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企業群眾聯系政府部門和村(社區)的現實需求,重慶市巴南區政府門戶網站創新開設“巴實通”專欄,在公開區政府工作部門和鎮街機構職能信息基礎上,新增公開全區313個村(社區)和289個區政府工作部門下屬單位的基礎信息,功能上實現所有辦公地址一鍵導航、辦公電話一鍵撥號,切實解決企業群眾辦事咨詢找不到人、找不到門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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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相關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牽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等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承擔森林植物檢疫工作。開展退耕還林還草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和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石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組織實施并監督執行全區森林采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公益林劃定、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組織開展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石漠化調查,擬訂全區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監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全區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并按程序報批。組織開展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全區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監督管理風景名勝區和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自然遺產等自然公園。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發展工作。擬訂全區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意見并監督實施。擬訂全區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
(八)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監督實施相關林業產業標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九)組織實施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原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子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子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負責林業和草原領域的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組織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承擔森林、草原火災預防預警監測的相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區應急局,以區應急管理指揮機構的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按照法律法規和市區有關規定,承擔林業領域的安全監管職責。
(十二)監督管理林業、草原及其生態保護區級以上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照區政府規定權限,審核區級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生態補償工作。
(十三)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區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的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行動,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范和歸并整合。全力推進林業生態文明建設各項工作,把巴南建成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巴南區林業局綜合科。負責宣傳、安全、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會務、精神文明建設、制度建設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要公文起草、信息報送、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目標考核、督查督辦、信訪穩定、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聯絡接待、綜合協調、后勤管理、公務用車、節能減排工作。承擔新聞宣傳活動的策劃、組織、實施工作,監測、處置涉林輿情工作。承擔林業信息化和大數據運用、“互聯網+林業”、“智慧林業”、門戶網站建設管理工作。
巴南區林業局資源管理審批科。負責全區森林和草原資源、自然保護區和野生動植物保護、風景名勝區和自然公園管理工作。承擔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承辦林業和草原行政許可事項審批。組織開展相關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及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森林、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的質量檢驗、知識產權、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等相關工作。起草國土綠化有關政策措施,綜合管理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預測預報。承擔森林植物檢疫行政職能。承擔林木種子種苗、草種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林木種子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防治荒漠化相關工作。擬訂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區森林采伐限額,指導監督林木憑證采伐、運輸。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組織編制全區林地、草原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國有林場的國有森林、草原資源的發展和保護。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區生態修復工作。組織開展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評估。承擔全區風景名勝區和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自然遺產等自然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自然公園的審核建議,牽頭起草風景名勝區和自然公園地方管理制度、編制有關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區政府設置的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承擔世界自然遺產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申報相關工作。
巴南區林業局計劃投資科。承擔林業和草原改革發展、科學技術、對外合作和生態產業發展、規劃財務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林業、草原發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開展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成果轉化、技術推廣、交流合作。負責林業區域合作、對口支援、招商引資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研究制定林業生態產業發展扶持政策,指導、協調林業生態產業市場化發展。擬訂資源優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擬訂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區級以上投資、部門預算、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及相關項目實施。編制年度生產計劃。協調落實生態扶貧和相關生態補償資金。負責行業統計、審計稽查、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局系統計劃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局系統經濟活動的內部審計工作。
巴南區林業局政工科。負責機關和系統內黨的建設、思想政治、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等相關工作;承擔機關和系統內干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勞動工資、職稱晉升和教育培訓工作;擬訂林業系統人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統戰、群團、關心下一代工作;承辦黨群目標考核,局系統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機關學習、黨委中心組學習相關工作;負責人事檔案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承辦社保核算申報、衛生健康相關工作。承擔局系統經濟活動的監督工作。
巴南區林業局行政執法科。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家、市及其他林業法規、政策;負責全區林業行政執法;依法查處林業行政案件,對從事森林資源利用的各種活動進行檢查和監督;承接全區林業行政執法法制咨詢、信訪工作,負責林業行政案件檔案審核管理工作;配合區相關部門開展生態執法;負責全區林政執法支隊伍建設;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承擔森林火災預防預警監測的相應工作;承擔陸生野生動物保護、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完成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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