持續深入開展宣傳,標準化開展燃氣安全宣教示范小區建設等情況。
(十)專項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包括弄虛作假、失職瀆職、形式主義、相互推諉等突出問題。
(十一)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重點任務落實情況。
二、督查時間安排
9月至10月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9月)。
各部門和單位圍繞督查重點內容認真開展自查,梳理出本轄區、本部門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基本情況、存在問題、改進措施。
(二)實地督查階段(10月)。
黨群辦(紀委)赴重點社區、村開展明察暗訪。黨群辦(紀委)、應急辦、經發辦等相關部門配合區級組建的督查組開展督查工作。
三、督查范圍
(一)自查范圍。鎮經發辦、鎮規建辦、應鎮急辦、市場監管所、各村居、燃氣企業。
(二)實地督查范圍。抽選相關村、社區。
(一)現場核查。深入基層一線,以“四不兩直”方式,實地核查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落實情況。
(二)查閱資料。查閱相關文件記錄、臺賬資料、執法文書等,檢查村、社區是否按照要求部署和開展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
(三)座談交流。根據工作需要開展訪談座談,聽取詢問有關負責人、工作人員和群眾關于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認真開展自查。各有關部門、單位、村居要及時深入開展自查自糾,于9月20日前將自查報告報送至鎮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專班,其中問題和改進措施不少于報告篇幅的2/3。
(二)深入實地督查。督查小組要堅持問題導向,加強與專班的工作銜接,聚焦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深入一線開展抽查核查,客觀公正評價各部門和單位的工作進度、質量、效果。
(三)強化結果運用。督查結果將作為對各村居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對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等造成惡劣影響的違紀線索,按程序移交紀委監委機關調查處理。
(四)嚴肅督查紀律。督查小組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鎮黨委實施意見等要求,堅持輕車簡從、厲行節約,如實完整報送督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